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8 证券简称:*ST 美讯 公告编号:临 2024-136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
有限公司(下称“山东龙脊岛”)持有公司股份80885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山东龙脊岛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4802819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9.38%,占公司总股本的16.8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龙脊岛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战圣”)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3650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2%,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0793793股,占其持股总股数的68.30%,占公司总股本的
24.81%。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发来的《通知函》,获悉山东龙脊岛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2日,山东龙脊岛将其质押给宁波荟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宁波荟侨”)的4802819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48028193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9.3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83质押登记解除日期2024年11月12日
股东持股数量(股)80885359
股东持股比例(%)28.3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同日,山东龙脊岛将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进行了重新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本次质押股是否是否占其所占公司股东质押质押质权质押融资控股股份数量为限补充持股份总股本名称起始日到期日人资金用途东(股)售股质押比例比例山东龙2024年2025年10宁波补充自身
是48028193否否59.38%16.83%脊岛11月1日月31日荟侨流动资金
合计-48028193----59.38%16.83%-
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
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战圣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占其所占公司已质未质持股本次质押前本次质押后持股数量持股份总股本已质押押股未质押股押股股东名称比例累计质押数累计质押数
(股)比例比例股份中份中份中限售份中
(%)量(股)量(股)
(%)(%)限售股冻结股份数量冻结
份数量股份(股)股份数量数量
山东龙脊岛8088535928.3404802819359.3816.8300328571660
北京战圣227656027.98227656002276560099.997.980000
合计10365096136.32227656007079379368.3024.8100328571660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战圣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1、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8028193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9.38%,占公司总股本的16.83%,对应融资余额为
5820万元。
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其自有及自筹资金。若后续出现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风险,山东龙脊岛将采取提前还款等质权人认可的方式应对上述风险。
2、北京战圣持有的22765600股公司股票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望京支行,质押期限自2021年9月17日至2022年9月16日。上述质押股份已到期仍处于质押状态。因上述质押股份涉及诉讼事项,若后续未能协商解决上述事宜,则被质押股份存在被拍卖、变卖、折价处理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
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