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忠诚履职、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作用。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由王永海(召集人)、蔡庸忠、胡裔
光三位委员组成,其中王永海、胡裔光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比符合监管要求;召集人具备会计专业背景,满足法定任职条件。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审计委员会成员无变动,全体委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未发生因故缺席或未履职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议案28项,听取专项报告5项,并提出意见或建议12条(含内控和风险管理建议3条,财务管理建议3条,议案内容完善与修改建议6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5年2月25日,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1—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法制合规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4.关于更新公司《关联人名单》的议案
(二)2025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5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9.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0.关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3.关于聘任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14.关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三)2025年6月25日,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境外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议案。
(四)2025年8月26日,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更新《公司关联人名单》的议案
(五)2025年10月28日,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2025年12月29日,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十四五”法治合规工作总结》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总结及2026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3—(一)监督外部审计,保障审计独立性与专业性
1.评估与指导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面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成果汇报,深入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关键问题与重大风险点,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管理建议。同时,就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开展专题讨论,明确审计重点、时间节点与协同机制,确保审计工作高效推进。
2.选聘年度审计机构
依法依规完成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选聘工作。经审慎评估事务所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诚信记录,最终选定具备行业经验、执业规范、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认为选聘程序合规,审计费用论证充分,能有效保障审计质量与公信力。
(二)指导内部审计,提升内审价值贡献
1.优化内审制度体系
指导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边界、工作流程、成果运用机制,强化内审在公司治理中的独立性与专业职能。
2.评价内部审计工作
审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系统评估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成果运用成效,充分肯定工作成效,并提出改进方向。
3.指导内审工作计划
—4—审阅并指导制定《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确保计划科学合理、重点突出、可执行性强,切实提升内审工作的规范性与实效性。
(三)保障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监督资产管理情况
1.评估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季度及半年度报告
等披露文件,确认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能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未发现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2.监督重大资产与募集资金使用
审议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事项,全面核查资产减值迹象、评估方法与金额合理性,防范财务风险。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确认资金使用进度与项目进展匹配,未发现挪用或闲置情形。
(四)指导内控体系建设,监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指导内控体系建设
审议《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全面了解制度建设与风险防控机制运行情况,指导公司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为重点,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2.监督内控评价工作
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重点核查缺陷认定标准、认定结果及整改情况。经核查,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缺—5—陷与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均已整改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
(五)指导全面风险管理和法制合规工作
审议公司《“十四五”法制合规工作总结》《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总结及2026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等议案,审计委员会认可公司近两年风险合规管理取得的成果,并建议公司重点关注补贴电费回收、电力消纳等风险,及时制定应对方案,强化对相关风险的监测、预警、管控措施。审计委员会要求公司在“十五五”规划期间,结合公司自身特点,聚焦新能源行业未来面临的新问题,进一步深化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六)审议人事任免,履行提名职责
审议通过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高管的任职要求。
(七)强化关联管理,防范利益输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核查公司关联人名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全面梳理股权结构、董事高管及其近亲属、控股及参股单位等关联主体变动情况,规避不当利益输送。
(八)履行其他职责,加强日常监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还对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进行了关注,听取相关报告,审议相关议案,确保履职全覆盖、无遗漏。
四、总体评价
—6—2025年,审计委员会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对公司的监督职责,有效完成了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管理、内控体系建设、全面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会议议案均已依法依规履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照监管要求,在董事会授
权范围内持续强化履职担当责任,提升监督效能,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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