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一次会议决议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
19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年3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人,全体独立董事于会前一致推举独立董事李金林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是由我国航空工业体系的现实状况所决定的,可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序进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长作出相应的贡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1(此页无正文,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金林刘志猛王占学杜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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