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缪慧频)
作为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勤勉的态度,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本人保证本报告所载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一)本人履历缪慧频,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年7月—1988年8月,浙江省湖州税务学校教师;1991年3月—1997年8月,任浙江省税务局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
1997年8月—2000年3月,任浙江省国税局办公室主任;
2000年3月—2003年3月,任浙江舟山市国税局局长、党
组书记;2003年3月—2004年4月,任浙江省国税局征管处处长;2004年4月—2014年2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2014年2月—2016年2月,任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主任(正司长级);2016年2月—2021年1月,任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司长;2021年1月—2023年8月,任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长期在税务系统工作,在财税政策、税收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或领取报酬,与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二)本人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个人情况未发生影响独立性的变化。履行职责时能够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受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不当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0次(其中定期会议4次、临时会议6次)。报告期内,本人均按时现场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未有缺席情形;并按规定参加公司股东会3次。
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背景材料,必要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董事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进行问询;会中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充分发表意见并依法行使表决权,会后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进展,做到勤勉尽责。(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9月29日更名,更名前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同时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1.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次。委员会重点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和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及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合作及风险处置预案等事项。
作为召集人,本人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做好会前准备和情况说明;在审议过程中,重点从财务信息真实性与完整性、内部控制有效性、重大风险识别与防
控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将委员会的审议结论和建议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通过前置审议切实发挥对公司财务报告质量和重大风险防控的“第一道把关”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共召开会议4次,先后审议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理层业绩责任书、考
核结果和薪酬兑现方案等事项。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关注考核指标设置的合理性和薪酬分配的合规性,强调将高质量发展和风险控制要求嵌入考核体系。提名委员会2025年共召开会议5次,先后审议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重点关注候选人政治素质、职业操守、专业能力和行业经验,对提名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出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就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合作安排、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形成明确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管理人员、业务部门负责人、年审会计师沟通交流等
方式开展现场工作,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运行、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等情况。
履职过程中,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有效性和重大事项决策合规性。通过查阅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会议材料,持续跟踪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内控执行情况;对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资产处置、
募集资金使用、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注重通过事前问询、会中审议和会后跟踪等方式了解背景、识别风险,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与此同时,本人结合外部政策环境、行业变化和资本市场动态,持续跟踪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及风险状况的影响,切实履行独立董事日常监督职责。
本人现场出席了公司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就本人年度履职情况向全体股东作了专项汇报。2025年本人出席公司股东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议案的表决情况,以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召开的2024年度暨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重点围绕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风险防控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回应市场关切,促进投资者更加全面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具体履职过程中,提升对重大事项审议和风险判断的专业性。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本人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关注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的意见建议,督促公司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读性。
四、总体履职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恪守独立董事廉洁自律义务,不接受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宴请、礼品礼金及其他利益安排,不利用独立董事职权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坚持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围绕财务信息披露、资金运作、内控体系建设等重点事项开展审慎审议和持续监督,在提升公司财务规范性和风险防控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对公司运行及治理的意见与建议
总体来看,公司在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运行、防控重大风险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结合本人履职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持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穿透性
建议在既有风险清单和内控评价基础上,继续强化对金融合作、境外业务等高风险领域的前置审查和过程监控,加强“三道防线”的协同,逐步探索重大投资项目事前论证、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闭环机制,形成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和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体系。
(二)进一步提升子公司治理和信息报送规范化水平建议完善对公司子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和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推动子公司在重大投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等方面严格执行前置上报和授权审批程序,增强公司层面对整体风险的穿透式监控能力。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鉴于公司数字化运营、境外业务等新兴业务板块发展较快,拟在公司安排和个人时间允许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相关业务模式和风险特征的学习研究,提升从财税和风险管理角度服务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董事签名: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