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9证券简称:华安证券公告编号:2024-01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批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
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387734269.93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元(含税)。因公司于 2020 年 3月发行的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9月18日进入转股期,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目前尚无法确定。按照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697663634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9766363.40元,占2023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
1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8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利润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派发2023年度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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