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薛爽述职报告(已离任)
各位董事:
任期内,本人作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权利,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连续任职满六年,报告期内依规辞任独立董事,自2025年8月起不再履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责。现将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薛爽,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1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2025年8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确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次,实际出席会议2次,审议议案41项,听取报告13项,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本人任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应出席会议4次,实际出席会议4次,审议议案17项,听取报告12项。本人任期内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实际出席会议
1次,审议议案6项,听取报告3项。本人独立、客观、负责、审慎、严谨地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任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均投票赞成,未发生反对、弃权情形。
任期内,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对议案背景和决策事项进行充分了解,主动向公司了解经营管理情况,及时听取公司的反馈报告;在会中结合最新宏观经济形势和热点问题,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从公司治理、风险合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出发,积极参与相关事项的讨论并提出指导性、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相关履职情况
1.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与采纳情况任期内,对于公司经营管理,本人重点关注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议公司建立更加完善的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防范可能出现的声誉风险,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建议公司进一步重视 ESG管理工作,将 ESG数据抓取功能纳入信息系统设计,为可持续发展报告提供可靠的底层数据支撑。
公司采纳情况如下:一方面,公司持续健全舆情管控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与管理制度,成立跨部门舆情工作小组,形成工作闭环;
开展风险评估、投诉演练与培训,建立提级管理台账。同时,强化正面舆论引导,围绕落实国家战略在权威媒体发声,斩获多项新闻荣誉;创新客户走访与产业交流活动,塑造专业品牌形象,守牢了无重大舆情事件的底线,营造了稳定健康的舆论环境。另一方面,公司高度重视 ESG管理,搭建三会数据看板,统一数据采集、计算与呈现标准,实现治理数据动态更新与共享。构建覆盖环境、社会、治理三大维度的 ESG指标体系,对标上交所及 ISSB、GRI等国际标准,明确核心指标。成立董办牵头、多部门参与的 ESG协同小组,建立数据责任机制,强化统筹协同,为 ESG信息系统建设与可持续发展报告提供坚实数据与机制保障。
2.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定期听取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注重点领域的风险揭示与防范化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责任认定等工作。不定期与审计部负责人就审计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进度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跟踪年报审计计划及进度,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等,全面掌握审计工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策略及审计工具与方法论等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讨论,并建议会计师进一步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与提示,确保审计工作高效、精准开展。
3.参加培训情况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关于新
《公司法》、信息披露合规、公司治理、独董履职规范等各项培训
和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任期内,本人通过审阅材料、参加会议、与审计机构沟通、高管交流、参加培训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开展、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情况,现场工作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确保独立董事能够充分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定期向独立董事提供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数据、重大事项等资料,确保独立董事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同时,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提前将会议材料送达独立董事,并预留充足时间进行审阅。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密切沟通,定期组织专题汇报、部门走访及项目实地调研,确保独立董事能够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和风险管控情况。
公司全力支持独立董事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任期内,本人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对公司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定期报告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高管薪酬情况
等予以重点关注,具体如下:
(一)定期报告情况任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定期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认可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工作,严格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与落实。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定期审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关于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公司持续优化内部控制机制,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的内控体系,确保各项重点活动的控制严格、充分且有效,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整体内控体系具备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三)关联交易情况任期内,本人依照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听取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注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公司2024年度各项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2025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和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任期激励情况
高管薪酬方面,在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组织下,本人参与了高管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并同意《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2023年任期激励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
2023年任期激励、2024年度薪酬按照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绩效考核制度执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回购注销
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被解聘,根据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13332股 A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六)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情况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熊先根先生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熊先根先生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其符合条件的共计50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七)利润分配情况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现金分红2.7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总体评价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持续加强公司治理、行业监管政策及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独立履职能力,以充足时间与精力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
在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中,本人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专业的原则,秉持诚信、审慎、严谨的履职态度,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独立、专业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制衡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公司规范治理、合规经营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应有力量。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独立董事履
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薛爽
2026年4月23日独立董事王海涛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权利,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海涛,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1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现任国投招商(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中圣科技(江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天美时代科学仪器有限
公司股东董事、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2020年
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具有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资质,在行业、企业管理等方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61项,听取报告25项。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会议5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任期内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听取议案9项,报告2项。年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议案6项,听取报告6项,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年内,本人独立、客观、负责、审慎、严谨地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人对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均投票赞成,未发生反对、弃权情形。与此同时,本人积极利用自身作为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专业优势,对行业发展和风险形势做出研究分析,时刻倾听中小股东声音,切实保护广大投资人利益,维护公司长远利益。
(二)相关履职情况
1.总体情况年内,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对议案背景和决策事项进行充分了解,主动向公司了解经营管理情况,及时听取公司的反馈报告;在会中结合最新宏观经济形势和热点问题,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从业务经营、风险合规等方面出发,积极参与相关事项的讨论并提出指导性、建设性意见和建议。2.重点履职情况对于公司经营管理,本人重点关注并提出以下建议:建议公司在追求规模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和精细化运营,优化资产结构,追求更有效益、有质量的增长,守牢盈利底线;警惕因追求规模而放松风险准入标准,必须确保资产质量的生命线;持续优化公司形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声誉风险防控和同业融资筑牢基础。公司采纳情况如下:一是聚焦内涵式发展,深化“零售+科技”战略,优化业务结构做强零售特色,发力行业精专与数智化转型,实现业绩双位数增长;二是持续优化公司形象,举办40周年系列活动,发布企业文化价值观,打造良好品牌口碑;三是继续强化风险管理,提升评审专业性,强化行业研判与风险化解,不良率稳中有降,斩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评定的“2025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最佳实践案例”。
3.调研及培训情况
2025年,本人多次邀请产业专家、行业权威人士前往公司调研交流,并针对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研讨,剖析行业蕴含的潜在机会及可能面临的挑战,助力公司规划“产业、科技、金融”融合发展路径。通过研讨调研进一步加深了本人对公司在业务布局、发展方向的把握和理解,为未来履职提供了重要参考。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中国银
行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关于新《公司法》、信息披露合规、公司治理、独董履职规范等各项培训
和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年内,本人通过审阅材料、参加会议、专题研讨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开展、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情况,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严格落实《公司章程》规定,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体系。董事会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对接具体工作,建立并完善服务机制,确保独立董事履职需求得到高效响应。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汇报公司业务进展、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确保独立董事全面掌握公司运营情况。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内外部专业培训,开展专题学习,持续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精心组织董事会会议及专项调研活动,会前提供完整议案材料,会中保障充分讨论时间。
建立重大事项即时沟通机制,确保独立董事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有效落实。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认
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对公司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告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高管薪酬情况
等予以重点关注,具体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任期激励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组织开展了高管人员
202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并同意《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2023年任期激励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2023年任期激励、2024年度薪酬按照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
核制度执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定期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认可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5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工作,严格监督内部
控制制度的执行与落实。定期审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关于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公司持续优化内部控制机制,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的内控体系,确保各项重点活动的控制严格、充分且有效,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整体内控体系具备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本人依照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听取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注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公司2024年度各项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和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利润分配情况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现金分红2.7元(含税)。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回购注销
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被解聘,根据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13332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情况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熊先根先生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熊先根先生所持限制性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其符合条件的共计50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以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为根本遵循,始终恪守诚信、勤勉、严谨、独立的履职原则,精准把握行业监管导向与发展趋势,不断提升专业化、规范化履职能力;投入充足时间与精力,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立足独立判断、专业审慎、客观公正发表审议意见,充分发挥在行业研究、风险管控、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推动公司合规经营、稳健发展、提质增效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6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持续深入跟
踪公司经营管理、战略实施、风险防控及内控建设情况,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与独立视角,聚焦行业特点与公司高质量发展要求,提出更具前瞻性、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持续强化合规与风险监督,一如既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助力公司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实现安全、稳健、高质量发展。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海涛
2026年4月23日独立董事于津平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权利,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于津平,中国国籍,1964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年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年内,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和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61项,听取报告
25项。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实际出席会议5次,出席率
100%,无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作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出席会议8次,实际出席会议8次,审议议案
22项,听取报告19项。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二)相关履职情况
1.重点关注事项年内,本人秉持忠诚勤勉态度,投入足够时间履职,提前审阅会议议案和报告,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客观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对公司治理、经营等方面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建议。对于公司经营管理,本人重点关注以下事项并提出相关建议:一是要通过多元化融资手段优化公司
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持续探索金融债、ESG银团贷等融资方式创新,科学保持长短期融资平衡,以保持合理利润水平。二是要聚焦人工智能、数字化转型等新兴领域,通过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三是要坚持平衡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坚持稳健经营,做实做好业务,确保公司发展行稳致远。
公司采纳情况如下:一是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抓住宽松货币政策窗口期,通过发行金融债等多元手段,使全年新增融资成本同比下降,利息支出同比减少,有效增厚了利润空间。
二是强化科技赋能,公司大力推进 AI+租赁,重塑多个业务场景,开发多个数字员工。三是常态化开展行业风险回溯,加强逾期资产回收与处置,年末不良率有所降低,实现了增长与风控的平衡。
2025年,本人对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均投票赞成,未
发生反对、弃权情形。
本人作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着力推动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的规范化。一是继续强化关联方名单动态管理,指导公司严格遵循关联方认定标准,按季度更新《关联方名单》,通过多渠道信息核验确保关联方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指导公司严格履行关联交易额度季度报告和重大关联交易披露义务,确保关联交易透明度。三是推动开展关联交易专项审计,协同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全流程进行穿透式检查,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制度和流程是否存在缺陷和薄弱环节、是否按照商业化原则公允定价、是否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等。2025年,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得到显著提升,为防范利益输送风险、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2.实地调研情况
2025年,本人对公司大健康等业务部门实地调研。此次调研中,
本人进一步了解了公司民营医院、医药制造、医疗康养等细分领域
的市场运行情况。通过现场交流,本人充分把握了随着“老龄化”进程加速演进及现代社会对高端化、定制化、综合化医疗服务需求
快速扩张的行业趋势,大健康领域设备融资租赁等相关市场仍有较大潜力。与此同时,也要看到行业竞争加剧、低价、零售客群下沉等客观挑战。此次积累的丰富经验,为未来履职提供了重要参考。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听取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注重点领域的风险揭示与防范化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责任认定等工作。不定期与审计部负责人就审计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进度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跟踪年报审计计划及进度,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半年度审阅报告,全面掌握审计工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策略及审计工具与方法论等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讨论,并建议会计师进一步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与提示,确保审计工作高效、精准开展。
4.参加培训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中国银
行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关于新
《公司法》、信息披露合规、公司治理、独董履职规范等各项培训
和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年内,本人通过审阅材料、参加会议、项目实地调研、与审计机构沟通、参加培训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开展、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情况,现场工作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保障独立董事的依法履职,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高效便利的工作条件,充分做好会议召开、调研活动组织和重大事项沟通汇报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配备了专门人员对接具体工作,积极响应独立董事履职需求,定期发送公司经营活动信息,供独立董事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业务进展和规范运作情况。同时,公司持续关注、组织协调独立董事参加各类内外部专业培训,为独立董事全面履职提供切实支持,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认
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对公司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告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高管薪酬情况
等予以重点关注,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本人依照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听取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注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公司2024年度各项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和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定期报告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议定期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认可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有关工作,认真监督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定期审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对于内控审计情况的报告。公司持续加强和优化内部控制,建立了系统性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对各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任期激励情况
高管薪酬方面,在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组织下,本人参与了高管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并同意《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2023年任期激励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
2023年任期激励、2024年度薪酬按照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绩效考核制度执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回购注销
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被解聘,根据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13332股 A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情况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熊先根先生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熊先根先生所持限制性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其符合条件的共计50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七)利润分配情况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现金分红2.7元(含税)。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严格恪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内部制度,
坚守独立性底线,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不断强化自身履职能力,聚焦行业趋势、最新监管政策及业务动态,系统学习资本、风险、关联交易监管等核心内容,参与合规培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效能;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策,发挥专业优势,针对公司运营、成本、科技、风控等关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重点监督关联交易公允性与审批合规性,杜绝利益输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助力公司合规稳健发展。
2026年度,本人将遵循最新监管要求,深化政策与专业学习,
重点研读独董履职新规,学习行业政策、市场形势及风险管理知识,提升专业判断力,确保履职能力适配监管与公司发展需求;聚焦定期报告真实性、对外担保合规性、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各类风险管控,提出专业可行建议。同时,关注公司治理优化,推动健全内控与风控机制、规范关联交易、强化信息披露,坚守独立勤勉原则,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推动公司治理与合规经营水平提升。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津平
2026年4月23日独立董事夏维剑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权利,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1.个人简介
本人夏维剑,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6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现任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担任独董基本情况
本人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61项,听取报
告25项;召开股东会3次,审议议案30项,听取报告2项。公司下设5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4次会议,审议议案43项,听取报告
35项。年内,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和相关专门委
员会会议,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率为100%。列席股东会3次,积极发表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
(二)相关履职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听取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注重点领域的风险揭示与防范化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责任认定等工作。不定期与审计部负责人就审计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进度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跟踪年报审计计划及进度,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半年度审阅报告,全面掌握审计工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策略及审计工具与方法论等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讨论,并建议会计师进一步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与提示,确保审计工作高效、精准开展。
2.调研及培训情况年内,本人对公司资产管理部进行了实地调研,了解了公司资
产处置及智管万物平台建设等情况。此次调研中,直观深刻了解了公司在零售资产处置、设备实时监控、资产数智化管理等方面建设
取得的成效,主要包括线上拍卖平台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处置服务商资源不断拓展、覆盖设备类型持续增多等。但是随着业务零售化加快转型,资产管控压力仍然较大,资产管理价值链延伸仍需加快布局,需要进一步加强智慧资管、资产处置平台等体系性建设,从而更好助力公司零售业务稳健发展。此次积累的丰富经验,为未来履职提供了重要参考。
年内,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关于《公司法》修订、信息披露合规要点、公司治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等各项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3.重点领域履职情况
对于公司经营管理,本人重点关注以下事项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是抢抓结构性机遇,筑牢业务增长根基。公司需要持续抓住现代化产业升级、AI科技变革等带来的结构性机遇,通过精专行业,巩固提升现有业务布局,不断提升细分行业渗透率,推动业务持续增长。二是持续夯实风险管理。随着公司整体资产规模的增长,不良资产的规模也相应有所上升,需要持续细化并落实全流程的风险管控措施,精确研判可能出现的风险管理困难,提前布局风险管理的综合应对方案。同时,建议协同司法机构、厂商经销商等外部资源,拓宽资产处置渠道,提升资产处置能力。
公司采纳情况如下:一方面,公司融入国家战略布局,持续推动实施资产组合管理,提升行业精专能力;提高细分行业渗透率,推动新行业开发取得突破;提升营销获客能力,强化厂商合作,深耕区域增量,打造银租合作样板,推进租租合作试点;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建立客户差异管理体系,多措并举推动业务稳健增长。另一方面,公司着力提升风险管理体系化能力,租前防牢风险,推进搭建零售业务智能决策系统、优化大单前置评审机制等;租中严控风险,上线智能付款审核系统 2.0、推进 AI智检 Agent建设、扩维“智管万物”平台等;租后快化风险,加快构建实物资产拍卖平台、提升批量化零售诉讼处置能力等。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完善消保管理体系,推动“被动应对到主动化解”的消保理念转变,主动落实征信一次性修复政策,修订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等核心制度,通过业务复盘机制推动业务流程优化,强化正面宣传与负面舆情化解等,切实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
4.现场履职情况年内,本人通过审阅材料、参加会议、部门走访、项目实地调研、与审计机构沟通、参加培训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开展、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情况,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利用各类机会与中小股东开展沟通交流,征集中小股东关心问题,积极促进自身工作提升,提升中小股东权益维护质效。
一是参加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与投资人及中小股东问答互动,加深其对公司了解。二是利用股东会召开契机,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互动,就公司风险把控等关键问题与中小股东进行深入交流,认真倾听来自中小股东的声音和诉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6.其他履职情况年内,本人秉持忠诚勤勉态度,投入足够时间履职,提早提前审阅会议议案和报告,及时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客观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对公司治理、经营等方面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建议。
同时,本人独立、客观、负责、审慎、严谨地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5年,本人对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均投票赞成,未
发生反对、弃权情形。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高效专业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董事会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实行对口联络机制,确保履职需求及时响应,实现需求受理、任务分配、进度跟踪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完善了重大事项即时推送机制,确保独立董事第一时间掌握业务进展、财务状况及重大决策信息。加强了内外部学习培训,定期多频次组织专业学习和培训,对履职专业性和能力提升提供有力保障。实施会议筹备标准化流程,会前提早送达完整议案材料,会中优化会议流程,会后及时跟踪会议材料签署、建立现场意见落实台账等,不断提升独董履职质效。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认
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对公司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告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高管薪酬情况
等予以重点关注,具体如下:
(一)定期报告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议定期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认可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二)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本人依照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听取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注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公司2024年度各项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和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5年度,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定期审议公司内部控
制管理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对于内控审计情况的报告。公司持续加强和优化内部控制,建立了系统性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对各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任期激励情况
高管薪酬方面,在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组织下,本人参与了高管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并同意《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2023年任期激励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
2023年任期激励、2024年度薪酬按照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绩效考核制度执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回购注销
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被解聘,根据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13332股 A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情况
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熊先根先生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熊先根先生所持限制性股份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其符合条件的共计504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七)利润分配情况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现金分红2.7元(含税)。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履职原则,持续
深耕政策法规、行业趋势与市场动态,不断夯实专业认知。在董事会各项决策中,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聚焦资产管理、行业多元化布局与风险防控等关键领域,提出专业、中立的意见与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6年,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在审计、高管薪
酬、消保、风险防控等领域,深度运用法律专业能力,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合规与风控建议,始终保持独立性与公正性,全力保障中小股东权益,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优化,助力公司行稳致远、健康发展。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夏维剑
2026年4月23日独立董事林树述职报告(新任)
各位董事:
作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权利,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1.个人简介
本人林树,1978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系主任。
2.担任独董基本情况
本人2025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自任职以来,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3次,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3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董事会会议亲自出席率为100%。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应参加会议2次,实际出席会议2次。
(二)相关履职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定期听取
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注重点领域的风险揭示与防范化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及责任认定等工作。不定期与审计部负责人就审计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进度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半年度报告及三季度报告,全面掌握审计工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应对策略及审计工具与方法论等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讨论,并建议会计师进一步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与提示,确保审计工作高效、精准开展。
2.在公司审计与关联交易管理等重点领域履职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对于公司经营管理,本人重点关注以下事
项并提出相关建议:公司要在保持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同时,继续加大对科技资源投入,尤其是加强财务系统等科技运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审计力量配备,持续推进内控合规体系建设。公司采纳情况如下: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科技运营管理体系建设力度,迭代管理会计2.0系统,形成多个细分行业主题报表,搭建多维度可视化看板,赋能精细化经营决策。另一方面,公司遴选优秀专业人才扩充审计队伍,持续加强审计内部组织优化提升,开展针对采购管理等多个专项审计,不断完善“纪审联动”机制,夯实内控合规体系。
3.调研及培训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对公司授信评审等部门进行了实地调研,了解了公司专业化评审队伍建设等情况。此次调研中,直观深刻了解了公司在行业条线与零售条线项目评审与风控逻辑的差异化。
行业条线更注重对行业规律的深刻理解,而零售条线则需更多关注“小金额、标准化、大数据自动化决策模型”。但是无论是行业还是零售业务,都应更加注重评审专业化水平的持续提高,始终以风控为本,从而更好助力公司业务稳健可持续发展。此次积累的丰富经验,为未来履职提供了重要参考。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
局、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开
展的关于《公司法》修订、信息披露合规要点、公司治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等各项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4.现场履职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通过审阅材料、参加会议、部门走访、与审计机构沟通、参加培训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开展、财务
状况、风险管理等情况。
5.其他履职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秉持忠诚勤勉态度,投入足够时间履职,提前审阅会议议案和报告,及时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
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客观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对公司治理、经营等方面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建议。
同时,本人独立、客观、负责、审慎、严谨地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均投票赞成,未发生反对、弃权情形。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高效专业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董事会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实行对口联络机制,确保履职需求及时响应,实现需求受理、任务分配、进度跟踪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完善了重大事项即时推送机制,确保独立董事第一时间掌握业务进展、财务状况及重大决策信息。加强了内外部学习培训,定期多频次组织专业学习和培训,对履职专业性和能力提升提供有力保障。实施会议筹备标准化流程,会前提早送达完整议案材料,会中优化会议流程,会后及时跟踪会议材料签署、建立现场意见落实台账等,不断提升独董履职质效。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对公司考察调研的基础上,
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定期报告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予以
重点关注,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依照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听取关
联交易专项报告,关注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公司
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商业化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和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定期报告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认真审议定期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认可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
(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定期审
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听取内外部审计机构对于内控审计情况的报告。公司持续加强和优化内部控制,建立了系统性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对各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利润分配情况
本人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元(含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加强政策法规、公司治理及金融行业知识学习,勤勉尽责、客观严谨,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自2025年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以来,本人充分发挥会计、审计与公司治理专业优势,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决策,对财务信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立足专业特长,聚焦财务审计、内控建
设、风险合规等关键领域,持续提升履职质效,始终保持独立性、公正性与专业性,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断推动公司治理优化,助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林树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