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2025年度,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特别是在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后,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认真履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
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职责,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为提升并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分别为:韩永强(主任委员)、李长皓、韩旭,其中韩永强先生、李长皓先生为独立董事,韩旭先生为职工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比例超过半数;韩永强先生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符合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担任独立董事条件,符合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条件。审计委员会的构成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2025年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序号届次时间会议审议事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募资产
12025.01.15管理计划2024年第4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审阅了
2025年第一次会议
《2024年四季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募资产
22025.03.21
2025年第二次会议管理计划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
32025.04.152025年第三次会议配授权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4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审议<资本补充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关于审议<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募资产管理计划2025年第1季度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专项检查报告》等15项议案,并审阅了《2024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2025年一季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募资产管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2025.07.10理计划2025年第2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审阅了《财
2025年第四次会议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二季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财达稳达
52025.08.15
2025年第五次会议系列参公大集合产品存续期届满后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议<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募资产管理计划62025.08.182025年中期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5年中期利
2025年第六次会议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意见》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募资产
72025.10.17
2025年第七次会议管理计划2025年第3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82025.10.24于修订<稽核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并审阅了《财达
2025年第八次会议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三季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认真审议会议文件,各位委员结合自身专业特长提出建议,积极指导公司改进相关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韩永强(主任委员)88
李长皓(委员)88韩旭(委员)88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履职情况及重点关注事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025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公司相关选聘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相关审计费用的金额和确定方式。(二)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在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规则,结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认真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内容,积极与公司经理层、中审众环进行有效沟通,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并积极关注年报审计工作整体安排及具体进展情况,分别于2024年12月21日、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9日召开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沟通会,与中审众环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经理就审计发现、内部控制、重点关注事项、审计初稿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对审计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对审计结果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确保了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此外,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三)审议定期报告情况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认为: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要求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
2025年4月15日,公司稽核审计部重点针对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
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开展了内部检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了《2024年度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内部检查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8月18日,公司稽核审计部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了《2025年上半年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专项检查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意见》,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的基础上,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上半年包含纳入本次评价范围主要事项的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
此外,公司稽核审计部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季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总结季度稽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各项目的执行情况、内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稽核审计部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各项
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切实有效,在促进公司有效识别和防范风险,提高运行效率,提升治理水平,推动业务发展等方面作用明显。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覆盖经营管理各层面和各环节,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良好,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公司根据外部监管和内部管理需要,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建设,不断
优化内部控制机制,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良好。公司已形成职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重大缺陷和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六)审核关联交易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相关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关联交易均系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相关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审核会计估计变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025年,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依据修订后《公司章程》,公司调整组织架构,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预审议案、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以及听取汇报、列席会议、实地调研等方式行使监督职权,持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规则,结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认真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依法合规、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法定职责,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不断提升履职专业能力和运作质效,充分发
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审查职能,保障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韩永强、李长皓、韩旭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