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建先生)
本人作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冯建,男,196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成都盟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3年8月29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亦是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2次,召开董事会14次。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能够明确、清楚地发表独立意见,因此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出席情况如下:以通讯是否连续现场参委托出独立董事应参加董方式出缺席董事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加董事席董事姓名事会次数席董事会次数自参加董会次数会次数会次数会次数事会会议冯建1411300否2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运用自身经验和知识,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2025年对所有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除需回避的事项外,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出席情况如下:
2025年召开应参加会议
专门委员会类别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会议次数次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888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6660
1.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遵循《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在年度审计工作中,持续关注年审会计师执行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审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与风险,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具体包括: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并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年共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0次,审议议案44项。相关议案涵盖公司战略规划、财务审计、风险管理、关联交易及高管薪酬等关键领域,充分展现了独立董事在监督与决策支持中的积极作用。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会议议题的科学性与必要性。会前,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独立董事保持充分沟通,保障会议组织高效有序;会上,对各项议案进行深入分析与审慎讨论,重点关注其风险控制、合规性及对公司长远发展的潜在影响,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与专业价值。
出席情况如下:
2025年召开会议
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缺席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次数
10101000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共计召集了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人严格遵循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切实履行相关义务。在年度审计工作正式启动前,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重点就以下事项交换意见:事务所及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组成员构成、审计计划安排、风险评估方法及本
年度的审计重点。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及时跟进并与会计师团队进行沟通,密切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确保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与财务监督中的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忠实履行相关职责,积极维护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话语权。在日常工作中,我注重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定期出席公司股东会议,面对面听取他们对公司经营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其关注事项和合理诉求。同时,我高度关注需由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议题,评估其合法性与可行性,确保中小股东的意志能够在公司决策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在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通过现场出席、视频会议及通讯会议等多种方式,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同时,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持续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深入参与贵州燃气在审计、财务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相关工作。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及行业动态对公司的可能影响,本人结合自身专业判断,及时提出经营管理方面的建议。此外,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本人深入调研公司多个重点项目,包括应急调峰站、天然气支线管道公司及客户服务中心等,全面了解项目建设进展、运营管理及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动态,积极推动公司治理优化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审阅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时,本人秉持独立、客观的原则,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畴,交易价格公允且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关联交易均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及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经审阅,公司能够严格遵循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持续推进内控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不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有效防范了经营决策及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保障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及健康稳定发展。本人认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审计服务。经审核,公司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和胜任能力,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经公司从质量管理水平、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履行情况、执业工作态度等方面综合评价为基本合格。本次续聘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候选人资格,于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付洁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025年11月3日,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候选人资格,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王茜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人认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聘任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责要求。本次聘任的财务负责人能够切实履行各项职责,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和3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程跃东先生、王若宇先生、夏晓庆女士、李航先生、李永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提名张瑞彬先生、冯建先生、钱红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郭亚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同意聘任邓学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张径女士和吴智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选举董事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董事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025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勃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同意选举程跃东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同意聘任王若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杨梅女士、贾海波先生、方锐先生、刘勃先生、徐向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杨梅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付洁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毕崇无先生、蒋建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同意聘任杜娟女士担任公司总工程师,同意聘任祝爱平先生担任公司安全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邓学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人就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聘任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和条件,并能够切实履行各项职责,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暨薪酬兑现的议案》和《关于
<2025年度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3、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同行
业上市公司水平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相关工作
人员给予了我积极有效的配合与大力支持,保障了履职工作的顺利开展,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6年,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本人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持续
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优化信息披露机制,提高信息发布的透明度与及时性;
二是加强对独立董事的培训与履职支持,提升其专业素养与决策效率;三是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紧抓市场机遇,积极推动创新转型与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长期价值。
独立董事:冯建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