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冉宏国先生、朱传章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以下意见:
1.经审阅冉宏国先生、朱传章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其符合担任上市
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有利于公司经营与发展;
2.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同意提名冉宏国先生、朱传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