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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日股份: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才国伟)

上海证券交易所 03-31 00:00 查看全文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才国伟)

作为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在履职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主动参与公司决策,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及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努力践行了独立、诚信、勤勉原则,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简历具体如下:才国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院长助理、副院长,中山大学数字经济与政策研究院院长。现任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539)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积极参加股东会,为公司提供专业视角支持与保障,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本人均事先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会议中,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

1经营状况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出席情况

2025年,本人按照法定程序参加的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姓名本年应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席缺席会次数参加次数次数加次数次数次数才国伟10106004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就定期报告、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公司2025年事业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查,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建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2025年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了年度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购买不动产等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实际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请假会议名称数次数参加次数次数次数审计委员会66400提名委员会332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00战略委员会2210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100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及所在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

认真审阅,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履职。报告期内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本人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被公司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否决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密切关注公司的审计重点工作,与公司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

2了事前、事中、事后沟通,与会计师保持密切联系;同时指导公司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核了公司新制定的《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执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审管理建议书》。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向现场参会股东汇报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与参会股东进行交流沟通;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响应资本市场发展新阶段新变化新要求,参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对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有效传递公司信息及价值。报告期内,除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察,本人还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知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多方面信息,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六)现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定期获取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审阅公司审计部出具的相关项目审计报告、听取管理

层及董事会秘书汇报、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和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并支持本人的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为保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条件,对本人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确保本人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都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会议信息,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

3料,积极学习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案例,通过参加独

立董事后续培训,帮助公司更好掌握最新监管政策及要求,提升年报信息披露质量。通过学习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等相关知识和要求,切实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变化,提升履职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的审核,经核实,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广州万力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不动产的议案》,公司向关联方广州万力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不动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价值为准,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4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4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三)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能遵守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审计准则,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会计数据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审计服务。其中,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9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管候选人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工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审核了《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对相关提名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积极参与开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述职考评工作,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工作业绩、工作表现和工作态度对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绩效进行考核评分,并审核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是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考核确定,薪酬收入与公司业绩、岗位职责及个人表现相匹配。审议程序符合《广州广日股份有

5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经核查,公司、股东的相关承诺均能如期履行。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年度,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52份及其他各种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站在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诚信、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董事会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尽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才国伟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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