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验字[2025]251Z001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目录序号内容页码
1验资报告1-3
2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4
3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5
4验资事项说明6-7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至1001-26(100037)
验 资 报 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验字[2025]251Z0011 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25年11月1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21663256元,股本为人民币6921663256元。
根据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59号)同意注册,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996677740股,每股面值1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96677740元,变更后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18340996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25年11月18日止,贵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9667774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999999994.8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80611979.11元,贵公司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9388015.69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99667774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4922710275.69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921663256元,股本人民币6921663256元,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出具容诚验字[2025]251Z0007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5 年 11 月
18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7918340996元,累计股本人民币7918340996元。
1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
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2(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容诚验字[2025]251Z0011 号验资报告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顾庆刚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锋
2025年11月19日
3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截至2025年11月18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其中:股本股东名称认缴新增注册资本货币出资金额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996677740.005999999994.80996677740.001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996677740.005999999994.80996677740.00100.00%
4附件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截至2025年11月18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单位:人民币元认缴注册资本股本股东名称变更前变更后变更前变更后占注册资本总本次增加额占注册资本总金额出资比例金额出资比例金额金额额比例额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995815937.0043.28%3992493677.0050.42%2995815937.0043.28%996677740.003992493677.0050.4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925847319.0056.72%3925847319.0049.58%3925847319.0056.72%-3925847319.0049.58%
合计6921663256.00100.00%7918340996.00100.00%6921663256.00100.00%996677740.007918340996.00100.00%
5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前身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2015年
9月,根据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等
40家股东签订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及公司章程约定,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暨更名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收益字[2015]43号)批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736号文核准,2020 年 5 月 20 日,贵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96862576股,每股面值1元。贵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68625756元,股本为人民币6968625756元。
截至本次增资前,贵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21663256元,股本为人民币
6921663256元。根据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59号)同意注册,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96677740股,每股面值1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9667774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18340996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59号)同意注册,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996677740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96677740元,各投资者全
6部以货币出资。
三、审验结果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5年11月18日止,贵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96677740股,每股发行价格6.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94.8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76603773.59元(不含增值税),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5923396221.21元,主承销商已于2025年11月18日划入贵公司在兴业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376010100101855683账号内。此外贵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发行费用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85359884.83元,不含税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80611979.11元,扣除不含税的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9388015.69元,其中增加股本
996677740.00元,增加资本公积4922710275.69元。
项目金额(含税)金额(不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82200000.0077547169.82
审计及验资费490000.00462264.15
律师费360000.00339622.64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
2309884.832262922.50
其他
合计85359884.8380611979.11
四、其他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枣矿集团)及其一致
行动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矿集团)分别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枣矿集团和新矿集团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公司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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