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雪天盐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会计师事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事务所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
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954人。
天健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29.6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6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4.65亿元。2024年度,天健事务所参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756家,收费总额7.3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天健事务所在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事务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华仪电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天健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事务所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2)项目人员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由天健事务所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
审计评价,同时对公司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天健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天健事务所在审计前与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等情况的了解后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制定了审计计划,并就审计计划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天健事务所于2025年12月对公司2025年年报进行了前期预审工作,2026年1月正式进场审计,经过两个阶段的审计工作,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天健事务所所有员工在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和公
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
审计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四)天健事务所审计组成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
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11月21日,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6年1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与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人员
安排等相关事项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审阅,并对年报审计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2026年3月31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对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及审计结果、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过程关注的重点事项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
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