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4页
三、附件……………………………………………………………第15—18页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5页
(二)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6页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7—18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2-242号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天盐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雪天盐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雪天盐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雪天盐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雪天盐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18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雪天盐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雪天盐业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第2页共18页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3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06.0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58元,共计募集资金110583.7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25.95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09957.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于2023年6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3.3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73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
40642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6月30日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10583.75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第3页共18页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849.25
二、募集资金净额109734.50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94485.27
本年度使用金额4588.55暂时补流金额现金管理金额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0.31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562.50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13222.8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于2023年6月2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支行以及2023年6月2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家丽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为实
施仓储物流基地项目,本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重庆湘渝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渝盐化)、申万宏源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江西九二盐业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二盐业)、申万宏源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家丽路支行和重庆索特盐
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索特)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第4页共18页原仓储物流基地项目变更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湘渝盐化、九二盐业、湖南省湘衡盐化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衡盐化)、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醴盐化)会同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沙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支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为实施仓储物流基地项目-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本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家丽路支行、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湘南分公司(以下简称雪天盐业湘南分公司)签
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6月30日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期末余额账户状态
本公司工商银行长沙中山路支行19010020292002122121100.13使用中
本公司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368100100101296581142.27使用中
本公司交通银行长沙万家丽路支行43130488801300225543535.06使用中
本公司交通银行长沙万家丽路支行4313048880130022553591244.05使用中
本公司招商银行长沙湘府支行7319041513105551552.87使用中
湘渝盐化工商银行长沙中山路支行19010020292002126113319.57使用中
重庆索特交通银行长沙万家丽路支行4313048880130022568101197.62使用中
九二盐业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3681001001012966081920.74使用中
湘衡盐化中国银行衡阳市江东支行582057352633431.91使用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
湘澧盐化18565901040000396490.76使用中市支行雪天盐业湘南
交通银行长沙万家丽路支行4313048880150030263491787.89使用中分公司
合计13222.87
第5页共18页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60469037.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3]46949号专项鉴证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自筹资金预置换完成董事会审议总投资额置换金额投资项目先投入金额日期通过日期湘渝盐化煤气化
节能升级改造项82914.1365972.3065972.30目九二盐业热电联
10490.707872.017872.01
产(一期)项目重庆索特热电系
统优化节能改造4400.002075.242075.242023年10月2023年10月
(二期)项目25日25日
审计及验资费用不适用100.00100.00
律师费用不适用35.8535.85信息披露及打印
不适用29.0629.06费用承销保荐费用进
不适用-37.56-37.56项税的抵减
76046.9076046.90
第6页共18页(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性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5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基于当时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募投项目“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及“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其中“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拟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当前“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已按照延期后的预定时间节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第7页共18页2.九二盐业热
生产建2023年7是[注
电联产(一期)否10490.7010490.7010490.70819.498691.52-1799.1882.8519250.04否
设月2]项目
3.重庆索特热
电系统优化节生产建2024年3是[注
否4400.004400.004400.00446.633267.42-1132.5874.26不适用否
能改造(二期)设月3]项目
4.盐业储备基
生产建2026年6地暨配送中心否10478.922773.562773.5612.4512.45-2761.110.45不适用不适用否[注4]设月项目
5.补充流动资补流还
否1450.751450.751450.75-127.35-1323.408.7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金贷
6.湘渝盐化电生产建2025年6否[注
是2521.442521.44893.971235.85-1285.5949.010.37否[注6]
池级纯碱项目设月5]
7.湘衡盐化节生产建2024年8是[注
是1733.741733.74413.661303.09-430.6575.16400.24否
能改造项目设月7]
8.湘渝盐化节生产建2024年8是[注
是1620.751620.75169.30906.23-714.5255.91414.49否
能改造项目设月8]
9.湘澧盐化节生产建2024年8是[注
是1377.961377.96391.95897.01-480.9565.10425.2否
能改造项目设月9]
10.九二盐业生产建2024年8是[注
是451.47451.47383.47383.47-68.0084.9475.29否
节能改造项目设月10]
合计--109734.50109734.50109734.504588.5599073.82-10660.6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第10页共18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置换金额为76046.90万元,详见三(二)之说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2025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基于当时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募投项目“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及“郴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其中“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拟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当前“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已按照延期后的预定时间节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 1:根据《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湘渝盐化煤气化节能升级改造项目”投产后将实现年均收入 82892.69万元(不含税),税后内部收益率预计为12.62%,项目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8.28年。由于项目尚未达到预计回收期,选取年销售收入为预计效益。“湘渝盐化煤气化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已于2023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度实现销售收入84603.76万元,实现了预期销售收入目标。
注 2:根据《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九二盐业热电联产(一期)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均营业收入为 15637.79万元(不含税),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15.51%,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75年(含建设期)。由于项目尚未达到预计回收期,选取年销售收入为预计效益。“九二盐业热电联产
(一期)项目”已于2023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9250.04万元,实现了预期销售收入目标。
注3:“重庆索特热电系统优化节能改造(二期)项目”已于2024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产后项目达到改造目标,热效率大于93%。
注4:经2024年3月1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将原“仓储物流基地项目”部分子项目使用的募投资金7705.36万元用于变更后的“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湘衡盐化节能改造项目”“湘渝盐化节能改造项目”“湘澧盐化节能改造项目”“九二盐业节能改造项目”,同时保留“仓储物流基地项目”中的“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公告编号:2024-013、2024-015)。根据《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延期至2026年6月(公告编号:2025-009)注5:根据《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预计可实现年均利润总额约5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5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7-12月,实现利润总额0.37万元。目前,该募投项目仍处于产品培育期,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竞争格局、产品市场需求、原材料供应等多方面不确定因素影响,本年度该项目实现的效益未达预期。
第11页共18页注6:根据《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延期至2025年6月,该项目已于2025年6月转固投产,该项目已于2025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7:根据《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湘衡盐化节能改造项目”预计可节约电费约400万元/年;该项目已于2024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度,较改造前节约电费400.24万元。
注8:根据《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湘渝盐化节能改造项目”预计可节约电费约300万元/年;该项目已于2024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度,较改造前节约电费414.49万元。
注9:根据《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湘澧盐化节能改造项目”预计可节约电费约400万元/年;该项目已于2024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度,较改造前节约电费425.20万元。
注10:根据《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九二盐化节能改造项目”预计可节约电费约70万元/年;该项目已于2024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度,较改造前节约电费75.29万元。
注11: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并非数据错误。
第12页共18页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投资金7705.36万元用于变更后的“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湘衡盐化节能改造项目”“湘渝盐化节能改造项目”“湘澧盐化节能改造项目”“九二盐业节能改造项目”,同时保留“仓储物流基地项目”中的“郴州市分公司盐业储备基地暨配送中心项目”(公告编号:2024-015)。
根据《关于变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湘渝盐化电池级纯碱项目”预计可实现年均利润总额约5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5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年7-12月,实现利润总额0.37万元。目前,该募投项目仍处于产品培育期,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竞争具体募投项目)
格局、产品市场需求、原材料供应等多方面不确定因素影响,本年度该项目实现的效益未达预期。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不适用化的情况说明
第14页共18页本复印件仅供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2-24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5页共18页本复印件仅供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2-24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6页共18页本复印件仅供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2-24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刘利亚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7页共18页本复印件仅供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2-242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唐世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