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原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冯晓女士、独立董事朱燕建先生和独立董事李小文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冯晓女士担任。
2025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任成先生于2025年12月2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冯晓女士任期届满离任。
公司现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任成先生、独立董事朱燕建先生和独立董事李小文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任成先生担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构成、独立董事比例及任命程
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二、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如
下:
2025年3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及
公司对2025年一季度报告准备情况的专项汇报,审计委员会就
2024年度审计及2025年一季度报告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
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并对时间进度和质量提出要求。
2025年4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024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和《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8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听取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及内审工作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2025年9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承租永安国富新大楼办公场地的议案》。2025年10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12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审阅了包括年报、半年度及季度报告在内的所有定期报告。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财务报表是否遵循会计准则,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以及关键财务数据、指标的变动原因。经审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在2024年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审计沟通会,就年度审计的审计计划、内控执行、风险判断等重点审计事项进行了详细地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真负责地执行审计工作并对
重点审计领域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三)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2025年7月,为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优化公司治理体系,公司单独成立了审计部。审计委员会对此项工作给予了重点指导,督促审计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业力量,确保内部审计能够独立、客观地开展监督工作。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汇报,针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托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同时,持续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定期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确保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
(四)监督内部控制工作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积极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助力公司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实际运营中,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要求,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各司其职、协同运作,有效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调整承租永安国富新大楼办公场地的议案》进行了严格审查。审计委员会详细审核了交易背景、租赁协议条款、租金定价依据及租赁期限,认为本次调整租赁楼层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12月,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面对新《公司法》带来的治理变革,审计委员会积极应对,不仅圆满完成了常规的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监督工作,还推动成立了独立的审计部,进一步夯实了内部监督基础。
展望202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以更高的标准、更严谨的态度勤勉尽责,持续强化监督职能,推动公司财务相关事项规范管理,协调好公司审计部、外部审计机构与管理层的关系,构建更为严密的“大监督”体系,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特此报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