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现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委员会由5位董事组成,分别为:綦好东先生、吕祥友先生、杜兴强先生、刘玉珍女士、靳庆军先生。其中,綦好东先生、杜兴强先生、刘玉珍女士、靳庆军先生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占委员会成员总数的比例超过半数;具备会计专业经验的綦好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背景及简历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二、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委员会会议7次,审议议案25项,具体如下:
序号届次时间会议内容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12025314(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日常关联交计委员会第八次年月日易及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8)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9)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0)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序号届次时间会议内容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第三届董事会审(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
2计委员会第九次2025年4月25日务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会议(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反洗钱审计
第三届董事会审
32025711实施细则〉的议案》计委员会第十次年月日(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反洗钱专项审计会议整改情况报告〉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届董事会审
42025825(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计委员会第十一年月日的议案》次会议(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
5计委员会第十二2025年9月292日理办法〉的议案》次会议(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考核情况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6计委员会第十三2025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720251120(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选聘会计师计委员会第十四年月日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次会议(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2024年任期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报告期内,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
委员姓名职务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綦好东独立董事、委员会主任委员7/7
吕祥友董事、委员会委员7/7
杜兴强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7/7
刘玉珍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7/7
靳庆军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7/7
2三、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委员会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认真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推动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履行监督职责。
(一)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报告,认为相关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机构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
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相关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外,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关注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情况。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进行了审核。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事前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范围、审计方式、时间安排等事项,督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听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初步结果汇报,关注关键审计事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并对外披露。
委员会在查阅公司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
3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考核情况的议案》,参与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审核《公司反洗钱审计实施细则》,审议《公司反洗钱专项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督促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和各类审计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有效运作,提升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水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针对关联交易、提供担保、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
资等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及大额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审阅专项检查报告。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委员会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根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制定《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议案,进一步健全相关事项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五)履行监督职责
委员会组织修订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对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并表管理、投资者权益保护、文化建设等事项进行监督,完善提案审议规定、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
4作、委员辞任生效、表决形式等运行机制,为委员会规范运作提供制度保障。委
员会承接公司原监事会职权后,按月审阅合规管理、风险管理、投资者权益保护、文化建设、内部审计相关报告,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履职、恪尽职守。
2026年,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履行职权,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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