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在2021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
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谢荣兴先生担任。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四次会议: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初稿)》;
(2)《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三季度报告》。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2021年初,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
计划进行了沟通,认为该计划安排合理,能保证公司按预约时间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同意会计师事务所按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2020年度审计工作。
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沟通,详细了解会计师在审计期间关注的问题。在审计期间还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就审计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取得了一致意见。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后,审计委员会就审计报告初稿进行了讨论,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同意公司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工作安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审计期间,该事务所及其指派来公司服务的财务专业人员工作勤勉尽责,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财务部能进行有效沟通,出具的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汇总、整理内部控制缺陷,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建立与公司管理模式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使之得到有效执行。
三、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