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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达证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6 00:00 查看全文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认真履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职责,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为提升并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分别为:韩永强、李长皓、韩旭,其中韩永强先生、李长皓先生为独立董事,韩旭先生为职工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比例超过半数,韩永强先生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符合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担任独立董事条件。审计委员会的构成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2024年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序号届次时间会议审议事项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募资产

第三届董事会

12024年1月12日管理计划2023年第4季度报告>的议案》,还审阅了

2024年第一次会议

《2023年四季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第三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募资产

22024年3月21日

2024年第二次会议管理计划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募资产

32024年4月12日

2024年第三次会议管理计划2024年第1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

42024年4月15日2024年第四次会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等11项议案,还审阅了《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度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内部检查报告》第三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募资

52024年7月11日

2024年第五次会议产管理计划2024年第2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

第三届董事会于审议<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募资产管理计划

62024年8月16日2024年第六次会议2024年中期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意见》第三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募资产

72024年10月18日

2024年第七次会议管理计划2024年第3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82024年10月25日并审阅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稽核

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计工作报告》

第三届董事会

92024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4年第九次会议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认真审议会议文件,各位委员结合自身专业特长提出建议,积极指导公司改进相关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韩永强(主任委员)99

李长皓(委员)99韩旭(委员)99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履职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024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公司相关选聘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相关审计费用的金额和确定方式。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在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积极与公司经理层、中审众环进行有效沟通,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并积极关注年报审计工作整体安排及具体进展情况,分别于2023年12月12日、2024年1月25日、2024年3月10日召开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沟通会,与中审众环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经理就审计发现、内部控制、重点关注事项、审计初稿等进行了

充分沟通和讨论,对审计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对审计结果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确保了年度审计工作顺利推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其他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此外,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三)审议定期报告情况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认为: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要求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

2024年4月15日,公司稽核审计部重点针对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

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开展了内部检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了《2023年度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内部检查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8月16日,公司稽核审计部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了《2024年上半年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专项检查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意见》,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的基础上,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上半年包含纳入本次评价范围主要事项的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

2024年,公司稽核审计相关工作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各项内部审计活动切实有效,在促进公司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提高治理水平、推动业务发展等方面作用明显。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经营管理需要持续补充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各层面和各环节,在实际运作中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公司根据外部监管要求和内部管理需要,持续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不断优化内部控制机制,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良好。公司已形成职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重大缺陷和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六)审核关联交易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相关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关联交易均系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相关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四、总体评价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依法合规、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法定职责,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为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提高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深入学习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合规内控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不断提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并积极与董事会其他委员会团结协作,充分发挥监督审查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韩永强、李长皓、韩旭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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