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
为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财务决算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拥有的主要执业资格包括注册会计师法定业
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 股企业审计业务、美国公众公司
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中央企业审计入围
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
IT 审计业务、高新技术企业审计资格、税务代理及咨询、工
程造价咨询(甲级)、司法会计鉴定等。
—1—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航空、金融、电子、电力、化工、
造纸、旅游、房地产、电信、交通运输、能源、机械、农业、
林业、餐饮、食品、酒店、医药等多个行业领域;服务对象
主要为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2024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首席合伙人:梁春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轩菲,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轩,2023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1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次。
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6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
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大华所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
—2—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暂停证券服务业务期间,大华所人员稳定,正常开展经营业务,同时进一步完善内控治理,提高风险管控和专业服务能力。2024年11月9日,大华所处罚影响期结束,该处罚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产生影响。
(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连续多年综合排名位列全国内资所前二,全球排名前二十位。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执业资质:天健所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获得了政府部门的肯定和市场的认可。拥有的主要执业资格包括: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事务所、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
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IT 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
询、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工程预结算审价(一级)、国家建设
项目工程预决算审计验证(A 级)、工程咨询(甲级)、招投标代
理资格、司法会计鉴定和破产管理人资格。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姜波,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的年报/内控审计超过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阳阳,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的年报/内控审计超过4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侯波,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的年报/内控审计超过5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
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聘任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议案》,拟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后该议案于2024年12月12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
(二)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后该议案于2024年6月21日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
三、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财务决算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所在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2024年度决算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如下:
1.大华所按照《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合同》,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5—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决算审计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大华所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
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职业
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构建了较为全面、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在审计过程中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组复核、项目质量复核、风险管理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和流程在审计过程中运行情况良好,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3.大华所结合公司财务管理架构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及协同机制,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制定了合理全面、可操作性强的预审、终审工作方案,于2024年12月向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就财务决算审计计划进行了汇报与沟通;于2025年4月向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就财务决算审计总体工作成果进行了详细汇报。
在执行审计过程中,能够与公司财务团队保持持续、及—6—时、高效的沟通,有效执行审计意见分歧解决机制,能够按照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阶段工作成果;与管理层就重点审计
领域、关键审计事项判断、审计初步意见进行了有效沟通,就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4.大华所配备了专业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
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作为总负责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专业技术咨询人员等均具有丰富的电力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经验,确保了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质量,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要求。
5.大华所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安全管理及保密义务,规范
开展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传输、使用、归档等管控工作。
大华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1.按照《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项目合同》,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所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2.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7—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天健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3.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天健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股权投资、在建工程转固、资产减值等。天健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4.天健所配备了专业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
备多年上市公司、中央企业、电力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项目经理担任。天健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
金融工具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5.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2024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
下:
—8—案件时
原告被告主要案情*诉讼进展间已完结(天天健所作为华仪电气健所需在
2017年度、2019年度年
5%的范围
华仪电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内与华仪
气、东海2024年3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投资者电气承担
证券、天月6日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
连带责任,健所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天健所已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按期履行任。
判决)
*注: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该所履行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2024年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独立性原则,审计工作安排有序,勤勉尽责,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履职,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