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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空港:兆翔科技评估报告(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3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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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300001号

第一册 (共一册)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报告编码: 3939020006202600015

合同编号: 嘉学评合字[2025]850014A号

报告类型: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 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300001号

报告名称: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结论: 1,193,000,000.00元

评估报告日: 2026年01月21日

评估机构名称: 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签名人员: 洪森涛(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编号:39200035陈庆华 (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编号:39130004

洪森涛、陈庆华已实名认可

(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6年02月05日

ICP备案号京ICP备2020034749号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声明. 1

摘要 2

正文 4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4二、评估目的 9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9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21

五、评估基准日 22

六、评估依据 22

七、评估方法 26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37

九、评估假设 37

十、评估结论 39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42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44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46

附件. 47

附件一资产评估汇总表或明细表 48

附件二其他与评估有关的文件. 49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该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与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

十、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影响或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300001号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

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

报告正文。

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接受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空港”)的委托,对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翔科技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内容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关于聘请第三方尽调机构的请求》及呈批件,厦门空港拟收购兆翔科技公司股权,因此需要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兆翔科技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评估对象:厦门空港股权收购涉及的兆翔科技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兆翔科技公司于评估基准日时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本项目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经评估,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假设条件下,在本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下,并基于市场价值的价值类型,经本资产评估报告程序和方法,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兆翔科技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壹拾壹亿玖仟叁佰万元整(小写:人民币119,300.00万元)。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在应用评估结论时应当充分考虑和判断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由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并且只能用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未征得本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本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通常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起计算,至2026年9月29日止。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超过一年,或虽未超过一年,但被评估资产的价格标准出现较大波动或影响评估对象价值的因素出现重大变化,不能采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结论。

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6年1月21日。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正文

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300001号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收购行为涉及的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5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企业名称: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8163213A

住所:厦门湖里区高崎

法定代表人:林双枝

注册资本:41,693.4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旅客票务代理;其他航空运输辅助活动(为国内外航空运输企业及旅客提供地面保障服务);装卸搬运;国内货运代理;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出租和管理候机楼内航空营业场所、商业场所和办公场所);停车场管理。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企业简介

企业名称: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3921XT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机场内

法定代表人:张大年

注册资本:10,1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计算机整机制造;其他计算机制造;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业化设计服务;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提供施工设备服务;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五金零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从事报关业务。

2、历史沿革

(1)公司成立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广告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1996年11月成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额人民币475.00万元,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广告有限公司缴纳出资额人民币25.00万元。上述出资已经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大所验(96)NZ字第4073号”《验资报告》验证。

(2)历次出资情况及变更情况

1997年11月,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增加的475.00万元由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认缴,25.00万元由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广告有限公司认缴。增资后,厦门机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广告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95%和5%。上述增资行为已经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厦大所验(97)NZ字第409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6年9月,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广告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5%即人民币50.00万元股权转让给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00%即人民币1,000.00万元股权转让给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8月,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3,600.00万元,其中增加的2,600.00万元由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增资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00%。上述增资行为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106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3年5月,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5,800.00万元,其中增加的2,200.00万元由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增资后,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00%。上述增资行为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致同验字(2013)第350FB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4年5月,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6,100.00万元,其中增加的300.00万元由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增资后,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00%。上述增资行为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致同验字(2014)第350FB001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8年11月,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10,100.00万元,其中增加的4,000.00万元由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增资后,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00%。上述增资行为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致同验字(2018)第350FB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评估基准日,兆翔科技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100.00万元,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l名称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认缴比例 实缴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实缴比例

1 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 10,100.00 100.00% 10,100.00 100.00%

合计 10,100.00 100.00% 10,100.00 100.00%

3、公司产权和经营管理结构

(1)公司产权结构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时,公司长期投资的账面值3,919,929.91元,为

1家非控股的公司。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下属公司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比例% 账面值 备注

1 厦门聚兆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 49 3,919,929.91 (非控股)

合计 3,919,929.91

被投资单位情况如下:

厦门聚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兆公司”)是兆翔科技公司持有49%股权的非控股公司。2023年12月经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万元,由股东新疆天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兆翔科技公司发起设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9910007967,公司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南七路18号503单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施雄辉,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集成电路设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经营管理结构

兆翔科技公司较完善的企业组织架构,目前公司下设党务人力部、纪检监察室、财务部、安全质量部、成本管理部、企划投资部、市场营销部、人工智能事业部、产品研发部、项目管理部、厦门事业部、福州分公司和北京分公司共十三个部门。基准日时在职人员400余人,其中:中高级职称员工占比超 30%,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近三十余人。基准日时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4、近年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企业近年及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9月30日

总资产 59,438.24 73,180.83 116,318.30 118,818.62

负债 40,463.06 48,683.07 85,033.71 82,510.42

所有者权益 18,975.18 24,497.76 31,284.59 36,308.20

审计机构及审计意见类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标准无保留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标准无保留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标准无保留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标准无保留意见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9月

营业总收入 40,288.78 38,547.73 72,998.31 49,885.40

营业利润 3,888.54 1,435.47 7,498.12 5,458.42

利润总额 3,908.27 1,396.28 7,432.33 5,439.82

净利润 3,620.85 1,586.24 6,786.83 5,023.61

审计机构及审计意见类型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标准无保留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标准无保留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标准无保留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标准无保留意见

5、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厦门空港,被评估单位为兆翔科技公司。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同属同一控股股东。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未

约定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关于聘请第三方尽调机构的请求》及呈批件,委托人厦门空港计划收购兆翔科技公司股权,因此需要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兆翔科技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人股权收购这一经济行为作价值参考。不得作为其他经济目的、其他用途使用,不得与其他资产评估报告混用。报告使用者只能基于本次评估目的而使用本报告评估结论,不得拆零使用,不得使用评估结论对应的中间过程或中间内容。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根据厦门空港的委托,本次评估对象为厦门空港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兆翔科技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本次评估范围为兆翔科技公司于评估基准日时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范围具体包括:

1、兆翔科技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及负债,具体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 流动资产合计 115,929.1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89.51

2-1 债权投资

2-2 其他债权投资

2-3 长期应收款

2-4 长期股权投资 391.99

2-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7 投资性房地产:

2-8 固定资产. 848.61

2-9 在建工程.

2-10 生产性生物资产

2-11 油气资产

2-12 使用权资产 345.44

2-13 无形资产. 248.22

2-14 开发支出

2-15 商誉

2-16 长期待摊费用 42.66

2-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12.59

2-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118,818.62

三 流动负债合计 82,320.20

四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0.21

负债合计 82,510.42

股东全部权益 36,308.20

2、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根据兆翔科技公司申报的资料,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表外项目为:主要有专利权、软件著作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兆翔科技公司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包括30项专利及203项软件著作权,其取得方式均为自主研发,详细信息如下:

(1)专利

序号 发明名称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专利号 申请日期 公开(公告)日期 专利权人

1 种网约车上客车位分配方法及装置 发明授权 授权 ZL202510637904.3 2025/5/19 2025/8/12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 一种机场地面服务智能排班方法、系统 发明授权 授权 ZL202111505270.4 2021/12/10 2025/3/21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 机场开放数据交换平台 发明授权 授权 ZL202010320668.X 2020/4/22 2025/2/18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 智能闸机人脸识别装置 实用新型 授权 ZL202420289571.0 2024/278 2025/1/21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慧创科技有限公司

5 一种枪机固定装置 实用新型 授权 ZL202421153984.2 2024/5/24 2025/1/14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 一种机场地面服务智能派工方法、系统以及存储介质 发明授权 授权 ZL202111502215.X 2021/12/10 2024/12/31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 一种行李辅助搬运装置 实用新型 授权 ZL202420625232.5 2024/3/28 2024/12/17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 一种便于定位的行李辅助搬运装置 实用新型 授权 ZL202420624673.3 2024/3/28 2024/12/17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 发明名称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专利号 申请日期 公开(公告)日期 专利权人

9 一种基于WebRTC的机场货运安检远程通讯系统 发明授权 授权 ZL202411353911.2 2024/9/27 2024/12/17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 一种具有导向功能的行李辅助搬运装置 实用新型 授权 ZL202420624667.8 2024/3/28 2024/12/3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1 一种便于移动的行李辅助搬运装置 实用新型 授权 ZL202420625241.4 2024/3/28 2024/12/3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2 一种交互式航班信息显示控制方法、系统以及存储介质 发明授权 授权 ZL202111617122.1 2021/12/27 2024/11/12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3 种机场全域碳足迹智慧管控方法及系统 发明授权 授权 ZL202410650182.0 2024/5/24 2024/8/13 建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华亿天创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4 一种行李分掠装载系统 实用新型 授权 ZL202323144516.7 2023/11/21 2024/6/14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5 一种机场企业服务总线系统 发明授权 授权 ZL202210521437.4 2022/5/13 2024/4/16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6 一种机场停机位智能调度方法 发明授权 授权 ZL202011453961.X 2020/12/10 2024/4/16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7 一种全景监控立杆 实用新型 授权 ZL202322081531.5 2023/8/4 2024/4/12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8 航班保障节点的监测系统、方法及存储介质 发明授权 授权 ZL202410008026.4 2024/1/4 2024/3l19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9 一种周界智能控制箱 实用新型 授权 ZL202321940920.2 2023/7/24 2024/1/5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 一种便于移动的打印机终端 实用新型 授权 ZL202223391532.1 2022/12/16 2024/1/5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1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申领设备 实用新型 授权 ZL202321707369.7 2023/7/3 2024/1/5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2 一种带有散热装置的网关 实用新型 授权 ZL202320015465.9 2023/1/4 2023/9/8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3 一种会议室用便于调节的投影设备 实用新型 授权 ZL202223179130.5 2022/11/29 2023/9/8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4 一种便于更换主板的数据传输盒子 实用新型 授权 ZL202320737484.2 2023/4/6 2023/9/8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5 一种机场旅客智能问讯机器人 实用新型 授权 ZL202020224784.7 2020/2728 2021/1/1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 发明名称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专利号 申请日期 公开(公告)日期 专利权人

26 -种自助终端热敏票据打印机缺纸预警装置 实用新型 授权 ZL202020261977.X 2020/376 2020/12/25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7 一种机场控制区道口异常预警装置 实用新型 授权 ZL202020224663.2 2020/2/28 2020/9/8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8 航显安卓盒智能终端 实用新型 授权 ZL202020024902.X 2020/177 2020/9/8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9 一种基于树莓派的行李信息采集盒子 实用新型 授权 ZL202020224749.5 2020/2/28 2020/9/8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0 航空集装箱自动化储存设备、储存系统和出入库控制方法 发明授权 授权 ZL201005597650.0 2010/12/20 2012/9/19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软件著作权

序号 软件全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权利取得方式 证载著作权人

1 机场融屏智控航班显示智能识别安全检测软件 2025SR2221157 2025/11/18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机场融屏智控系统平台软件 2025SR2215178 2025/11/18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机场屏幕集群融合信息智能管理系统 2025SR2165301 2025/11/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 机场多屏幕播放内容智能监测处理系统 2025SR2165056 2025/11/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 机场综合运行视图系统 2025SR2012573 2025/10/17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 机场飞行区智能安防综合管理平台 2025SR1735424 2025/9/9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 监管场所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 2025SR1721937 2025/9/8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 货检综合业务展示系统 2025SR1721966 2025/9/8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9 智能验证台一键控制系统 2025SR1272351 2025/7/1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 软件全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权利取得方式 证载著作权人

10 智能验证台验放系统 2025SR1270077 2025/7/1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1 智能验证台集中管控系统 2025SR1270241 2025/7/1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2 旅客安检通道管理系统 2025SR1114500 2025/6/27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3 机场控制区道口管理系统 2025SR1054519 2025/6/2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4 旅客体验系统 2025SR0991117 2025/6/1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5 数字赋能中台 2025SR0991128 2025/6/1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6 旅客运行服务协同平台 2025SR0991107 2025/6/1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7 航站楼协同决策管理平台 2025SR0991094 2025/6/1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8 机场综合可视化平台 2025SR0984026 2025/6/11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9 货站生产管理系统 2025SR0949105 2025/6/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 机场货运安检信息管理系统 2025SR0949128 2025/6/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1 机场安检信息管理系统 2025SR0949227 2025/6/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2 货运综合管理平台 2025SR0949092 2025/6/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3 航班信息及运行资源管理系统 2025SR0921850 2025/6/4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4 能力共享平台 2025SR0921829 2025/6/4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5 机场生产运行协同平台 2025SR0921863 2025/6/4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6 机场地面服务管理系统 2025SR0850419 2025/5/23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7 流程管理平台 2025SR0842508 2025/5/2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8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系统 2025SR0842721 2025/5/2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9 机场航空业务收费系统 2025SR0842486 2025/5/2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0 航班信息显示系统 2025SR0842566 2025/5/2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1 民航机务维修管理信息系统 2025SR0842760 2025/5/2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233 统一登录平台 2025SR0842547 2025/5/2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3 机场贵宾信息管理系统 2025SR0842581 2025/5/2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4 机场自动广播系统 2025SR0834034 2025/5/21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5 智能在线查验线系统 2025SR0644666 2025/4/18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6 智慧港口综合指挥运维服务系统 2025SR0644667 2025/4/18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7 先期机检智能管理系统 2025SR0644665 2025/4/18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8 海关×光机集中判图系统 2025SR0644621 2025/4/18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9 同屏比对系统 2025SR0644675 2025/4/18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0 布控行李全流程跟踪系统 2025SR0644664 2025/4/18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1 先期机检自动施封及自动输送线系统 2025SR0644663 2025/4/18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2 智能安全管理平台 2025SR0501325 2025/3/21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3 机务定检大修管理系统 2025SR0501248 2025/3/21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4 设施设备运维管理系统 2025SR0501226 2025/3/21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5 应急救援管理系统 2025SR0501238 2025/3/21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6 综合交通协同平台 2025SR0501318 2025/3/21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7 能源环境设备管理平台 2025SR0501262 2025/3/21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8 智能巡查巡检系统 2025SR0501201 2025/3/21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9 机坪侧车辆航空器避让预警系统 2025SR0233215 2025/2/1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0 机务授权管理系统 2025SR0233212 2025/2/1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1 货站快件跨境电商作业系统 2025SR0233201 2025/2/1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2 机场全域动态碳排放管理平台 2024SR2052362 2024/12/11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3 机务航线维修档案管理系统 2024SR2052361 2024/12/11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4 机场快线旅客一体机软件 2024SR2038390 2024/12/1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556 航班模拟资源分配管理系统 2024SR2038362 2024/12/1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6 低代码开发平台API集成系统 2024SR2038164 2024/12/1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7 数据工厂平台 2024SR2038348 2024/12/1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8 机场航空业务收费系统 2024SR2034837 2024/12/1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9 综合管廊智慧运维管理平台 2024SR2039236 2024/12/1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0 机场全域碳排放运行监控平台 2024SR2034860 2024/12/1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1 机场全域碳核算平台 2024SR2038176 2024/12/1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2 航班协同沟通系统 2024SR2031940 2024/12/1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3 机场贵宾市场营销系统 2024SR1452501 2024/9/29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4 机务适航资料管理系统 2024SR1445340 2024/9/27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5 机场货运安检集中判图系统 2024SR1445061 2024/9/27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6 动态机位智能分配管理系统 2024SR1444728 2024/9/27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7 航班计划滚动发布管理系统 2024SR1446007 2024/9/27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8 机场专车自助下单终端软件 2024SR1443089 2024/9/27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9 智慧航班调度事件平台 2024SR1440411 2024/9/27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0 机场智能安检通道系统 2024SR1436554 2024/9/2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1 机场贵宾集成接待系统 2024SR1236368 2024/8/23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2 航班信息显示系统 2024SR0949380 2024/7/8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3 机场贵宾机组调度系统 2024SR0937822 2024/7/5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4 逾重EMD收费平台 2024SR0943617 2024/7/5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5 航数云零代码流程引擎平台 2024SR0942829 2024/7/5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6 民航运行实时数据交互平台 2024SR0936207 2024/7/4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7 航数云零代码自定义页面设计器平台 2024SR0933879 2024/7/4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879 航空物流运价销售平台 2024SR0936161 2024/7/4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9 航班调时系统 2024SR0936483 2024/7/4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0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制证查询系统 2024SR0800265 2024/6/13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1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审批系统信创版 2024SR0800103 2024/6/13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2 机场登机引导系统移动端 2024SR0800197 2024/6/13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3 机坪货物无纸化系统 2024SR0796119 2024/6/1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4 低代码开发平台移动端 2024SR0288000 2024/2/21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5 航空物流运行监控平台 2024SR0285179 2024/2/2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6 机场逾重行李收费系统 2024SR0284756 2024/2/2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7 机场生产运行协同平台 2024SR0284085 2024/2/2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8 机场自动广播系统 2024SR0284312 2024/2/2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9 兆翔科技贵宾集成调度系统 2024SR0283761 2024/2/2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90 机场货运安检信息管理系统 2024SR0285187 2024/2/2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91 机场旅客安检验证系统 2023SR1208122 2023/10/1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92 机场旅客登机复查系统 2023SR1208475 2023/10/1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93 航务管理系统 2023SR1119856 2023/9/2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94 机场跑道外来物检测系统 2023SR0956473 2023/8/21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95 航数云低代码平台 2023SR0950473 2023/8/18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96 民航移动端融合APP 2023SR0950783 2023/8/18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97 航空物流电子服务平台 2023SR0950786 2023/8/18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98 航空物流服务小程序 2023SR0948397 2023/8/17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99 机场控制区e证通”系统 2023SR0941361 2023/8/1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 机场贵宾预约平台 2023SR0943480 2023/8/1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1102 航务移动应用软件 2023SR0942204 2023/8/1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2 报文综合解析系统 2023SR0942495 2023/8/1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3 航班信息及运行资源管理系统 2023SR0943085 2023/8/1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4 业务系统运维监控平台 2023SR0231179 2023/2/13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5 机场集团贵宾管理系统 2023SR0231180 2023/2/13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6 微服务日志链路监控平台 2023SR0231177 2023/2/13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7 兆翔科技工单系统 2023SR0231178 2023/2/13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8 机务培训管理系统 2022SR1528960 2022/11/17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9 集团疫情防控综合管理系统 2022SR1528959 2022/11/17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10 机场电子签单系统 2022SR1528961 2022/11/17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11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系统 2022SR1406353 2022/10/24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12 机场自动广播系统 2022SR1406352 2022/10/24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13 航班信息显示模板编辑平台 2022SR1361969 2022/9/19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14 涉疫航班信息管理系统 2022SR1222075 2022/8/2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15 民用航空机场原始数据上报系统 2022SR1222070 2022/8/2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16 机场企业服务总线系统 2022SR1039741 2022/8/8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17 航空物流内控管理平台 2022SR1039752 2022/8/8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18 能力共享平台 2022SR1039734 2022/8/8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19 航班信息显示系统 2021SR1554863 2021/10/25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20 多机场信息集成系统 2021SR1554862 2021/10/25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21 机场货运安检信息管理系统 2021SR1554864 2021/10/25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22 停机位智能分配系统 2021SR1424159 2021/9/24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23 机场地面服务排班管理系统 2021SR1420254 2021/9/24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24125 智慧航班信息显示系统 2021SR1424164 2021/9/24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25 设备信息管理系统 2021SR1414372 2021/9/23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26 机场地面服务管理系统 2021SR1414487 2021/9/23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27 交互式航班信息布局设计系统 2021SR1414371 2021/9/23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28 航空物流国内进港货运生产系统 2021SR1414486 2021/9/23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29 航空物流国际出港货运生产系统 2021SR1414369 2021/9/23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30 航空物流国内出港货运生产系统 2021SR1414373 2021/9/23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31 出口航空电子货运系统 2021SR1414374 2021/9/23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32 航空物流国际进港货运生产系统 2021SR1414370 2021/9/23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33 航空物流国际进港自助终端软件 2021SR1414488 2021/9/23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34 智能呼叫中心系统 2020SR1205113 2020/10/1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35 生物材料特殊物品出入境公共服务平台 2020SR1207593 2020/10/1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36 民航安全培训考核系统 2020SR1207588 2020/10/1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37 航空物流仓库管理移动应用软件 2020SR1205689 2020/10/1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38 日志监控预警分析聚合平台 2020SR1205417 2020/10/1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39 航空物流服务系统 2020SR1204708 2020/10/1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40 机场旅客自助安检验证系统 2020SR1204713 2020/10/1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41 绩效考核管理系统 2020SR1207323 2020/10/1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42 机场协同决策移动应用软件 2020SR1207327 2020/10/1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43 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2020SR1205880 2020/10/1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44 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移动审批系统 2020SR1206325 2020/10/1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45 机场旅客自助登机系统 2020SR1204552 2020/10/1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46 项目安全管理系统 2020SR0393942 2020/4/29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比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47 机场控制区通行管理系统 2020SR0106049 2020/1/2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48 机场自动广播系统 2020SR0096712 2020/1/19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49 机场边检综合分析管理系统 2020SR0090625 2020/1/17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50 客运码头检票管理系统 2019SR1302527 2019/12/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51 国际中转旅客服务系统 2019SR1302903 2019/12/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52 机场航站楼运行管理平台 2019SR1220088 2019/11/27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53 客运码头自助票务系统 2019SR1219970 2019/11/27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54 客运码头船班信息显示系统 2019SR1220083 2019/11/27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55 机场控制区道口异常预警系统 2019SR1219908 2019/11/27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56 客运码头登轮管理系统 2019SR1220075 2019/11/27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57 地勤摆渡车LED航班信息显示系统 2019SR0174254 2019/2/2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58 兆翔SSO单点登录管理系统 2019SR0174207 2019/2/2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59 机场货运安检信息管理系统 2019SR0159992 2019/2/2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60 机场贵宾信息管理系统 2019SR0162301 2019/2/2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61 机务维修管理系统 2019SR0158816 2019/2/2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62 空港安全质量管理平台 2019SR0153602 2019/2/19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63 机场快线自助服务系统 2019SR0154794 2019/2/19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64 机场地面保障进程监控系统 2019SR0153526 2019/2/19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65 机场运行预警监控系统 2019SR0155937 2019/2/19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66 机场协同决策系统 2019SR0155217 2019/2/19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67 机场国际客服海关申报管理系统 2019SR0149799 2019/2/18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68 机场货运信息管理系统 2018SR793171 2018/9/29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69170 佰翔集团业务竞赛信息系统 2017SR499878 2017/9/8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70 机场开放数据交换平台 2017SR488791 2017/9/5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71 机场智能语音查询应用系统 2017SR488985 2017/9/5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72 机坪移动终端应用系统 2017SR490773 2017/9/5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73 机场航空业务收费系统 2017SR489615 2017/9/5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74 货运预录入信息系统 2017SR488975 2017/9/5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75 显示智能控制终端应用系统 2017SR489905 2017/9/5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76 兆翔RabbitMQ消息平台 2017SR218766 2017/5/31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77 兆翔地面管制电子进程单系统 2017SR220037 2017/5/31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78 兆翔安检监护调度系统 2017SR218759 2017/5/31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79 兆翔IM消息通讯服务端软件 2017SR218770 2017/5/31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80 机务维修管理系统 2017SR578581 2017/1/1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81 自动广播软件 2016SR351093 2016/12/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82 中小机场综合运行管理平台 2016SR351086 2016/12/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83 地面管制系统 2016SR349600 2016/12/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84 兆翔多机场服务器监控报馨系统 2016SR351080 2016/12/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85 行李转盘信息采集系统 2016SR351141 2016/12/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86 CDM协同系统 2016SR351181 2016/12/2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87 兆翔科技航班信息显示管理系统 2014SR195557 2014/12/15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88 兆翔机场控制区通行管理系统 2014SR192116 2014/12/1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89 兆翔多机场信息集成系统 2014SR071829 2014/6/5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90 航班计划处理信息系统 2013SR031739 2013/4/8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91 质监讯问信息采集管理系统 2013SR031736 2013/4/8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92 廉价航空旅客值机系统 2013SR007329 2013/1/23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 软件全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权利取得方式 证载著作权人

193 机场弱电集成系统 2012SR068154 2012/7/27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94 民航空管报文处理信息系统 2012SR067656 2012/7/2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95 民航机务维修管理信息系统 2012SR067912 2012/7/2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96 机场安检信息管理系统 2012SR067875 2012/7/2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97 民航安保信息上传与交互查询平台 2012SR067781 2012/7/2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98 航空港控制区证件与道口管理信息系统 2010SR065392 2010/12/4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99 航空港空中追逃布控信息管理系统 2010SR049111 2010/9/1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0 航空港贵宾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2010SR049113 2010/9/16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1 航空港货站安检信息管理系统 2010SR048564 2010/9/15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 医疗急救与职工健康管理系统[简称:医疗急救与健康管理JV1.0 2009SR05127 2009/2/10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3 机场安检信息管理系统V1.0[简称:ASMIS] 2006SR10156 2006/7/31 原始取得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经核实,该无形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状况。

除上述表外资产外,评估范围没有涉及其他的表外项目。

(三)上述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委托人拟实施的股权收购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范围一致。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

本次评估利用了委托人提供的兆翔科技公司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作为评估依据,该审计报告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报告号为“容诚审字[2026J361Z0046号”,出具日期为2026年1月19日,报告结论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经该审计报告审计后的兆翔科技公司评估基准日资产总额为118,818.62万元,负债总额为82,510.4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6,308.20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49,885.40万元,利润总额为5,439.82万元,净利润为5,023.61万元。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在适当的市场条件下,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

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本次评估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一)评估目的:厦门空港拟收购兆翔科技公司股权,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兆翔科技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厦门空港股权收购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是一个正常的市场经济行为,市场价值能为经济行为各方所接受;(二)市场条件:本评估项目对市场条件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三)评估对象:本评估项目对评估对象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四)价值类型与评估假设的相关性:本次评估的评估假设是基于模拟完全公开和充分竞争的市场而设定的,设定评估假设条件的目的在于排除非市场因素和非正常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25年9月30日。

选择会计期末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全面反映评估对象资产及负债的整体情况。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资产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价格的确定、评估参数的选取等,均以该日之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市场情况确定。本资产评估报告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具体如下:

(一)经济行为依据

委托人提供的《关于聘请第三方尽调机构的请求》及呈批件(厦空港呈[2025]494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

次会议修改,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改,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8、《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732号令修改,2020年11月29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修改,2017年11月19日起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号修改,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1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12、《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2006年12月12日起施行)。

13、《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2016年6月24日起施行)。

1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于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15、《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16、《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改,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改,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18、《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

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19、《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厦国资产(2007)546号)。

20、《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国资产(2024)280号)。

21、《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并购监督管理办法》(厦国资企(2023)270号)。

(三)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一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2、《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

1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知识产权》(中评协(2023)14号)。

14、《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5、《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6、《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7、《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

18、《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0号)。

以及相关的准则、指南、指导意见及其释义、讲解。

(四)资产权属依据

1、机动车行驶证。

2、设备的购置发票。

3、专利证书。

4、著作权(版权)登记证书。

(五)取价依据

1、兆翔科技公司近年及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及其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

2、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未来5年1期的盈利预测相关资料。

3、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政策文件。

4、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参数资料。

5、《资产(价格)评估常用技术指标与参数大全》(2019年出版)。

6、Wind金融终端。

7、国债到期收益率(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查询获取的评估基准日有效且与收益期限相匹配的国债到期收益率数据)。

8、《2025 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机械工业出版社有限公司,2025年)。

9、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评估基准日有效的LPR数据)。

10、《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11、《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操作手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中国技术交易所)。

12、《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及近五年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关数据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5)940号)。

1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1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

15、《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六)其他参考资料

1、《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8号- -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中评协(2019)

39号)。

2、《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评估类第1号》。

3、《资产评估准则术语 2020》(中评协(2020)31号)。

4、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勘查、记录等。

5、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收集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十七条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必须具备三个前提:一是被评估单位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并用货币计量;二是预期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三是收益期限能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

基于被评估单位的企业性质、资产规模、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收益可预测情况以及所获取评估资料的充分性等情况,被评估单位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并用货币计量,预期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合理度量,且收益期限能够合理预期,满足收益法的应用前提,因此,选择收益法进行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选择和使用市场法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评估对象的可比参照物具有公开的市场,以及活跃的交易;二是有关交易的必要信息可以获得。

被评估单位是一家综合型的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主营业务为建筑智能化、民航信息化业务,截至评估基准日,该行业虽然存在一定数量的上市公司,但基于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经营阶段、成

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因素的分析,这些上市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差异显著,被评估单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具有可比性,无法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进行评估。在产权市场,受市场信息条件的限制,近期产权交易市场中与被评估单位具有类似行业特征、经营模式的股权交易较少,相似股权交易市场尚不活跃,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无法获取足够的可比企业买卖、收购或合并案例资料,或是所获取的可比企业案例资料缺乏相关交易背景资料或经营财务数据等必要信息,不具备应用交易案例比较法的前提条件,因此无法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进行评估。本项目运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存在上述操作条件的限制,且上述操作条件限制是资产评估行业通常的执业方式普遍无法排除。因此,本项目不适于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价值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被评估单位能够对资产负债表表内及表外的各项资产、负债进行识别;二是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能够对被评估单位的各项资产、负债分别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评估对象的思路,以重置企业的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各项资产、负债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方法分别评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的价值,进而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被评估单位管理有序,具有较为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各项资产、负债结构清晰且进行了清查盘点并整理成册,能够实施核查验证等评估程序,对各项资产分别进行评估所需的有关数据和信息可以获取,能够从企业重新购建的角度反映被评估单位的价值。因此,本项目适于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选择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为最终评估结论。

(二)资产基础法介绍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具体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全部资产评估值一全部负债评估值

对评估范围内各项资产及负债的价值根据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得出: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对银行存款,查阅了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对金额较大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函证,函证结果与银行对账单相符。以核实后账面价值为评估值。

(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具体为财务公司承兑汇票,评估时查阅票据凭证,监盘部分票据,并与应收票据登记簿的有关记录核对,同时利用第三方审计机构针对部分票据出具的函证结果,经核对,函证结果与账面价值相符。应收票据的评估:对不带息应收票据,其评估值是其票面额。

(3)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主要为工程款、技术服务款等。评估人员查阅了会计账簿,获取了合同、发票等资料。核实交易事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

评估人员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对应收账款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估计评估风险损失。以应收账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4)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主要为材料款,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材料采购合同或供货协议,了解了评估基准日至评估现场作业日期间已接受的服务和收到的货物情况。未发现供货单位有破产、撤销或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货物或劳务等情况,故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员工借款、保证金等,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会计账簿,获取了合同、发票等资料。评估人员在对其他应收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其他应收款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确定评估风险损失进行评估。以其他应收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6)存货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存货为原材料和在产品。

原材料为五通码头恢复运营改造项目弱电设施设备,原材料的评估值根据评估基准日客观市场价格进行确定。

在产品为合同履约成本,其账面价值主要由技术服务成本构成。

评估人员依据调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对于在产品以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净利润后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x不含税售价×(1-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销售利润率x所得税率-净利润率xr)

(7)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主要为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款、未到期的质保金等,评估人员在对合同资产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对合同资产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估计评估风险损失。以合同资产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8)其他流动资产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其他流动资产具体为增值税和预交所得税,对上述其他流动资产,评估人员通过获取申报明细表和纳税申报表等资料,并核对缴费凭证与账面记录的一致性等方式进行核实。对其他流动资产,其评估值按账面值确定。

2、非流动资产

(1)长期股权投资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属于非控股性质,无法获取被投资单位的项目经营数据及公司战略规划文件,故本次评估对被投资单位100%股东全部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首先对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然后乘以持股比例,得出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长期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应缴未缴出资额)×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该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

(2)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成本x成新率

①机器设备

A、重置成本的确定

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由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等部分组成。

重置成本计算公式: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费十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十其他费用十资金成本一设备购置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评估范围内的电子设备以及机器设备中价值较小的项目,不需要安装(或安装由销售商负责)以及运输费用较低(或运输费用由销售商负责),其重置成本直接参照现行市场购置的价格确定。

B、成新率的确定

确定成新率时着重考虑资产的正常负荷、技术鉴定、工作制度及设备的时间利用率、设计、制造、实际使用、近期大修理及日常维护保养状况、工作环境、是否闲置、是否超过国家规定的淘汰日期、改造情况,以及经济使用年限、物理寿命、现有性能、运行状态、技术进步和国家法规限制等因素,主要采用年限法计算理论成新率。同时,结合机器设备现场勘查情况,计算勘查成新率,进而确定综合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x100%

综合成新率=年限成新率x40%+勘查成新率x60%

②车辆

本次委估的车辆多为载货汽车,市场上类似资产的交易案例较少,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A、重置成本的确定

根据车辆市场信息和相关车辆信息网站查询的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评估基准日的运输车辆价格,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及相关文件计入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费等,确定其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现行购置价+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

B、成新率的确定

车辆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x40%+勘查成新率x60%

理论成新率采用年限法成新率与里程成新率两者熟低法,计算公式为: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x100%里程成新率=尚可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尚可行驶里程)x100%

③电子设备评估方法

评估值=重置成本x成新率

A、电子设备重置成本的确定

评估范围内的电子设备不需要安装(或安装由销售商负责)以及运输费用较低(或运输费用由销售商负责),因此不考虑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和资金成本,其重置成本直接参照现行市场购置的价格确定。

B、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电子设备均为常见设备,确定成新率时着重考虑资产的正常负荷、技术鉴定、工作制度及设备的时间利用率、设计、制造、实际使用、近期大修理及日常维护保养状况、工作环境、是否闲置、是否超过国家规定的淘汰日期、改造情况,以及经济使用年限、物理寿命、现有性能、运行状态、技术进步和国家法规限制等因素,采用年限法计算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x100%

(3)无形资产

A、其他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

其他无形资产是企业外购的非通用委托定制型软件,无法通过公开市场获取报价,本次通过核实账面采购成本及摊销年限,核实无误后按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B、技术类资产的评估方法

纳入评估范围的技术类无形资产包括30项自主研发的专利及203项软件著作权,其主要应用于系统集成及技术运维业务。由于上述无形资产已投产使用且直接影响企业的获利能力,能够合理预计该部分无形资产能带来的盈利,风险亦能够合理量化,因此该部分无形资产选用收益法评估。

由于各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紧密联系、共同发挥作用对收益产生贡献,难以区分各单项无形资产对收益产生的贡献,因此本次收益法评估中将技术类无形资产作为一个组合打包评估。

对于可较明确地对应超额收益贡献,其价值能够可靠辨认,对此种贡献类的无形资产,本次采用销售收入分成法进行评估。即首先预测公司与委评无形资产

相关的产品销售在相关技术有效经济年限内各年的营业收入,然后乘以适当的无形资产在销售收入中的分成率,再用适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得出的现值之和,即为相关技术的价值,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式中:P— -待估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

Ri——基准日后第i年预期无形资产项目的产品收入;

K—无形资产扣除衰减率后的收入分成率;

n-—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期;

i——折现期;

r折现率。

(4)使用权资产

评估人员调查了租赁资产周边的市场租金,确认了市场租金与合同租金差异较小,故以合同租金确认承租人的租赁权益价值。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为评估价值。

(5)长期待摊费用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厂区及办公区的装修工程及改造工程,采用重置成本标准,按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即通过估算出重新购置、建造或形成与评估对象完全相同或基本类似的全新状态下的装修工程及改造工程所需花费的全部费用作为重置成本,再根据其使用年限和成新状况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减损,综合得出评估对象的评估值。其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①重置成本确定

评估人员获取了工程合同、领料单、发票等入账原始凭证,确认账面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本次评估的重置成本采用物价指数修正法进行确定。

②成新率确定

确定成新率时着重考虑资产的实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状况、工作环境、是否闲置、改造情况,以及经济使用年限、物理寿命、现有性能、运行状态、技术进步和国家法规限制等因素,主要采用年限法计算理论成新率。同时,结合现场

勘查情况,计算勘查成新率,进而确定综合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一(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综合成新率=年限成新率×40%+勘查成新率×60%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的计税基础和适用税率计算评估值。

①对于企业因计提坏账准备而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评估时确定的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及相应的所得税率计算确定评估值。

②由于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均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为评估值,故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分别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按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为评估值。

3、负债

评估范围为企业评估申报的各项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为租赁负债和预计负债。评估人员对企业的负债进行审查核实,在核实的基础上,以评估基准日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金额作为负债的评估值。

(三)收益法介绍

运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过程中,收益折现模型通常选用现金流折现模型。现金流折现模型具体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这两类,一般情况下,这两类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是等价的。本项目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本项目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即以企业自由现金流为收益口径进行折现求取企业整体价值,在此基础上减去付息债务的价值,得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若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存在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还应加计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净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0V CFFt×DFt FCFFn+1×DFnWACCn+1℃,A +1×DFX0FWACCn+1

EV=OV-D

式中:

0V-—企业整体价值;

EV-—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D-—付息债务;

n--详细预测期;

FCFFt一一第t年的企业自由现金流;

WACCn+1- -第n+1期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Ci- -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负债净额;

NOPATn+1-—第n+1期的税后净营业利润;

DFt—-第t期的折现系数。

其中,预测期各年期折现系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DF1=(1+WACCq ×F)

DFz=(1+WACc×F)×(1+WACC2)

DF= (1+WACC×F)×(1+WACCz)×(1+WACCs)

DFn =(1+ WACc xE)x(I+WAC,)x(1 WAc xx(I + MAC式中:

F-一预测期首期的年数,即预测期首期月数除以12的值。

本项目选用的收益法评估模型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折现率应与收益口径保持一致,因此,应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折现率,具体过程如下:

1、股权资本成本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测算股权资本成本,计算公式为:

Re=Rf+β×ERP+Rs

式中:

Re- -股权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报酬率;

β一一企业风险系数,指相对于市场收益率的敏感度;

Rm一一市场的预期报酬率;

ERP- 市场风险溢价;

Rs-企业特有风险调整系数。

(1)无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是投资无风险资产所获得的投资回报率,表示即使在风险为零时,投资者仍期望就资本的时间价值获得的补偿。无风险报酬率通常选取与企业收益期相匹配的中长期国债的市场到期收益率,通常收益期在10年以上的企业选用距评估基准日10年的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收益期在10年以下的企业选用距评估基准日对应年限的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本项目收益期为永续期,因此选用评估基准日已发行的剩余期限为十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水平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2)阝系数

根据可比上市公司调整后无杠杆系数和被评估单位的资本结构,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有财务杠杆阝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βe=β× 1+(1-t)>

式中:

βe-—被评估单位有财务杠杆β系数;

Dm——被评估单位的付息债务;

Em--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

在计算资本结构过程中,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价值指市场价值。评估企业股权价值的过程中需要确定资本结构,而确定资本结构的前提又要知晓企业股权价值,因此,资本结构与企业股权价值互为条件,形成循环推导问题。对该循环推导问题,通过选代法进行解决。

(3)市场风险溢价

市场风险溢价(ERP)是投资者期望的超过无风险收益率的部分。市场风险溢价根据中国证券市场的股票市场收益率进行计算。

为了计算股票市场收益率,我们通过Wind资讯获取了2010年至2024年“沪深300”指数每年年底的成分股及其数据,选取其中上市时间在10年及以上的成分股,计算股票市场收益率的几何平均值,再与各年无风险收益率比较,得到股票市

场各年的市场风险溢价。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是衡量被评估单位与可比上市公司风险差异的一个指标。本次评估,将被评估单位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进一步细化为规模溢价和企业其他特定风险溢价。

①规模溢价

规模溢价基于其与总资产的自然对数和总资产报酬率ROA进行二元一次线性回归分析,得到下列回归方程:

RPS=3.73%-0.717%×LN(S)-0.267%×ROA

式中:

RPs:公司规模超额收益率;

S:公司总资产账面值(按亿元单位计算);

ROA:总资产报酬率;

Ln:自然对数。

②企业其他特定风险溢价

本次评估,企业其他特定风险主要为经营特别风险,具体指公司经营因素导致公司盈利水平变化,从而使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的可能。经营特别风险主要受公司本身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经营方向、产品结构等内部因素影响。一般认为,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环境方面优于非上市公司,与作为上市公司的对比公司而言,被评估单位在治理结构等方面存在管理水平、技术能力上的风险。

2、债务资本成本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债务资本成本率,基本反映了被评估单位的信用级别及其客观融资成本。因此,债务资本成本率按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债务资本成本率拟定。

3、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是指将企业来自于各种渠道的资本成本,按照各自在总资本中的比重进行加权平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计算公式为:

E DWACC= ×R。- ×Ra×(1-T)D+E D+E

上式中:

Re一一权益资本的投资回报率;

Ra一一债务资本的投资回报率;

T一一企业所得税税率。

在计算资本结构过程中,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价值指市场价值。评估企业股权价值的过程中需要确定资本结构,而确定资本结构的前提又要知晓企业股权价值,因此,资本结构与企业股权价值互为条件,形成循环推导问题。对该循环推导问题,通过选代法进行解决。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次评估于2025年11月上旬开始进行前期工作,2025年11月25日进驻现场,最终于2026年1月21日形成评估结论。整个评估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前期准备工作阶段:明确业务基本事项、接受项目委托、确定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基准日,拟定评估计划;

(二)资产核实阶段: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现场调查、收集整理评估资料、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

(三)评定估算阶段: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和评估计算;

(四)评估汇总及提交报告阶段:评估结果汇总与分析、撰写报告、内部审核。并与委托人就报告内容进行沟通,独立分析后,形成最终评估结论,向委托人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五)整理归集评估档案。

九、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指资产可以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自由买卖,其价格高低取决于一定市场的供给状况下独立的买卖双方对资产的价值判断。公开市场假设是对拟进入的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较为完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

影响的一种假定说明或限定。所谓公开市场,是指一个有众多买者和卖者的充分竞争性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资产交易双方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在强制或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买卖双方都能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持续经营假设。持续经营假设是指假设一个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可以连续下去,在未来可预测的时间内该主体的经营活动不会中止或终止。假设一个经营主体是由部分资产和负债按照特定目的组成,并且需要完成某种功能,实际就是假设经营主体在未来可预测的时间内将会继续按照这个特定目的,继续该特定功能。

(二)特殊假设

1、假设对被评估单位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政治、法律法规、经济等环境将无重大变化。假设对被评估单位业务有重大影响的国家或地区所执行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税收政策以及利率、汇率、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无重大变化。

2、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相关的产业政策、准入制度、监管要求等无重大变化。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和竞争环境无重大变化。

3、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的。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给本评估机构的财务报表的编制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假设被评估单位不存在财务造假、利润操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或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情形。对于委托人或被评估单位提供给本评估机构的审计报告,假设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规定。

4、假设被评估单位的战略定位、经营范围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模式、销售策略、信用政策等无重大变化。

5、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经营合法合规。假设评估范围内各项资产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足以维持其正常使用。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取得过程、使用过程以及升级改造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假设被评估单位所有涉及行政许可的证照在许可期满后可以续期。

6、假设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

德。假设被评估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且完善的,风险管理措施是充分且恰当的。假设被评估单位保持现有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该类人员无重大不利变化。

7、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将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8、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不发生对其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抵押、担保等事项。

9、假设被评估单位经营租赁场地签订的租赁协议到期后可正常续期。

10、假设被评估单位在符合现有高新企业认定条件下,未来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11、假设被评估单位的营运及业务将不会受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或不能控制的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而严重中断,这些不可抗力事件或不能控制的不可预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出现战争、军事事件、自然灾害或重大灾难(如水灾及台风)、疫症或严重意外。

12、假设被评估单位尚未执行或尚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协议、中标书均有效且能在计划时间内执行完毕。

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同时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本评估机构及相关评估人员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得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兆翔科技公司的账面价值为:资产为人民币118,818.62万元;负债为人民币82,510.4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6,308.20万元。

我们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履行了资产评估程序,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得出如下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采用资产基础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兆翔科技公司的评估价值为:资产为140,298.77万元、负债为82,510.42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为57,788.36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 流动资产合计 115,929.10 116,529.14 600.04 0.52

二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89.51 23,769.63 20,880.12 722.62

2-1 债权投资

2-2 其他债权投资

2-3 长期应收款

2-4 长期股权投资 391.99 428.45 36.46 9.30

2-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7 投资性房地产:

2-8 固定资产. 848.61 1,192.00 343.39 40.47

2-9 在建工程,

2-10 生产性生物资产

2-11 油气资产

2-12 使用权资产 345.44 345.44 0.00 0.00

2-13 无形资产: 248.22 20,679.86 20,431.64 8,231.31

2-14 开发支出

2-15 商誉

2-16 长期待摊费用 42.66 115.88 73.23 171.68

2-1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12.59 1,008.00 -4.60 -0.45

2-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118,818.62 140,298.77 21,480.16 18.08

三 流动负债合计 82,320.20 82,320.20 0.00 0.00

四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0.21 190.21 0.00 0.00

负债合计 82,510.42 82,510.42 0.00 0.00

股东全部权益 36,308.20 57,788.36 21,480.16 59.16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兆翔科技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壹拾壹亿玖仟叁佰万元整(小写:人民币119,300.00万元),评估增值额82,991.80万元,增值率为228.58%。

(三)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19,300.00万元,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57,788.36万元,差异61,51164万元,差异率

106.44%。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资产基础法按照重置评估对象的思路,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表外可识别的各项资产、负债价值,反映的是评估对象的重置价值。影响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的因素主要包括两点;(1)是否对被评估单位资产负债表内及表外的各项资产、负债进行了完整识别;(2)对识别出的各项资产、负债,是否根据其具体情况选用了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且在运用具体评估方法过程中,是否恰当考虑了其企业价值的贡献。

2、收益法基于预期收益原理,采用以利求本的思路,通过对未来收益进行折现来评估企业价值,是从企业未来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企业价值。收益法评估结果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1)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预测是否合理,收益预测是否有足够的佐证信息或支持依据;(2)被评估单位所面临的宏观经济风险、行业风险以及企业风险是否得到了合理量化。

因此,本次所选用的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这两种评估方法,其原理或思路不同,影响其评估结果的因素也不同,这是两种评估方法的结果存在差异的根本原因。

综上所述,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

(四)评估结果的最终选取

在上述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分析基础上,结合评估目的、不同评估方法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等因素来选取最终评估结果。具体考虑了以下因素:

1、资产基础法按照重置评估对象的思路,静态反映了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且资产基础法是通过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来确定企业价值,没有考虑企业拥有的人力资源优势、管理经验以及自创商誉等因素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运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的评估结果仅包含被评估单位各项有形资产和可确指无形资产的价值,并未涵盖被评估单位的全部资产价值,不能完全体现各项资产的有机组合和整合效应对被评估单位价值的贡献,也无法从整体上体现出企业各项业务的综合获利能力。因此,本项目最终评估结论不选用资产基础法的测算结果。

2、在收益法的运用过程中,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预测的形成,综合考虑了被评估单位的人力资源、技术水平、资本结构、经营状况、历史业绩、发展趋势以及宏观经济因素、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等因素,且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预测

中经营管理、业务架构、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营运资金、资本性支出、资本结构等主要参数与评估假设、价值类型相匹配,预测方法恰当,预测假设合理,预测收益所对应的风险也得到了合理度量。相比较而言,运用收益法所使用的数据质量较为可靠。另一方面,收益法将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收益法的评估结果量化和反映了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涵盖了企业各项可确指和不可确指资产的价值,也考虑了企业各项资产的有机组合和协同作用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收益法评估结果更加契合本项目的评估目的。因此,本项目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基于上述原因,本次评估我们最终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本资产评估报告最终评估结论如下:

经评估,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假设条件下,在本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下,并基于市场价值的价值类型,经本资产评估报告程序和方法,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兆翔科技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人民币壹拾壹亿玖仟叁佰万元整(小写:人民币119,300.00万元)。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在应用评估结论时应当充分考虑和判断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在此特别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一)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无。

(二)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情况

无。

(三)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1、质押、抵押情况

无。

2、租赁事项

租入资产名称 出租人 含税月租金 租赁起始日 租赁截止日 面积

厦门市湖里区翔云一路95号运通中心301单元 福建兆翔临港置业有限公司 27573元 2024/1/1 2027/12/31 689.32m

恒通中心203A、301、302、401、405、406、407单元 福建兆翔临港置业有限公司 98094元 2024/1/1 2027/12/31 3114.09m2

3、或有负债(或有资产)事项

无。

4、涉及法律纠纷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涉及的未结诉讼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案由 案号 案件进度 案件情况

黄敬荣 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盛中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2025)闽0112民初2888号 2025年10月10日一审判决 被告兆翔福州分公司与第三人盛中公司签订了《福州空港候机楼部分配电箱楼宇控制改造项目工程分包劳务合同》。盛中公司将债权转让给原告黄敬荣,原告与被告对项目工程量清单载明的所有施工内容及结算金额争议较大,沟通多次均无法达成一致,走法律途径。判决结果:兆翔福州分公司向黄敬荣支付工程价款143,000元及利息。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对判决确定的兆翔福州分公司的债务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清偿责任。

(四)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我们利用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6]361Z0046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以证实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范围内各项资产、负债账面值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我们的评估工作不能减轻、替代、消除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可能存在的会计责任。

(五)重大期后事项

1、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5年11月21日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及近五年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关数据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5)940号),考虑到披露的数据为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基准日之前最新的可用数据,故无形资产评估时利用了上述文件公布的数据。

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没有提供,我们也未能获悉或发现有其他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重大期后事项。

2、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报告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论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六)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受厦门空港的委托,本次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我们没有对被评估单位除评估申报表列示的资产负债以外是否还拥有其他资产、负债或有项目等进行调查和考虑。

2、本次评估未考虑评估增值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对评估对象所涉及的所有税费,在评估目的实现时,应由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据实征收,并由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承担,具体税额在本次资产评估报告中未作调整。

3、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是对2025年9月30日这一基准日所评估股权价值的客观公允反映,本资产评估机构对这一基准日以后该股权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负任何责任。

4、本资产评估报告含有若干附件,附件是本资产评估报告之重要组成部分,与本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附件与报告正文配套使用方有效。

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1、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资产评估报告仅供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

报告使用人使用。

2、资产评估报告的用途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目的及用途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3、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本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通常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30日起计算,至 2026年9月29日止。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超过一年,或虽未超过一年,但被评估资产的价格标准出现较大波动或影响评估对象价值的因素出现重大变化,不能采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结论。

4、资产评估报告的摘抄、引用或披露

(1)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未征得本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委托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该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本次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此外,委托人须按国有资产相关规定,将本资产评估报告报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后,本资产评估报告方生效。

(六)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示的评估假设条件下,为本次评估目的,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提出的公允估值意见,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压低或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假设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资产评估报告日为评估结论形成的日期。本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6年1月21日。

谨此报告!

本资产评估报告文号为“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300001号”,评估对象兆翔科技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诺信值为人民币壹拾壹亿玖仟叁佰万元整(小写:人民币119,300.00万元M

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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