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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长江电力2021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5-07 查看全文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中国北京

2022年5月25日

1目录

一、会议议程................................................4

二、会议须知................................................6

三、会议议案

(一)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7

(二)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4

(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2

(四)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45

(五)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46

(六)关于聘请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49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52

(八)关于开展2022年度短期固定收益投资的议案.........57(九)关于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60(十)关于与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续签《融资业务框架协议》的议案..............................................69

(十一)关于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有关事项的议案.....................................................76

(十二)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78

(十三)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83

2(十四)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90

(十五)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92

3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9:30

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22楼2207会议室

见证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会议安排:

一、参会人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8:30~9:25)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报告出席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各项议案

(一)《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关于聘请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八《)关于开展2022年度短期固定收益投资的议案》(九)《关于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

4框架协议>的议案》(十)《关于与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签署〈融资业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十一)《关于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有关事项的议案》

(十二)《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十三)《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四)《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六、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股东发言

八、股东投票表决

九、统计表决票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会议结束

5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3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在大会正式召开前到大会发言登记处登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含受托人)发言或提问。

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

四、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票。

6议案一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2021年,面对持续反复的新冠疫情和严峻复杂的宏观形势,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最后一年任期内,观大势谋全局,坚持稳中求进,优化公司治理、强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较好发挥了治理核心作用。

公司经营层团结带领全体员工,积极应对长江来水阶段性偏枯、新建水库首次蓄水、电力市场改革纵深推进等复杂形势,在巩固大水电、拓展新空间、释放新动能等方面均取得优异业绩,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报告期内经营成果

2021年,公司所属三峡、葛洲坝、溪洛渡、向家坝四座

梯级电站年度累计完成发电量2083.22亿千瓦时,三峡电站年发电量第三次超千亿千瓦时,葛洲坝电站年发电量刷新历史记录。

公司实现收入总额614.55亿元(若无特殊说明,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完成年度预算的99.67%;成本费用总额290.4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3.24%;利润总额324.09亿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106.2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2.73

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61%。

截至2021年底,公司可控装机容量4559.5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1448.7万千瓦。公司资产总额3285.63亿元,负债总额1382.75亿元,股东权益总额1902.88亿元,资产负债率42.08%。

2021年10月,公司市值首破5000亿元;12月24日,

公司股价最高达 23.03 元,市值达 5237 亿元,稳居中国 A 股电力板块首位、全球电力上市公司前列。2021年11月,公司被正式纳入上证50指数,成为大盘蓝筹股的标杆之一。

2021年底,乌东德、白鹤滩电站资产证券化工作正式启动,

公司“三个三峡电站”整体上市的宏伟目标即将实现。

近几年来,公司先后获得 CCTV 最具价值上市公司、中国十佳上市公司、最佳董事会、中国证券金紫荆奖等百余项企业治理相关奖项。2021年,成为国务院国资委“国有重点企业管理标杆创建行动标杆企业”;2022年初,被国资委评为“国有企业治理示范企业”。

二、报告期内主要工作

(一)坚持勤勉履职,引领公司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以规范法人治理为目标,坚持高效履职,为公司发展领航定向。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依法依规履行决策程序,切实防范决策风险。报告期内,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60项议案,就公

8司年度财务决算及预算、利润分配、乌东德和白鹤滩电站资

产证券化预案、高管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等重大事项规

范、及时进行决策。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切实发挥专家职能,共召开11次会议,审阅或审议了42项议案。在履职过程中,董事会战略与环境委员会围绕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乌东德

和白鹤滩电站资产证券化预案等进行了深入研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

审查、监督职能,与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持续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定价公允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管人员

绩效考核机制、公司薪酬方案等进行了审查,确保了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激励和监督。

(二)加强调查研究,保障决策科学高效

报告期内,董事会高度关注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深入听取公司经营层对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海外项目投资情况的专项汇报,指导公司在拓展新业务、防范投资风险、强化科技创新、实施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为充分了解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经营情况,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公司董事先后前往西南、华中等地区实地调研了乌东德和白鹤滩电站、三峡电能荆州中心医院智慧综合

9能源等项目,详细了解相关单位的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科

技创新、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为公司在大水电和智慧综合能源方面的业务拓展提出了多项指导性意见。

(三)推进法制建设,提高依法治企能力

报告期内,按照全面落实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董事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将依法合规、不逾红线作为经营管理的首要前提和基本衡量标准,紧紧围绕公司改革发展中心任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防范风险、推动发展。

全年修编《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等8项

法人治理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了覆盖全部业务的制度体系,具体分为法人治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两大类,包括法人治理制度28项,经营管理制度20类276项,制度的法律和合规审核率达100%。为切实提升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统筹谋篇布局,重视抢抓市场先机报告期内,董事会积极谋划未来发展,在全面总结“十三五”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未来5年公司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统一指导思想,明确发展目标和路径,经过多次专题研究,反复斟酌讨论,编制《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并围绕规划重点,提前开展战略布局。

强调“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拓展公司新发展模式”,通过“发展方式”“产业链”“能源结构”“业务形态”“发

10展区域”的拓展,发力新能源、抽水蓄能、智慧综合能源、国际业务等领域,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装机容量、发电量、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公司市值等生产经营关键指标再上新台阶。

(五)信守分红承诺,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公司章程》承诺,2016年至2020年按每股不低于0.65元进行现金分红;2021年至2025年按不低于当年实现净利润

的70%进行现金分红。报告期内,董事会公开征求投资者意见,科学合理设计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1年7月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9.19亿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60.53%,稳居行业前列。

上市以来,公司坚持每年派发现金红利,分红金额累计达1252.4亿元,分红率长期超过60%,为股东提供了持续的良好回报,成为上市公司高比率分红典范,在资本市场广受好评,多次被评为“最佳股东回报上市公司”。

(六)依法依规信披,树立优质蓝筹形象

作为上海、伦敦两地上市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除及时完成4份中英文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外,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在公告的酝酿、起草、编制过程中,全面兼顾两个市场的披露时间差异和中英文区别,保证在两个市场的信息披露都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11报告期内,共完成114份信息披露材料发布,其中包括4

期定期报告、88份临时公告以及在伦交所发布的22份英文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境内外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权益。2021年度,公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年度考核 A 类评价。伦敦证券交易所全年无质疑或询函。

(七)践行社会责任,助力实施乡村振兴

2021年是我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

兴战略的起步之年。公司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部署,依据董事会相关议案和安排,结合大水电涉及移民多、偏远贫困地区多等特点,持续加大对定点帮扶县和库区周边的支持帮扶力度,全年实施履责项目60项,投入项目资金超2.3亿元,助推帮扶地区产业培育、教育医疗、道路基础等领域提档升级。

(八)倾听股东声音,构建共赢股权文化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关注中小股东诉求,切实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积极互动,致力于构建、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公司根据自身特质与亮点,不断完善《价值手册》《一图看长电》等提炼材料,构建投资者与公司共同成长的价值体系,并通过上证 e 互动、董秘邮箱、投资者交流热线、官方微博和投资者微信群等多

平台、多渠道与投资者实时互动交流。此外,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网络直播”沟通会、重大事项专题电话会,增进投

12资者对公司的价值认同。

报告期内,受疫情所限,公司通过“网络直播”方式举办了3场业绩说明会。与514家境内外投资机构的1085位投资者进行线上或线下交流。2021年,公司荣获中国基金报“最具投关价值公司”、卓越 IR 第四届“最佳资本市场沟通奖”等重要奖项。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2.《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与环境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3.《关于增资三峡基地公司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6.《关于公司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公司2020年合规管理报告》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长电新能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三)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

13日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2021年度工作计划》

2.《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0年度报告》

6.《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与风险管理报告》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履行社会责任项目计划的议案》

10.《关于聘请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4.《关于开展2021年度短期固定收益投资的议案》

15.《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1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7.《关于与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18.《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20.《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1.《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高管2021年任期协议和年度考核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信息化组织机构的议案》3.《关于增加公司董事长2021年度投资审批权限的议案》

(五)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参与鼎和财产保险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2.《关于长电安第斯公司股东贷款转为资本金的议案》

3.《关于审计部独立设置的议案》

(七)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冉毅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八)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九)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6

15日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与三峡集团云南能投成立合资公司开发金沙江下游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基地的议案》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十)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2.《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3.《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4.《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购买协议〉的议案》6.《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7.《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

16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8.《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9.《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10.《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宜的议案》12.《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13《.关于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十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

28日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在重庆市涪陵区设立太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合资公司的议案》

2.《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173.《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制订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5.《关于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工作的议案》。

四、2022年工作计划和目标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公司成立20周年,

是乌东德、白鹤滩电站发电资产注入长江电力的关键一年,在公司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目前来看,国际国内大环境仍比较严峻,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上市公司发展面临的成本、资源、环境等硬约束不断加大。在清醒认识各种风险挑战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国家稳增长、稳预期的宏观政策合力正在不断增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正在加快形成。

——2022年,公司将坚持以“十四五”发展规划为主线,坚决服务国家战略,持续巩固、深化和拓展“大水电+”的发展模式,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改革,坚定不移推进数字化转型,坚定不移推进国际化拓展,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努力创建以水电为核心的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上市公司。

2022年,公司计划实现发电量2127亿千瓦时(不含乌东德和白鹤滩电站);要确保实现“零人身伤亡事故、零设备事故”的安全生产目标。

围绕上述计划和目标,2022年董事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工

18作:

(一)抓好安全生产,筑牢发展根基

截至2021年底,公司管理着长江干流超过100台大型水电机组,安全生产是必须始终坚守的红线和底线。对长江电力而言,一是要精心做好设备运行管理、检修维护和技术改造,进一步消除新老设备系统性、家族性、原发性缺陷,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力争实现“零非停”。二是要始终坚持“安全生产绝无小事”,落实好新《安全生产法》,全面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持续强化新业务单元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三是要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日常监督到位、细节检

查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智能化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水平,确保实现“零人身伤亡事故、零设备事故”的安全生产目标。

(二)抓好业务拓展,践行“双碳”战略

公司要把握清洁能源发展趋势,积极践行国家“双碳”战略,主动承担集团赋予的新使命,以三峡电能、长电新能、长电国际等为平台,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全力开辟新能源、抽水蓄能、国际业务的发展新格局,力争“十四五”期间新能源、抽水蓄能实现新突破,智慧综合能源实现规模化发展,高效建成并运营长江干流葛洲坝-乌东德世界最大清洁能源走廊。要紧紧围绕“大基地、大项目”发展新能源,努力优化业务布局;要充分发挥大水电技术人才优势,全面布局抽

19蓄业务;要借助投资并购、开发建设等方式,规模化拓展智

慧综合能源业务,努力打造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要顺应能源变革趋势,提升国际视野,积极探索布局“源、网、荷、储、充”项目和氢能、船舶电动化等多种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市场化应用场景,从供给侧撬动需求侧,优选储备一批项目资源,积累项目经验,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抓好资产重组,巩固主业优势

2022年,公司要在三峡集团统筹部署下,高标准做好乌东德、白鹤滩电站约3000亿资产的证券化工作,实现公司“三个三峡电站”整体上市目标,巩固强化公司大水电主业的引领地位。预计乌东德、白鹤滩电站资产注入后,公司国内水电装机规模将达到7169.5万千瓦,较目前的4549.5万千瓦增长近58%,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跨越式发展。

当前工作的重点是制定好既满足监管规定,又兼顾各方利益的收购方案。同时,加强与各股东单位和资本市场的沟通交流,讲好“发展故事”,力争年内具备资产交割条件。

(四)抓好体制优化,实现集团管控

经过20年发展,公司业务范围已覆盖多个领域,拥有

16家下属单位和子企业,资产规模大,业务版块多,地域分布广,行业链条长,集团化的格局、模式已初步形成。公司要树立集团化管控思维,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优化完善与新业务发展相匹配的管控模式和体制机制,围绕主责主业,引导各业务板块有序发展,更好管控风险。要结合国资委落

20实董事会职权的相关部署,在重要子公司“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依法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原则、管理机制、事项范围、权限条件等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严格落实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监督”。要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加大力度,做到因企施策、一企一策,确保授权放权与有效监管并重,探索实施从管企业向管资本的转变,更好推动公司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五)抓好改革落地,提升管理效能

公司成立20年来,先后实施了改制上市、股权分置改革、重大资产注入等一系列重大改革,20年间资产规模、营业额、利润规模均增长十倍以上,员工数量增长却不到一倍,实现了从传统国企原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到优质上市公司的快速成长。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交卷之年。“改革有阵痛、但不改革就是长痛”,公司在稳步实施三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要敢于直面深层次矛盾,引导全体员工实现从“要我改”到“我要改”的思想转变,让每个人都成为改革的支持者、参与者、推动者,只有这样,改革才会真正落地落实,取得实效。2020年底,中央深改委第十七次会议确定国有企业要建设“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这将是一个系统性、多层次、高精密的治理体系,公司要以打造真正市场主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为核心,结合企业实际,构建新格局

21下的制度体系,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要始终以“做世界水电行业的引领者”为目标,加快建设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为实现“十四五”规划提供体制机制支撑和组织制度保障。

(六)抓好股东服务,实现互利共赢

2021年底,在国资委管辖的央企及所属上市公司中,公司流通股市值仅次于中石油(金融保险等由财政部等部委管辖,茅台、五粮液由地方国资委管辖),随着 GDR 的发行,公司股东数已超过20万。在乌东德、白鹤滩电站资产证券化完成后,公司市值将再度大幅增长,在国资体系、资本市场的影响将日益扩大。作为国有上市公司标杆,公司更应重视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和服务工作。要继续维护与各类股东的良好关系,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尊重利益相关方诉求,切实提升公司整体价值。要结合上海、伦敦两地上市实际和监管要求,进一步优化信息披露工作,以严谨、开放的态度为中外股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要继续培育和谐共赢的股权文化,认真听取股东合理化建议,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投资者活动,塑造和维护良好的市场形象,让广大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带来的丰厚回报。

总之,2021年,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经营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为职责定位,以完善法人治理为核心,聚焦主责主业,

22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开拓进取、求真务实,以优良的业绩回

报全体股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提请会议审议。

23议案二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

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要求,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发展发挥了保驾护航作用。现将监事会

2021年的工作情况和2022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监事会2021年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5次正式会议,1次监事会预备会,1次专题研讨会),审议通过年度监事会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等22项议题,具体如下:

序号届次时间议案名称召开方式

1预备会3月26日《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现场

1.《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2020年度报告》

25届10次4月29日现场

5.《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选举曾义监事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35届11次6月15日通讯案》

24序号届次时间议案名称召开方式

45届12次8月27日《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通讯

5研讨会9月9日《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专题研讨》现场

65届13次10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讯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2.《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3.《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4.《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购买协议>的议案》6.《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5届14次12月10日现场7.《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

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8.《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9.《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10.《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如有)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11.《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二、监事列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列席了1次股东大会和11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25年度经营计划、重大资产收购、重大投(融)资的决策过程

进行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维护公司、股东、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专题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部分监事赴云南、四川、湖北等地,对乌东德电站、白鹤滩电站、三峡电能荆州中心医院智慧综合能源

项目等进行深入调研,与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员工开展座谈交流,认真了解相关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智慧综合能源业务拓展情况,并对相关单位的规范运作、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建立了常态化跟踪监督机制,调研掌握的

第一手信息为高效履职、科学监督奠定坚实基础。

四、监事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部分监事参加了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举办的专题培训,通过加强对专业知识、监管制度的学习,掌握公司治理的新趋势,了解资本市场的新动向,拓宽监督视野,提高了监事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二部分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及三会治理规范要求,共组织召开1次股东大会、11次董事会、5次监事会、1次监事会预备会和1次专题研讨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2693项议案,规范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为公司改

革发展提供安全、有序、平稳的治理环境。2021年,公司荣获证券时报“最佳董事会”,新浪财经“中国碳公司行业先锋”,中国基金报“最具险资青睐公司”,财经杂志“可持续发展贡献奖”等18个重要奖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实行“三会”治理,管理层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授权下规范运作,领导公司各级组织依法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按照公司《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等规章制度要求,规范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会计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全部定期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审核、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7三、检查公司融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股权融资总额64.24亿元(长电安第斯债转股),债务融资总额789.48亿元,债务融资中,通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等直接

融资方式融资175亿元,通过借入集团内委托贷款、银行借款等间接融资方式融资614.48亿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融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检查公司主要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主责主业,积极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和新兴领域战略投资,全年新增对外投资约130亿元(含秘鲁路德斯公司股份强制要约收购、参与南方电网控股的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等),实现投资收益54.26亿元,投资收益创历史新高。

监事会认为:公司投资业务决策及交易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公司战略规划及公司《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但新业务领域的投资风险和收益应得到更充分重视,各投资项目的投资回报情况应及时梳理,总结经验教训,对低效资产及时处置,防范广种薄收、歉收情况发生。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2.73亿元,主要是公司及所属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三峡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

28的委托管理资产、受托管理资产、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租

入或者租出资产等业务。关联方能够在偏远地区、复杂环境下为公司大水电生产提供安全、稳定的专业服务。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规范,决策和实施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规章制度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检查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及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完善内部控制监督顶层设计,根据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审计。通过系统

评价公司经营管理关键业务流程的设计和执行有效性,及时揭示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的重要缺陷和风险,推动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完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开展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

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健全有效。

七、检查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

29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开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严

防内幕交易及内幕信息泄露,对内幕信息进行有效管理。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情况。

第三部分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创新监督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行,依法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探索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及运行机制,促进

监事会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依法治企监督体系、财务活动监督体、经营行为监督体系、业绩评价监督体系等规范运作体系。

二、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按时出席(列席)公司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关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确保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三、灵活采用现场调研、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

对公司重大投资、新能源业务、海外业务等公司战略领域事

项进行重点监督,关注决策程序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一步

30提高监督实效。

四、加强系统性学习,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

监督水平,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更好更快发展建言献策、推波助力。

现提请会议审议。

31议案三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向会议作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生产发电情况

公司2021年三峡、葛洲坝、溪洛渡、向家坝梯级电站完

成发电量2083.2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86.08亿千瓦时,下降8.20%。其中:三峡电站发电量1036.4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81.53千瓦时,下降7.29%;葛洲坝电站发电量192.5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6.89亿千瓦时,增长3.71%;溪洛渡电站发电量553.55亿千瓦时,同比减少80.58亿千瓦时,下降

12.71%;向家坝电站发电量300.63亿千瓦时,同比减少30.86

亿千瓦时,下降9.31%。

二、主要经营业绩情况

公司2021年实现收入总额614.55亿元,同比减少2.87亿元,下降0.46%,完成年度预算的99.67%;成本费用总额

290.46亿元,同比减少2.40亿元,下降0.82%,完成年度预

算的93.24%;利润总额324.09亿元,同比减少0.46亿元,下降0.14%,完成年度预算的106.2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2.73亿元,同比减少0.25亿元,下降0.09%,完成年度预算的106.61%。

322021年主要业绩指标情况表(单位:亿元)

项目本年预算本期实际上年同期同比增减额同比增减率预算完成率

1.收入总额616.60614.55617.43-2.87-0.46%99.67%

2.成本费用总额311.52290.46292.87-2.40-0.82%93.24%

3.利润总额305.08324.09324.56-0.46-0.14%106.23%

4.净利润249.07264.85265.06-0.21-0.08%106.34%

5.归母净利润246.44262.73262.98-0.25-0.09%106.61%

6.每股收益(元)1.08361.15531.1853-0.03-2.53%106.61%

*2021年公司“四率”指标为:资产负债率42.08%、营业收入利润率59.08%、研发投入

强度1.15%(研发投入6.43亿元)、劳动生产率749.58万元/人。

(一)收入情况公司2021年实现总收入614.55亿元(包括营业总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及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2.87亿元,其中:

国内大水电收入497.07亿元,同比减少37.39亿元,主要原因是发售电量同比减少所致。

国际营业收入59.06亿元,同比增加16.86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自2020年4月底起并表秘鲁公司所致。

投资类业务收益57.61亿元,同比增加18.81亿元,主要原因是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和股票处置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其他收入0.81亿元,同比减少1.15亿元,主要原因是三峡高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自2020年12月底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所致。

(二)成本费用情况公司2021年成本费用总额290.46亿元(包括营业成本、

33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及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2.40亿元,主要原因:一是公司自2020年4月底起并表秘鲁公司,国际业务成本同比增加;二是发售电量下降,电力生产成本相应减少,且公司加强成本费用管控,压降财务费用等成本,国内大水电成本同比减少。公司成本费用总体保持平稳。

三、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285.63亿元,较年初下降

0.68%;负债总额1382.75亿元,较年初下降9.33%;净资产

1902.88亿元,较年初增长6.71%;资产负债率42.08%,较年

初减少4.02个百分点,财务状况良好。

2021年主要资产负债指标情况表(单位:亿元)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增减额增减率

1.资产总额3285.633308.27-22.64-0.68%

2.负债总额1382.751525.05-142.30-9.33%

3.净资产1902.881783.22119.666.71%

4.资产负债率42.08%46.10%-4.02%-8.71%

(一)资产情况

公司期末资产总额3285.63亿元,较年初减少22.64亿元,其中:

财产物资2430.06亿元(包括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使用权资产),占比73.96%,资产密集型行业特点较为突出,其中境内大水电资产

2116.74亿元,境外配售电资产311.26亿元。

34投资类资产697.45亿元(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及债权投资等),占比21.23%,较年初增加90.06亿元,主要原因是投资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项目所致。

其他资产158.12亿元,占比4.81%。主要项目是:货币资金99.30亿元、应收及预付款项44.91亿元、商誉9.87亿元。

(二)负债情况

公司期末负债总额1382.75亿元,较年初减少142.30亿元。其中:

带息负债余额1164.80亿元,占比84.24%,较年初减少

110.58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降杠杆,偿还债务所致。

短期应付款项191.48亿元(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合同负债、应交税费及应付职工薪酬),占比

13.85%,较年初减少31.95亿元,主要原因是支付到期应付工程款所致。

其他负债26.47亿元,占比1.91%。主要项目是:递延所得税负债19.31亿元、租赁负债6.39亿元。

四、2021年现金流量情况

2021年,公司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2.24亿元,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9.25亿元,本期产生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7.01亿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5金流量净额357.32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65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3.81亿元,汇率变动影响-0.86亿元。

现金流入、流出情况如下:

本期现金总流入2851.81亿元,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628.61亿元;收回投资1402.53亿元;取得

借款780.54亿元。

本期现金总流出2843.94亿元,主要包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110.95亿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28.03亿元;缴纳各项税费131.23亿元;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4.74亿元;投资支付

现金1453.41亿元;偿还债务803.88亿元;分配股利、利润

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200.08亿元;支付其他筹资活动现

金73.54亿元。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现提请会议审议。

附表:1.2021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2.2021年合并利润表

3.2021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36附表1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929980061.699231213791.799231213791.79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24640.2117673000.0017673000.00

应收账款3768258804.363650048602.743650048602.74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93606544.4848859512.5048859512.50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628719306.50497300115.36497300115.3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470031320.31282060444.83282060444.83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032334387.33948456661.57948456661.57

流动资产合计17923455064.8814675612128.7914675612128.7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1014594368.221139169084.081139169084.08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60716844608.7050899164882.5850424131310.6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457356904.373609195163.563609195163.5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622160091.314713666463.264713666463.26

投资性房地产113822846.75125275104.17125275104.17

固定资产218712613101.63231119863354.48231119863354.48

在建工程2891576923.642993468500.202993468500.20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637016483.14675014226.26

无形资产20181419977.2420614325419.6420614325419.64

37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开发支出

商誉987246902.631010349814.921010349814.92

长期待摊费用47615228.811205923.351205923.35

递延所得税资产241972703.05385247857.13385247857.13

其他非流动资产15586434.8315586434.8315586434.83

非流动资产合计310639826574.32317301532228.46316151484430.24

资产总计328563281639.20331977144357.25330827096559.03

备注:

1.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调整财务

报表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表中标△符号的为新租赁准则科目。

2.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

营企业因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而仅对2021年财务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的,公司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相应调整2021年财务报表的期初数。

38附表1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315812640.0024057628342.5024057628342.50向中央银行借款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640897029.23640897029.23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1199405.8526658209.6826658209.68

应付账款682732769.54867671236.16867671236.16

预收款项33980139.6733980139.67

合同负债13389470.2648910.5248910.5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254195056.07219231174.29219231174.29

应交税费4716410703.944235444499.444235444499.44

其他应付款13470287522.5316960189786.6816960189786.68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分保账款持有待售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7440128682.7423965656811.6823924325034.79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4502059923.297500533260.587500533260.58

流动负债合计53406216174.2278507939400.4378466607623.5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36439373166.2614447141791.4414447141791.44

应付债券33978897510.9937527057075.0337527057075.03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租赁负债639176461.52

633682449.37

长期应付款11855875004.4220080756020.7120080756020.7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8434099.4416245669.9216245669.92

递延收益5903248.037276220.137276220.13

递延所得税负债1931183085.621960405682.521960405682.52

39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84868842576.2874672564909.1274038882459.75

负债合计138275058750.50153180504309.55152505490083.29

股东权益:

股本22741859230.0022741859230.0022741859230.00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56915340256.9756928124174.9456928124174.9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318915804.42631715498.02313556807.71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4319522433.9324319522433.9324319522433.93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76768181760.9567972191761.8767815084345.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81063819486.27172593413098.76172118146991.60

少数股东权益9224403402.436203226948.946203459484.14

股东权益合计190288222888.70178796640047.70178321606475.7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328563281639.20331977144357.25330827096559.03

40附表2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55646253991.8357783367039.83

其中:营业收入55646253991.8357783367039.83利息收入已赚保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28577669866.8128776077425.53

其中:营业成本21113077634.3621149454266.44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退保金赔付支出净额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保单红利支出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163620190.601192929347.63

销售费用150419652.08115417318.42

管理费用1359765980.971292798651.45

研发费用39416834.8839568009.51

财务费用4751369573.924985909832.08

其中:利息费用4802658407.185166955172.60

利息收入117069848.87100213191.69

加:其他收益3874035.475886834.6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425670105.274052756076.5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801782313.063182977402.4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35482723.94-172887058.2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1731842.75-1492867.0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0383396.92-17737932.8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3911487.7122038670.1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2876174031.5832895853337.57

加:营业外收入30301675.2350968275.16

减:营业外支出497131532.13491280818.6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2409344174.6832455540794.12

减:所得税费用5923900313.195949278995.3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6485443861.4926506261798.8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26485443861.4926506261798.82

41项目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6485443861.4926506261798.8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26485443861.4926506261798.8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26272998503.2426297890222.70“-”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212445358.25208371576.1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20356680.26-2342891062.80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281012853.85-2034622149.75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0422060.48-618339810.1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15172334.712747070.92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24750274.23-621086881.02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71434914.33-1416282339.65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64315949.96-151969944.28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435750864.29-1264312395.37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139343826.41-308268913.05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6065087181.2324163370736.02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5991985649.3924263268072.9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3101531.84-99897336.9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5531.185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5531.1853

42附表3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2861271803.4965699895013.35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01153868.69528865293.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3562425672.1866228760307.3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095390713.229499436962.27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803197556.382610978872.63

支付的各项税费13123193534.7212180759493.4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08182134.60900720578.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829963938.9225191895906.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732461733.2641036864400.4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40253288981.7591515324035.5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973990756.861588089130.3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22040168.0811688319.11

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2249319906.6993115101485.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3473877431.533627862822.44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145340651877.96101333734312.21

43项目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4000543409.7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0217371.8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8814529309.49129152357916.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65209402.80-36037256431.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55000000.0014931906615.82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55000000.001476545673.69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78053784848.5899092695765.9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60432406.005974723001.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369217254.58119999325383.03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80388318465.2695990337350.2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20007782816.3619291552358.9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7100257.89108579541.2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353856997.347724761705.9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7749958278.96123006651415.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380741024.38-3007326032.0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85945498.20-86009125.3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00565807.881906272811.7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224213791.797317940980.0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924779599.679224213791.79

44议案四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6272998503.2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

20034697600.58元,拟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规定的法定顺序进行分配,具体如下:

一、因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金的

50%,本年不再计提。

二、本年不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2021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0437203517.80元。

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227418592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153元(含税),共分派现金股利

18541437830.22元。

四、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895765687.58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2021年度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提请会议审议。

45议案五

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得财政部和证监会推荐从事 A 股及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中列第8位,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1600余人,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聘请大华为公司及所属子企业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审阅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业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305.00万元。

现提请会议审议。

附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46附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一、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创

立于1985年,是国内成立最早、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

大华也是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在华的唯一协调和联络机构。

二、机构和人员

大华总部设在北京,在上海、深圳、呼和浩特、广州、武汉、长春、沈阳、珠海、南昌、西安、合肥、杭州、大连、

郑州、长沙、太原、南京、昆明、济南、成都、海口、苏州、

重庆、厦门、乌鲁木齐、贵阳、南宁、天津、拉萨、甘肃等

国内重要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等地设有多家联系机构。截止目前,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6800余名,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者超过1600人,具有境外执业资格人员200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后备人才”专家有

16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50余人,另外还有业内

外知名的各类杰出业务专家100余名。

三、业务资质

大华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及评估、司法鉴定、工

程造价甲级、税务鉴证、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矿产全评

估等执业资格,经 PCAOB 认可具有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47业资格,2010 年行业内首批取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业务范围包括审计鉴证、管理咨询、资产评估、工程咨询、税务服务等多个领域。

四、排名和荣誉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排名,大华连续十年位居注册会计师行业前十。2014年,中国新经济论坛和投资者报联合举办的中国资本金桥奖奖项揭晓,大华作为唯一一家会计中介服务机构荣鹰“年度最值得信赖中介机构”。2015年,大华荣获第一财经最“佳市场中介机构”荣誉。2018年,大华入选“2018 年(VC/PE 支持)中国企业境内上市审计机构十强”、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服务最具影响力 Top5”。

五、审计央企和上市公司情况

大华曾先后为中国三峡集团、中国石油、中国航空工业

集团、中国烟草等40余家央企提供主审服务,目前仍作为主审所和常年客户的有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中国联通、中储粮、

中国烟草、中国东方电气、中钢集团、中国能建等13家,另有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电子、国家

能源投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等参审客户5家。截止目前,大华共计为380余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六、业务规模

大华是国内规模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20年境内业务收入人民币25.21亿元,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

中列第8位。

48议案六

关于聘请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公司每年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且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2021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年度审计费用为38.16万元。

2022年,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了内部控制审计服务采购,经评审,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所属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38.16万元。

现提请会议审议。

附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49附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一、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并在北京市设立了管理总部,在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等14个地区均设有分支机构,并在香港、台湾、新加坡、美国、比利时、德国设有成员所或联系所。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0年度综合评价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名第五,2021年排名中注协官网暂未披露。

二、人员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10人,注册会计师19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9人。

三、业务规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30.6亿元;

2020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529家,

50收费总额5.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2021年业务规模及收入信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暂未披露。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1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是公司实现“十四五”战略发展目标,构建新发

展格局的关键一年,随着抽水蓄能、配售电、新能源、智慧综合能源和国际业务的快速发展,投资规模持续加大,叠加债务到期兑付等因素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量依然维持高位,对外担保的需求显著增加。为支持相关业务发展,充分发挥公司资信等级优势,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同时,根据《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1〕75号)和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中关于将年度担保计划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具体如下:

一、对外担保计划安排

根据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结合项目融资担保的必要性、债务置换需求及参股公司融资需要等因素,2022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融资及业务履约

提供总额为45.4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的担保。

一是因全资子公司中国长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投资

并购及债务置换需要,为降低境外融资成本,拟为其提供

5239.00亿元(6亿美元,按6.5汇率折算)融资担保。预计其

融资成本可压降近 60-70 个基点(BP),年度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300万元-2700万元;二是因参股公司湖南桃花江核电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花江核电)担保贷款将于2022年12月起陆续到期,若其办理贷款展期,公司拟按持股比例继续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43亿元;三是因智慧综合能源等项目融资需要,三峡电能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4.00亿元。担保方式均为保证,本着非必要不发生原则,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江电力不存在任何逾期对外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2.43亿元,占合并口径净资产比例为

0.13%。2022年新增对外担保计划45.43亿元,因湖南桃花江核

电有限公司原债务到期减少对外担保2.43亿元,预计2022年12月31日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45.43亿元。担保人及担保额度详见下表,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2022年度担保计划明细表

担保额度序号担保人被担保人(亿元)

一、对全资子公司担保39.00

1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39.00

二、对参股公司担保6.43

2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2.43

3三峡电能有限公司三峡电能(安徽)有限公司1.00

4三峡电能有限公司三峡电能(广东)有限公司1.00

53担保额度

序号担保人被担保人(亿元)

5三峡电能有限公司三峡电能(云南)有限公司1.00

6三峡电能有限公司长江智慧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1.00

合计45.43

二、对外担保原则及风险控制

(一)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公平、诚信、审慎的原则。

(二)公司根据自身财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融资担保规模,原则上总融资担保规模不得超过公司合并净资产的40%,且母公司及单户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

(三)公司及子公司严禁对无股权关系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需报公司统一审批。

(四)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持股比例对子公司和参股

公司提供担保,严禁对参股公司提供超股比担保。对参股公司的担保方式应明确为一般保证。

(五)发生担保业务时,应及时组织财务、法律等部门

开展风险评估工作,论证对外担保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建立对外担保台账和跟踪监控体系,持续跟踪和监督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于异常情况和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

三、请批事项

(一)提请审议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二)建议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担保计划额度内确定

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具体

54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超出上述担保计划范围的,另行履行审批程序。

上述担保计划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现提请会议审议。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55附件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单位:亿元

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期末担

注册资(未经审计)公司持股期初担2022担2022担保余额序号公司名称注册时间主营业务担保方式本资产负类型比例保余额保增加保减少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债率中国长电国际(香24.43全资连带责任

12010-12-6商务服务业221.24160.215.8627.58%100%-39.00-39.00

港)有限公司亿美元公司保证

湖南桃花江核电有核电站建设、参股

22008-5-2111.4956.3111.49-79.59%19.43%一般保证2.432.432.432.43

限公司运营和管理公司

三峡电能(安徽)有综合能源管参股

32016-12-262.001.471.010.0130.88%49%一般保证-1.00-1.00

限公司理、电力供应公司

三峡电能(广东)有综合能源管参股

42017-5-32.001.240.48-0.1261.65%45%一般保证-1.00-1.00

限公司理、电力供应公司

三峡电能(云南)有综合能源管参股

52018-1-221.000.820.730.0410.42%45%一般保证-1.00-1.00

限公司理、电力供应公司

长江智慧分布式能2016-11-2综合能源管参股

65.005.004.5608.77%38%一般保证-1.00-1.00

源有限公司4理、电力供应公司

合计2.4345.432.4345.43

56议案八

关于开展2022年度短期固定收益投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利用闲置资金开展短期固定收益投资业务。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需备付部分资金头寸,用于生产经营和对外投资,期间会出现临时性资金闲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开展短期固定收益投资,增加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公司用于短期固定收益投资的资金为公司临时性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品种、期限及额度公司拟开展的短期固定收益投资业务包括债券逆回购及

其他固定收益产品投资。债券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30天,债券品种为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以及其它信用等级

为AAA的债券;其他固定收益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30天,

57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产品。

短期固定收益投资业务实行余额管理,账面余额不超过

30亿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

范放在首位,对金融机构资质、产品收益类型及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

(二)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短期固定收益投资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业务规范运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运用临时性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固定收益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开展。

(二)2019-2021年,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年均实现投资收益1402万元,年化收益率约2.56%。

近期,7天及14天债券回购利率在1.9%-2.7%,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2021年,公司短期固定收益投资日均余额约6.39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99.30亿元)的比例为6.44%。

四、请批事项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2022年度短期固定收益投资业务,有效期为本议案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58现提请会议审议。

59议案九

关于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自成立以来,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财务公司)在债务融资、资金存放、资金结算及电费回收等业务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且历年来均签署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2019年,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其签署的三年期框架协议,将于2022年6月到期。为确保公司相关业务顺利开展,现拟与其续签框架协议。具体如下:

一、2019—2021年框架协议执行情况

框架协议执行期内,三峡财务公司经营合规、治理良好、运行稳健,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要求,公司与其顺利开展了存贷款及代理回收电费等业务。2019—2021年,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累计签署自营贷款合同金额330亿元、循环额度贷款

合同金额230亿元,通过其办理委托贷款合同金额667.31亿元,代理回收电费金额1587.24亿元。各项合作业务指标均创历史新高,为公司债务管理及财务费用压降发挥了巨大作用。2021年公司在三峡财务公司日均贷款规模约122.23亿元,

60日均存款规模约57.06亿元,存款最高时点余额约149.35亿元。

二、续签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续签的框架协议(详见附件)与现执行的框架协议相比,除授信、存贷款额度上限调增外,无其他内容变化。

具体如下:

(一)授信额度及存贷款业务金额

考虑到公司抽水蓄能、配售电、新能源和智慧综合能源

业务的快速发展,以及乌东德、白鹤滩电站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承接大量债务和开展后续融资工作的需要,经与三峡财务公司协商,对框架协议中的授信额度及存贷款业务金额上限进行了调增。

一是考虑到各业务版块融资需求加大,以及抽水蓄能、新能源板块对保函、信用证等授信业务需求的增加,调整了授信及贷款额度。三峡财务公司对公司的授信总额度由500亿元调增至600亿元;单个会计年度内,三峡财务公司与公司签署的合同金额上限由400亿元调增至600亿元,公司在三峡财务公司的日均贷款规模上限由500亿元调增至600亿元。

二是预计乌东德、白鹤滩电站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日常资金头寸将会增加,备付到期债务、年度分红及投资需求的临时性资金头寸亦会增加,故调整了存款上限。单个会计年度内,公司在三峡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规模上限由100亿

61元调增至150亿元;任一时点公司在三峡财务公司的存款规

模上限由200亿元调增至300亿元。

(二)定价原则及依据

1.双方承诺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

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2.存款利率不低于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授信额度内

的贷款利率及贴现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三)协议期限

框架协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四)授权授权公司总经理就上述事项与三峡财务公司签署框架协议并具体执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现提请会议审议。

附件:长江电力和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62附件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二〇二二年月

63甲方: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

1.甲方与乙方同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绝对控股公司,双方在电费回收、债务融资、资金结算以及存款业务、年金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开展了广泛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并形成了亲密、互信的合作关系;

2.随着甲方抽水蓄能、配售电、新能源和智慧综合能源

业务的快速发展,由此产生较大的金融服务需求。

为使甲方更好地得到便捷和全面的金融服务,达到充分利用内部资源,降低财务费用,创造更大价值的目的,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事宜,达成此框架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乙方

存款、乙方向甲方提供授信额度、代理电费回收业务、委托

贷款业务、财务顾问服务等。

2.本协议所称授信额度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贷款(不含委托贷款)、贴现、信贷资产转让等表内业务授信(以下统称贷款)和商业汇票承兑、开立信用证、保函等表外业务授信余额的最高限额。

3.本协议所称委托贷款是指乙方作为金融机构,接受中

64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成员单位委托并代为向甲方

发放贷款,或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向成员单位发放贷款。本协议所称财务顾问是指乙方为甲方的债券发行等资本运作

活动提供的承销、咨询、方案设计等服务。

第二条协议履行

1.甲方在乙方存款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单个会计年度内日均存款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在此范围内可由甲方按股东大会决议组织实施。

2.甲方获得乙方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单

个会计年度内日均贷款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在此范围内可由甲方按股东大会决议组织实施。授信额度的使用方式由双方另行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予以确定。单个会计年度,乙方为甲方办理自营贷款和循环额度贷款累计合同签署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

3.乙方作为甲方代理电费回收机构,为甲方提供代理电

费回收服务,具体业务实施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进行约定。

4.单个会计年度内,乙方为甲方办理委托贷款累计合同

签署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

5.存贷款、授信额度超过前述金额限制的,需报甲方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并依法进行披露。关联方董事在审议相关交易事项时,应当回避表决,并依法对该关联交易的有关内容进行披露。

6.本协议履行所涉及的信息披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65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定价原则和依据

甲乙双方承诺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具体定价原则如下:

1.存款利率不低于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

2.授信额度内的贷款利率及贴现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结算业务、代理电费回收业务涉及的费用、委托贷款

费用、开立信用证和保函收取的费用,按各具体合同的规定执行,不高于可比的行业平均水平。

4.财务顾问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同行业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协议期间

1.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即从2022年月日至

2025年月日。

2.在授信期间内,甲方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

3.授信额度内每笔贷款或其他授信应根据甲方经营需

要和乙方业务管理,规定具体使用期间,各业务合同的到期日可以晚于授信额度到期日。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的约定,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66均构成违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中国

大陆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协议生效的条件

1.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乙方已获得内部权力机构的批准和授权,有权与甲方签署本协议。

3.甲方已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权与乙方签署本协议。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同意依法披露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67(此页无正文,为双方签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2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2年月日

68议案十

关于与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

续签《融资业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财香港)是三

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三财香港依托在香港的区位优势,具有丰富的资金来源,并能提供契合公司业务发展的融资服务。

2021年,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其签署的1年期融资业务

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将于2022年6月到期。为确保境外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与三财香港续签框架协议。

具体如下:

一、2021年框架协议执行情况

框架协议执行期内,三财香港经营合规、治理良好、运行稳健,公司与其顺利开展了境外融资业务。2021年,公司与三财香港累计签署贷款合同金额8亿美元和2亿欧元,为公司境外债务管理发挥了较大作用。

二、续签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拟续签的框架协议(详见附件)与现执行的框架协议相比,协议有效期由1年延长为3年,并相应调整贷款服务额度上限,其他内容无变化。具体如下:

(一)服务范围

69框架协议所约定服务,指三财香港为公司提供境外贷款

和其他融资服务。

(二)服务额度

考虑到公司境外业务快速发展,融资需求进一步加大,经与三财香港协商,对框架协议中境外贷款等服务额度上限由1年20亿美元调整为3年共50亿美元。

(三)协议期限

框架协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四)定价原则

双方承诺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五)授权授权公司总经理就上述事项与三财香港续签框架协议并具体执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现提请会议审议。

附件:长江电力和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框架协议

70附件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

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框架协议

二〇二二年月

71本协议由下列各方签署:

甲方: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

鉴于:

甲方与乙方同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绝对控股公司。随着甲方秘鲁路德斯项目股权收购、国际化业务不断拓展,甲方境外融资业务需求持续增加。乙方依托香港的区位优势,具有丰富的资金来源,相比第三方机构,也更了解集团成员单位的经营发展状况和业务需求,能够为集团成员单位境外业务提供更灵活、手续更简便的融资服务。

为使甲方更好地得到便捷和全面的融资服务,达到充分利用内部资源,创造更大价值的目的,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境外融资服务事宜,达成此框架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协议的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境外融资服务,在本协议中指乙方为甲方提供境外贷款和提供其他融资服务。

第二条协议的履行

1.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获得由乙方提供境外贷款及其

他融资服务的合同签署金额不超过50亿美元,在此范围内可由甲方按股东大会决议组织实施。

2.境外贷款及其他融资服务超过前述相应金额限制的,

需根据实际超出金额提请甲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并依

72法进行披露。关联方董事或股东在审议相关交易事项时,应

当回避表决,并依法对该关联交易的有关内容进行披露。

3.如果本协议主要条款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应当在其年度报告中按要求披露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协议的规定;如果协议主要条款在执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协议期满需要续签的,甲方应当根据新修订或者续签的融资业务框架协议,将协议涉及的贷款金额总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4.本协议的履行所涉及的信息披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定价原则和依据

甲乙双方承诺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第四条协议期间

1.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即从2022年月日至

2025年月日。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的约定,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均构成违约,并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73第六条协议生效的条件

1.本协议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乙方已获得内部权力机构的批准和授权,有权与甲方签署本协议。

3.甲方已获得内部权力机构审议通过,有权与乙方签署本协议。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协议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同意依法披露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下无正文)

74(此页无正文,为双方签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2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2年月日

75议案十一

关于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有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0年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将于2022年9月到期。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求,改善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继续加强直接债务融资,具体如下:

一、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拟于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二十四个月内,按下列条件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TDFI)。

(一)2022-2024年度,注册和发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

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二)2022-2024年度,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超)

短期融资券本金待偿余额不超过150亿元,发行中期票据不超过150亿元;

(三)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

(四)发行期限根据资金需求特性和市场行情确定;

(五)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补充运营

资金、项目建设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以改善

76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

二、授权事项

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为本次注册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和发行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 TDFI 注册发行的申报材料;

(二)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金额及发行次数;

(三)签署本次注册和发行相关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四)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五)办理与本次注册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现提请会议审议。

77议案十二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求,改善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预审核指南(五)优化融资监管》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一)发行规模及票面金额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人民币20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二)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的债券品种包括一般公司债券、短期公司债、

绿色公司债券、扶贫公司债券、可交债、可续期公司债等细分品种。本次发行的非可续期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20年(含

2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

78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担保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六)赎回或回售等特别条款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或回售等特别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

还公司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八)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公79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九)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

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2.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决议有效期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如果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

80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二、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开展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预审核指南(五)优化融资监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

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

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或回售等特别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

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81(三)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四)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

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五)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

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

(六)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现提请会议审议。

82议案十三

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公司制度体系,规范对外捐赠事项,公司编制了《对外捐赠管理制度》(下称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编制背景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结合公司实际,编制了本《制度》,明确将年度对外捐赠纳入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对外捐赠限额和决策权限,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二、编制内容

本《制度》共四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捐赠预算与决策权限、捐赠管理和附则。其中:

第一章总则,包括五条。主要为制定本《制度》的目的

和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公司对外捐赠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捐赠预算和决策权限,包括六条。明确了捐赠预

算管理的实施要点和决策流程。其中决策权限规定如下:公司及子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内对外捐赠年度预算未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含)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内对外捐赠预算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

83实施;每一会计年度内的对外捐赠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

第三章捐赠管理,包括八条。明确了对外捐赠的管理原则和对外捐赠工作中监督和审计等规定。其中可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受益人应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企业及事业单位、社会弱势群体等。

第四章附则,包括三条。就本制度未尽事宜、制度边界和生效条件等事宜进行说明。

现提请会议审议。

附件: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84附件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管理,维护公司股东、中小投资者及员工利益,根据我国《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对外捐赠工作总体部署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

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为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受赠人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对外捐赠范围和类别参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相关规定。公司对外捐赠,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统筹策划和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等相应优惠。

第五条公司对外捐赠实行以下原则:

(一)服务战略,积极履责;

(二)统筹兼顾,分类实施;

(三)以人为本,精准捐赠;

85(四)自愿无偿,权责清晰;

(五)量力而行,注重实效。

第二章捐赠预算和决策权限

第六条公司对外捐赠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第七条公司对外捐赠(不含关联交易)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公司每年编制下一年度捐赠项目预算(含预备费列支),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决策权限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八条公司每一会计年度的对外捐赠预算(不含关联交易),包括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捐赠,相应决策权限规定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会计年度内对外捐赠年度预算(不含关联交易)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含)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及子公司会计年度内对外捐赠预算(不含关联交易)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未列入或超出当前会计年度预算的捐赠项目,需按照本制度年度预算审批履行审批手续。其中,对于应急捐赠项目,捐赠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由公司董事

86长签批先行实施,事后三个月内参照本制度第六条规定向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超过3000万的应急捐赠项目,按照本

制度第七条规定年度预算审批流程执行。但是未列入或超出

当前会计年度预算的项目(含应急捐赠项目)与公司年度内

对外捐赠预算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的,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对外捐赠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司应依照《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及本制度等相关规定从严管理,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经相关程序审议批准后可予捐赠。

第十一条每一会计年度内的对外捐赠累计金额不得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在履行本制度所规定审批程序时,如公司会计年度内之前的捐赠已经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不再纳入当年累计计算范围。本制度中所述“累计金额”,包含公司、子公司同期发生的捐赠金额。

第三章捐赠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可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公司生产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

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87第十三条公司对外捐赠的受益人应为公益性社会团

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企业及事业单位、社会弱势群体或者需要捐助的个人。

第十四条对外捐赠应当遵守自愿与无偿原则,公司不

应接受强行摊派和变相摊派,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对政府有关部门、机构、团体或者某些个人强制摊派的捐赠,公司应当依法拒绝。

第十五条对外捐赠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应当充分

考虑公司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现金流量等财务

承受能力,结合监管要求与行业特点,合理确定对外捐赠支出规模和标准。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得对外捐赠。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时应当要求受赠人落实公司的捐赠意愿,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公司以营利为目的自办或者与他人共同举办

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科学、环境保护等经营实体的,应当作为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应对捐赠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外捐赠项目资料应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审计和纪检部门应加强对外捐赠的审计和监督。

88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政府机关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89议案十四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9年初,经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独董津贴标准由12

万元/年(含税)调整为15万元/年(含税,税后约12.5万元),距今已3年未调整。

随着国资委落实董事会职权工作的逐步推进,以及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日益明显,会议频次、工作时长、决策压力也持续增加。

如2021年公司董事会及专委会共审议议案135件(含审阅报告和预审议议案数量),较2018年增长约50%,未来几年,还将保持较高增长态势。

经综合考虑独董为公司改革发展和规范运作等所做贡

献、所担压力,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效益增长情况,并参照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董津贴标准,以及近3年北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建议对独董津贴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建议如下:

一、建议方案

2019年至2021年,北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约20%(其中,2019年增长8.7%,2020年增长2.5%,2021年增长8.0%,数据来源自北京市统计局《北京统计年鉴2021》),参照此增长率,建议公司独董津贴标准由15万元/年(含税)

90调整为18万元/年(含税)。

现提请会议审议。

91议案十五

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任职期间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要求,认真、勤勉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现将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考察调研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会议。

对需要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策事项,我们做到会前充分了解情况,会中认真审查议案,会后有效监督执行,全面参与了公司董事会各项决策。所有在任独立董事均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

2021年,为充分了解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经营情况,在落

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我们先后前往西南、华中等地区实地调研了乌东德和白鹤滩电站、三峡电能荆州中心医院智慧

综合能源等项目,详细了解相关单位的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科技创新、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为公司在大水

92电和智慧综合能源方面的业务拓展提出了多项建议。

2021年,我们积极关注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及时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深入听取公司经营层对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海外项目投资情况的专项汇报,并围绕拓展新业务、防范投资风险、强化科技创新、实施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意见和建议。

二、独立意见发表情况2021年,我们对董事会所议的《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2项)》

《关于聘任冉毅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与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于长电安第斯公司股东贷款转为资本金的议案》《关于增资三峡基地公司的议案》《关于与三峡集团云南能投成立合资公司开发金沙江下游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基地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13项相关议案》共24项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充分发挥各自在专业上的经验和优势,对上述事项做出了独立、客观的判断。

三、关注重点工作情况

2021年,我们深度参与了以下几项工作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资委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决策部93署,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参与制定了《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针对落实董事会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

员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

等6项重要职权制订了详细的落实措施,并监督执行,确保方案落实落地。二是积极谋划公司未来发展,研究未来5年公司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参与制定了《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并在战略编制、战略落实和战略协同等方面献言献策,不断提升董事会战略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三是认真审查乌东德和白鹤滩电站资产证券化预案,对预案的可行性、预案设计中需要关注的问题,以及实施后对公司造成的影响等进行了深入研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了建议。四是全程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在审计机构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在审

计过程中,进行了有效督导,确保年度报告编制流程合法、合规。五是认真审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模式、审批、披露等环节的合规情况,有效控制了关联交易风险。2021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2.73亿元,比年初预测数低0.60亿元。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六是对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公司薪酬方案等进行了审查,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激励和监督。

94四、年度工作总体评价

2021年,我们始终以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己任,一方面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独立、诚信、勤勉的履行职责;

另一方面注重自身职业操守,确保任职资格和履职行为符合监管要求,并付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最后一年任期内,团结带领全体员工,积极应对长江来水阶段性偏枯、新建水库首次蓄水、电力市场改革纵深

推进等复杂形势,在巩固大水电、拓展新空间、释放新动能等方面均取得优异业绩,公司市值首破5000亿元,最高达

5237亿元,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2022年,我们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

董事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力量!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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