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黄德林
2025年,本人作为长江电力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制度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查董事会及专委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黄德林,195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本人的任职条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的独立性原则,报告期内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25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14次董事会会议,3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专门委员会
股东会 董事会 战略与ESG 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
2/414/143/38/83/34/4
本人勤勉尽责,出席或委托出席了公司年内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无缺席情况。本人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建议。在股东会上,我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并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答复。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5年,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多项独立意见。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对决策事项做出了独立、客观的判断,确保上会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现场工作、调研及学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通过现场办公、现场调研、听取报告、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2—务情况,并对公司利润分配、科技创新、法治合规、抽蓄业务发展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现场办公及调研时间满足规定要求。
2025年,本人共参加4次现场调研,调研项目包含大水
电、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财务管理等业务和领域。调研过程中,本人详细听取了相关专题汇报,充分掌握相关信息,为后续科学决策打好基础。
2025年,本人参加了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从内控合规到市场信任,内控合规、信息披露、财务管控、社会责任四个方面的传导与互动”等专题培训,进一步了解监管新规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法律责任、履职规范等方面的新要求,持续提高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年,本人同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年度重点事
项进行研究与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
本人认真审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模式、审批、披露等环节的合规情况,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2025年,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3—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形,董事会未作出针对收购的决策和措施。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容。在正式披露财务报告前,公司独立董事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单独沟通。本人与审计师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所有重要问题上不存在争议,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五)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本人认为,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评价范围、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的相关规定。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六)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决定聘请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机构,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流程符合相关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提供相应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情况
2025年4月,张星燎先生与王洪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经股东会投票选举,选举何红心先生、刘海波先生任公司董事。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制度要求,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本人认为,上述董事变动系公司根据客观情况与管理需要做出的正常调整,公司治理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能够保证公司稳健经营与健康发展。
(八)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对公司整体经
营业绩进行了考核,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综合评价,并据此提出年度薪酬方案。本人认为,考核方式和指标客观、公正、科学、严谨,考核流程规范、完善。2025年10月,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年度工作总体评价
2025年,本人始终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为己任,
勤勉尽责履职,科学公正决策,深入了解经营信息,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5—司重大事项提供决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2026年,本人将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与公司董
事及经营层的沟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公司做好各项工作,更好地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黄德林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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