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司债券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对贵州燃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0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1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7,584,905.66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
为人民币992,415,094.34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57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管理,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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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现拟将“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
“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贵阳市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原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做出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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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以及新冠疫情反复影响,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施工进度放缓,无法在原定时间内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充分
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未来募集资金投入规划以及项目建设的工程进
展,拟将“城市燃气管网建设项目”、“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
(贵阳市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点工程(贵阳市天然气储备及应急调峰设施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原预计达到
可使用状态时间做出调整,本次调整是公司基于疫情影响因素下,结合当前募
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建设内容或实施主体等方面的变更,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
五、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基于疫情影响
因素下,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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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际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贵州燃气的保荐机构,红塔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履行程序完备、合规。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贵州燃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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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情
薛伟楼雅青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
2022年1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