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公司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2022年5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4.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
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西安银
2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2022年5月10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31日上午9:30在陕西省西安
市高新路60号西安银行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该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郭军先生主持。
3.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
5月31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的
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
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
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自然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28544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423%。
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324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7%;
3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
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6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75826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706%。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计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345774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80%。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和视频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我们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http://www.sse.com.cn/services/investors/votequeries/)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4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6311235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9%;反对32565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6%;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2.《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632571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9%;反对20054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55771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99%;反对20054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632461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7%;反对21162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632461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7%;反对1918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5.《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之表
决结果如下:
同意2632456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总数的99.9195%;反对19231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9%;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54621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0%;反对1923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5%;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6.《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之表决结果如
下:
同意2632457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5%;反对21202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5462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0%;反对21202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084093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83%;反对22565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4%;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83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298%;反对22565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665%;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37%。
就本议案的审议,The Bank of Nova Scotia(加拿大丰业银行)、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西安经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文化产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长安国际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西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西安投融资
6担保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8.《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6327626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1%;反对18147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5767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3%;反对18147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关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逐项表决结果
如下:
9.1选举郭军先生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632464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8%;反对1915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5469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2%;反对1915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3%;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9.2选举梁邦海先生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632460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6%;反对1919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9%;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5465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5%;反对191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160%;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9.3选举王欣先生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632464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8%;反对1915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5469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2%;反对1915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3%;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9.4选举李勇先生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632460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6%;反对1919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9%;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5465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5%;反对191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0%;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9.5选举陈永健先生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632464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8%;反对1915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5469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2%;反对1915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3%;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89.6选举胡军先生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632460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6%;反对1919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9%;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5465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5%;反对191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0%;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9.7选举杜岩岫先生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632464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8%;反对1915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5469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2%;反对1915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3%;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9.8选举范德尧先生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632464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8%;反对1915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5469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2%;反对1915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3%;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9.9选举雎国余先生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632460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总数的99.9196%;反对1919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9%;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10636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4%;反对191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3%;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
9.10选举廖志生先生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632460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6%;反对1919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9%;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5465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5%;反对191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0%;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9.11选举冯仑先生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632464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8%;反对1915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5469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2%;反对1915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3%;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9.12选举梁永明先生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632464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8%;反对1915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1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5469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2%;反对1915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3%;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9.13选举李晓先生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632464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8%;反对1915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5469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2%;反对1915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3%;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10.《关于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逐项表决结
果如下:
10.1选举李富国先生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2632457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5%;反对1922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0%;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5462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0%;反对1922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5%;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10.2选举尹振涛先生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同意2632461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7%;反对1918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1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5466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7%;反对1918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8%;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10.3选举钟鸿钧先生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同意2632461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7%;反对1918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5466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7%;反对1918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8%;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10.4选举廖貅武先生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同意26324611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7%;反对1918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8%;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05466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7%;反对1918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8%;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11.《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第六届董事会授权的方案》之表
决结果如下:
同意26311235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9%;反对32565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6%;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12.《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12同意26321275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070%;反对22525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5%;弃权19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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