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
本次交易事项系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升公司运营能力。本次交易公平、公正,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邵少敏、谷家忠、向旭家
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