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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晟: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12-27 查看全文

*ST大晟 --%

证券代码:600892 证券简称:*ST大晟 公告编号:临 2025-059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减轻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

务压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文旅”)拟与公司签署《债务豁免协议》,约定豁免公司3000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债务。本次豁免的债务系唐山文旅向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本次债务豁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唐山文旅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洪山、鲍庆、刘成东、朱家霖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677353035M

法定代表人:侯志勇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318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唐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经核查,唐山文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关系简述

唐山文旅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

17.3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唐山文旅属于公司

关联法人,本次接受债务豁免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方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4年度2025年前三季度

营业收入337267.23236300.80

净利润22213.5911426.98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6104540.386223739.03

负债总额2791212.122890068.32

所有者权益3313328.273333670.71

三、债务形成背景的基本情况

(一)债务形成背景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并经公司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公司陆续向控股股东唐山文旅申请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已向唐山文旅发生借款余额为21800万元。

(二)接受债务豁免的范围

公司与唐山文旅于2024年11月签署《第二次借款协议》,约定唐山文旅向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唐山文旅已于2024年

12月26日至2025年6月23日期间向公司陆续拨付上述借款本金人

2民币6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第二次借款协议》项

下尚欠唐山文旅本金5000万元、利息1355508.33元。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唐山文旅同意豁免公司在《第二次借款协议》项下,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5月13日期间产生的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0元(大写:叁仟万元整)。

四、债务豁免协议主要内容甲方(债权人):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债务人):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作为贷款方)与乙方(作为借款方)于2024年11月签署

《第二次借款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

甲方已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6月23日期间向乙方陆续拨付上述借款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

为支持乙方经营发展,甲方同意豁免乙方在上述《第二次借款协议》项下的部分债务。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本次债务豁免相关事宜,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债权债务确认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在《第二次借款协议》项下尚欠甲方本金5000万元、利息1355508.33元。

2.双方确认:上述债权债务真实、合法、有效,乙方对债务金额、形成背景无任何异议,不存在任何抗辩、抵销或减免事由。

(二)债务豁免

1.甲方同意豁免乙方在《第二次借款协议》项下,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5月13日期间的债务本金人民币30000000元(大

3写:叁仟万元整)。

2.双方确认并同意:《第二次借款协议》项下未豁免的债务,乙

方仍应按照该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本协议仅针对该《第二次借款协议》

项下债务进行部分豁免,不涉及双方其他债权债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无需向甲方归还本协议约定豁免范

围内的3000万元本金,甲方不得就该部分豁免本金向乙方主张权利。

(三)声明与承诺

1.甲方声明与承诺:

(1)甲方系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国有独资企业,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项下债务豁免事项符合甲方公司章程及国资监管规则的要求;

(3)甲方对本协议项下的债权拥有完整、合法的处分权,该债

权未设置担保、未被查封/冻结,不存在权利瑕疵;

(4)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会损害甲方及国有股东的合法权益。

2.乙方声明与承诺:

(1)乙方系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本协议项下事项符合乙方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规则的要求;

(3)乙方知悉并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债务豁免安排,将按照会计准则及监管要求完成相关财务处理;

(4)乙方承诺按照原《第二次借款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履行

4未豁免部分3000万元本金及对应利息的偿付义务;

(四)生效条件

1.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须在以下全部条件满足之日起正式生效,并以最后一个条件成就之日为生效日:

(a)乙方履行完毕内部审议程序之日;

(b)本协议双方均已签字/盖章。

五、本次债务豁免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豁免金额预计将直接减少公司负债总额3000万元,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00万元,上述债务豁免事项对2025年具体的影响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六、本次债务豁免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洪山、鲍庆、刘成东、朱家霖回避表决。

本次控股股东唐山文旅对公司的债务豁免事项,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8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3条、6.1.4条规定本次唐山文旅豁免公司债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本次债务豁免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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