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现就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了董事会换届,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余鹏翼先生、李志宏先生、才国伟先生和董事骆继荣先生、职工董事钟晓瑜女士五人组成,其中召集人余鹏翼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监督和审查财务信息、内部控制以及内外部审计工作质量等方面的专业能力,能在监督财务报告质量以及促进提高审计质量等方面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的议案》《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制定<广州广日股份有1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
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能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审计准则,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会计数据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审计服务。其中,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9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我们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存在其他重大问题。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我们审核了新制定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执行性,认真研究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每季度审阅一次由内审部门编制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相关《内审管理建议书》。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2(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组织实施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同时委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施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通过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发现存在的内控缺陷。公司本部及下属8家子公司均完成了内控评价工作,有效地提升了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存在重大或重要的内控缺陷,公司出具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提交我们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有效的。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采取多种渠道积极协调,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沟通,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及审计过程中需沟通的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四、总体评价
2025年,我们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监督与评估;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工作进行了评估;审核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聘任事宜;审阅了公司
的财务报告,并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余鹏翼、骆继荣、钟晓瑜、李志宏、才国伟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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