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电新能
股票代码:60093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中国华电总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国有股份无偿划转)
签署日期:2026年8月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电新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电新能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目录....................................................2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电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7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过处罚、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及诚
信记录...................................................7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8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电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8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电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
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9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10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10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
划....................................................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10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10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11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11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11
三、本次权益变动协议主要内容.......................................12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15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16
第五节后续计划..............................................17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或者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17
2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
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17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17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17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18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18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18
第六节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19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19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19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20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2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2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的交易..............................22
三、其他重大交易.............................................22
第八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2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情况.............................................23
第九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24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24
二、合并利润表..............................................2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27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29
备查文件.................................................30
一、备查文件...............................................30
二、备置地点...............................................30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31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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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简称指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电、划入指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方
华电福瑞、福瑞公司、划出方指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华电新能指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电签署的《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本报告书指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电福瑞将其持有的华电新能12097142857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本次划
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9%)无偿划转转至中国华电《上市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中国华电与华电福瑞于2026年8月5日签署指议》的《上市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华电国际指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电科工指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华电能源指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电辽能指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黔源电力指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自指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华电产融指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国务院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百万元、元、万元、百万元、亿元指亿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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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华电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中国华电总部法定代表人叶向东注册资本37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107X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
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经营范围投资、经营和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03-04-01至无固定期限股东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电话010-8356666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华电股权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务院国资委为中国华电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资委将其所持10%中国华电股权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电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电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企业名称实收资本所属行业
1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416607.8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
5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370751.48采矿业
3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84315.0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
4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54111.74金融业
5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1345823.55金融业
6中国华电财务(香港)有限公司1美元金融业
7中国华电海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3083.00金融业
8华电资产管理(天津)有限公司146801.2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188391.7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
10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21782.38批发和零售业
11中国华电集团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5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734313.4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生产和供应业
13华电置业有限公司295241.40房地产业
14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3738.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中心有限公司
15中国华电集团高级培训中心有限公司46556.34教育
16419100.0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华电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生产和供应业
17中国华电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39036.0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
1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449224.00
生产和供应业
19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747796.0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
2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327240.88
生产和供应业
2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华电辽宁能源有限公司798218.97
生产和供应业
22黑龙江龙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3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95092.00制造业
司
24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58560.0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5杭州华电闸口发电有限公司9332.0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
2626350.0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中国华电集团海南有限公司
生产和供应业
27华电广西能源有限公司10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8560256.0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
生产和供应业
29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91663.1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
30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133968.2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
3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566430.71
生产和供应业
32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168200.0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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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和供应业
331141036.1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生产和供应业
34华电燃气轮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10000.00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注:上表仅列示二级子公司。中国华电控制的华电国际、华电新能、华电科工、国电南自、黔源电力、华电能源、华电辽能7家上市公司信息请另见本节“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电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中国华电是中央直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以电力为主的特大型能源企业集团,拥有电力热力、煤炭、科技工程、产业金融等产业板块。资产及业务分布在全国32个省(区、市)以及俄罗斯、印尼、柬埔寨、越南、哈萨克斯坦
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最近三年,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电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13093.4712175.4310977.52
总负债8889.118325.527607.16
净资产4204.373849.913370.36
资产负债率67.89%68.38%69.30%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3120.323238.043223.46
利润总额457.63423.23332.82
净利润375.33329.47256.87
净资产收益率9.32%9.13%7.95%
注1:中国华电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均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注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注3: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上年末所有者权益+本年末所有者权益)/2]*10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过处罚、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及诚信记录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7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华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地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区居留权
叶向东董事长、党组书记中国中国无
徐树彪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中国中国无王琳外部董事中国中国无陈元先外部董事中国中国无冯树臣外部董事中国中国无刘智全外部董事中国中国无栾军外部董事中国中国无王锦军职工董事中国中国无
吴敬凯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中国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集团公司纪赵晋山中国中国无
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赵晓东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中国无
曹海东总会计师、党组成员中国中国无
蒋方帅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中国无
马冰武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中国无
注:中国华电已取消监事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华电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电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电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简称及证券代码持股比例所属行业华电国际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 (600027.SH、 45.6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公司 1071.HK 生产和供应业)
2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华电新能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限公司 (600930.SH 72.72%) 生产和供应业
3华电科工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601226.SH 63.0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国电南自53.77%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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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简称及证券代码持股比例所属行业
限公司 (600268.SH)
5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黔源电力29.7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公司 (002039.SZ) 生产和供应业
6华电能源电力、热力、燃气及水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00726.SH 81.30%) 生产和供应业
7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华电辽能38.5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有限公司 (600396.SH) 生产和供应业
8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 协合新能源0182.HK 11.1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司()生产和供应业
注:含本次权益变动上市公司华电新能。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电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
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电直接或间接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金融机构名称金融机构类型
1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2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3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
4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
5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公司
6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公司
7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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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产权结构、提升管理效率,中国华电拟将其全资子公司华电福瑞持有的华电新能1209714285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9%)无偿划转至中国华电。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时间
1、2026年7月23日,中国华电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无偿划转事项。
2、2026年7月23日,华电福瑞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事项。
3、2026年7月30日,中国华电出具关于本次无偿划转的批复文件。
4、2026年8月5日,中国华电与华电福瑞签署了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上市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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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变化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方式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方式
--直接持股1209714285729.00%直接持股
1116947799826.78%通过华电国际1116947799826.78%通过华电国际
持股持股中国华电
(划入3014770180.72%通过华电产融3014770180.72%通过华电产融持股持股
方)通过华电福瑞通过华电福瑞
1886367117345.22%(划出方)持676652831616.22%(划出方)持
股股
直接及间3033462618972.72%-3033462618972.72%-接合计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电未直接持有华电新能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华电福瑞间接持有华电新能18863671173股股份,占华电新能总股本的45.22%;通过控股子公司华电国际间接持有华电新能
11169477998股股份,占华电新能总股本的26.78%;通过控股子公司华电产
融间接持有华电新能301477018股股份,占华电新能总股本的0.72%,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数量为30334626189股,持股比例为72.72%。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电直接持有华电新能
12097142857股股份,占华电新能总股本的29.00%;通过全资子公司华电福
瑞间接持有6766528316股股份,占华电新能总股本的16.22%;通过控股子公司华电国际间接持有华电新能11169477998股股份,占华电新能总股本的
26.78%;通过控股子公司华电产融间接持有华电新能301477018股股份,占华
电新能总股本的0.72%,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数量为30334626189股,持股比例为72.72%。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即华电福瑞将其持有的华电新能
1209714285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9%)无偿划转至中国华电。
11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华电福瑞变更为中国华电,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中国华电。
三、本次权益变动协议主要内容
2026年8月5日,华电福瑞(本节中简称“甲方”)与中国华电(本节中简称“乙方”)签署了《上市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乙方系国有全资企业,甲方为乙方的全资子公司,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股份无偿划转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划转标的1.本次划转的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华电新能12097142857股股份(占华电新能总股本的29.00%)。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6〕23491号审计报告,截至划转基准日,甲方持有华电新能29%股份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2250452858.02元。划转标的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28年7月17日。
2.本次划转完成后,乙方持有华电新能12097142857股股份,甲方持有华
电新能6766528316股股份。
第二条划转基准日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
第三条划转股份价款及费用
1.本次股份划转为无偿划转,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股份划转对价。双方严
格按照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
2.划转双方同意因无偿划转产生的由于签署以及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所有税、费,由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自承担;无规定的,由发生费用的一方承担。
第四条债权债务处置
1.本次股份划转,福瑞公司自身存续的债权债务(包括或有负债)仍按其
与相关方签署协议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福瑞公司享有或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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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划转后,华电新能存续的债权债务(包括或有负债)仍按其与相关
方签署协议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或承担。本次股份划转不改变上市公司法人责任。
3.如因法律法规要求或因甲方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的约定,使其负有向
政府机构、债权人、债务人等第三方通知本次划转事项及获得第三方同意/确认的义务,各方将敦促甲方向第三方履行通知及获得同意的义务。
第五条职工安置
本次无偿划转仅变更上市公司直接持股主体,不改变华电新能经营模式、业务范围、组织架构,不涉及职工分流安置情形。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华电新能继续原有管理模式不变,华电新能与其现有职工劳动关系不变。
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诺并保证:对标的股份拥有完整权利,划转标的不存在任何权利
瑕疵或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担保、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形式影响本次划转标的的权利负担的情形。
2.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及华电新能办理本次股份无偿划转所需完成的各项工作,以保证本次划转标的依法顺利完成过户登记、信息披露等手续。
3.甲方承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程
序完成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的相关手续。
第七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协助甲方及华电新能办理本次股份无偿划转所需完成的各项工作,以保证本次划转标的依法顺利完成过户登记、信息披露等手续。
2.自划转标的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变更登记至
乙方名下之日起,乙方即享有划转标的的全部股东权益,承担划转标的对应的全部股东义务、责任及承诺。
3.乙方承诺会同甲方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和程序完成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的相关手续。
4.划转完成后,乙方严格遵守国有股东监管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持
续支持华电新能新能源项目开发、投资及运营业务主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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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划转标的交割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被划转标的股份过户登
记至乙方证券账户当日为交割日。
2.自划转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划转标的相应的损益由划出方承担及享有。
如华电新能在此期间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则该等现金股利由甲方享有。
3.自划转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若因华电新能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事项导致划出方持有的华电新能公司股份数量增加,与划转标的对应的新增股份数量一并划转至乙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的陈述和/或保证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者存在虚假陈述、遗漏或误导性陈述,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承诺,或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导致守约方产生损失的,即构成违约。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就守约方遭受的实际损失,违约方应向守约方作出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第十条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确认,因签署及履行本股份划转协议而知悉的对方商业信息、财务数据等一切未对外公开的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均属于保密范围。
2.双方及各自董事、高管、经办人员、法律顾问、审计评估机构等接触保
密信息的相关方,均负有永久保密义务,除国资监管和证券监管另有规定和要求以外,未经信息提供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复制、传播、允许他人使用保密信息,亦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协议履行以外的任何用途。
3.保密期限自双方首次接触保密信息之日起至保密信息依法公开之日止;
即便本协议解除、终止、履行完毕,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不受协议终止影响。
第十一条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全部条件同时满足之日起自动生效:
1.双方完成本协议的签署,即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
及加盖公章;
2.双方已取得各自内部决策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划转的决议或决定;
14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按照《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取得本次划转的批准文件;
4.完成其他可能应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涉及的审批事项。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无偿划转所涉及的华电新能12097142857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系华电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28年7月17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但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可豁免遵守前述规定。除此之外,该等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中国华电将承继华电福瑞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
出的所有相关承诺,上述股份之锁定期安排亦不会因本次划转而发生变化。
15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受让上市公司
1209714285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00%),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有
股份无偿划转,无需支付对价款。
16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或者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没有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后续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
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没有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明确重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后续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业务重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更换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计划。如未来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变更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修改上市公司章程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变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7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如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8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市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上市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上市公司仍然保持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和机构独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电出具了《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保持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中国华电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自中国华电不再是华电新能的实际控制人或华电新能终止在 A股上市之日终止。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华电新能系中国华电以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电将继续履行其在2022年出具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与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中国华电未来将不会经营与华电新能主要业务(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和运营,下同)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准入要求的前提下,促使下属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
19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含华电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不会经营与华电新能主要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若中国华电或下属控制的企业发现与华电新能及其下属控制的企业构成
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新业务机会,中国华电将立即通知华电新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
首先提供给华电新能及/或下属控制的企业。
3、就因存在客观障碍等原因无法纳入华电新能体系内的新能源发电项目,
中国华电将在该等项目相关障碍消除、符合置入上市公司条件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促使将该等项目置入华电新能体系内。
4、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持续有效,除非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方可终止:
(1)中国华电不再是华电新能的实际控制人;或(2)华电新能终止在 A股上市。”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存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类型的关联交易。相关情况已在上市公司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电将继续履行其于2022年出具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一、本公司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华电新能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或者具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华电新能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并履行法律法规和华电新能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协议签署、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公司充分尊重华电新能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华电新能独立经营、
自主决策,不会实施影响华电新能独立性的行为。本公司承诺,将依照华电新能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身份谋取不正当
20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承诺函及本承诺函项下之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均不可撤销;如
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公司在本承诺函项下的其他承诺;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
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四、若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21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上市公司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合计金额
高于3000万元且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交易。
三、其他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22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华电新能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华电新能股票的情况。
23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九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中国华电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已经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36666号(2023年度)、天职业字[2025]16806号(2024年度)、天职业字[2026]18666号
(202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亿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59.55314.33234.85
结算备付金7.785.585.05
交易性金融资产342.99347.28341.76
衍生金融资产0.60--
应收票据8.209.256.67
应收账款770.55777.84704.86
应收款项融资19.2313.9513.36
预付款项78.2475.0275.72
其他应收款65.7443.7244.5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4.66--
存货137.84151.13134.11
合同资产29.9132.0029.84
持有待售资产0.020.0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6.7974.50102.07
其他流动资产116.0094.0495.01
流动资产合计1918.101938.661787.8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34.8537.2735.94
债权投资32.5961.2268.13
其他债权投资2.002.002.00
长期应收款141.45184.22193.49
长期股权投资425.42372.88338.1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46.2548.1662.01
24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7.1517.7917.75
投资性房地产28.3926.7125.64
固定资产7132.376439.096003.43
在建工程1681.431531.701157.75
使用权资产237.10147.85140.72
无形资产507.24474.83464.29
开发支出6.426.342.92
商誉21.5121.6119.33
长期待摊费用47.9642.6234.25
递延所得税资产87.7887.3698.55
其他非流动资产725.47735.13525.38
非流动资产合计11175.3810236.779189.68
资产总计13093.4712175.4310977.5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324.301261.271116.51
拆入资金6.315.112.82
交易性金融负债0.04--
应付票据84.5860.3341.75
应付账款706.75684.48679.49
预收款项3.611.721.61
合同负债67.3451.3359.6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866.657.40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4.816.006.78
代理买卖证券款24.7716.639.59
应付职工薪酬10.3611.3011.40
应交税费55.5047.1151.69
其他应付款308.87202.59195.8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28.00949.691037.49
其他流动负债149.88135.8683.87
流动负债合计3681.973440.053305.8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992.833888.973408.94
应付债券648.09478.11399.27
租赁负债188.74121.3794.96
长期应付款152.38155.84161.0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8.309.5410.55
预计负债27.9824.7322.83
25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递延所得税负债59.8656.7255.18
递延收益48.2050.4253.52
其他非流动负债80.7599.7995.02
非流动负债合计5207.134885.474301.28
负债合计8889.118325.527607.1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75.09474.04492.41
其他权益工具469.02482.23463.16
资本公积135.79133.6595.13
其他综合收益3.721.491.33
专项储备23.2420.5220.23
盈余公积27.0920.9219.77
一般风险准备24.0022.6521.19
未分配利润328.76221.0699.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486.701376.571212.38
少数股东权益2717.672473.342157.97
所有者权益合计4204.373849.913370.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3093.4712175.4310977.52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亿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120.323238.043223.46
其中:营业收入3089.093198.343182.94
其他类金融业务收入31.2339.7040.52
二、营业总成本2733.612897.122951.72
其中:营业成本2473.162590.522650.85
税金及附加66.6660.8854.40
销售费用9.5510.1810.07
管理费用48.2448.9145.46
研发费用18.4616.5617.86
财务费用107.79159.90163.45
其他业务成本(金融类)9.7510.179.63
加:其他收益22.4326.2429.9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5.1350.3446.0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11.381.583.28列)
26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1.73-6.63-29.1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88-4.494.2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895.147.1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56.93413.10333.30
加:营业外收入15.4019.229.37
减:营业外支出14.699.099.85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457.63423.23332.82列)
减:所得税费用82.3093.7575.9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75.33329.47256.87
减:少数股东损益168.40158.90121.69
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93170.57135.18
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484.0014.85
八、综合收益总额377.81333.47271.71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68.69160.24129.53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209.12173.24142.1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亿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548.273426.313436.9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1.23-0.93-0.05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1.80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35.1442.0040.56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1.112.292.72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35.00-1.053.51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8.147.04-1.33
收到的税费返还12.9218.5729.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3.95329.61296.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63.303823.853805.99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1907.962048.742119.9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2.421.332.80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1.18-0.14-0.14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9.7410.179.6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58.35337.25316.70
支付的各项税费323.14373.33311.31
27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10.90342.80343.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08.873113.483104.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4.43710.38701.9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9.98107.1825.7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0.7559.7246.2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4.224.188.24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19.420.580.66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2939.3732.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5.66211.03113.6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1136.781059.40865.37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191.00150.60196.2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16.3019.186.32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519.483.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46.331248.651071.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0.68-1037.62-957.6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949.63629.04782.4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280.86294.34244.13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071.304283.374317.2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324.675.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27.244917.085104.9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280.864015.684414.7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382.93396.67364.40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86.8983.6895.95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9.4896.83119.1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773.264509.184898.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3.97407.90206.5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1.351.410.78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3.6282.07-48.3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8.34176.27224.5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4.72258.34176.27
28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2、中国华电将承继华电福瑞在华电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
作出的所有相关承诺,上述12097142857股股份之锁定期安排亦不会因本次划转而发生变化。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4、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9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批文;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本
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签署日前6个月内其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及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
交易的承诺;
11、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1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1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置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30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基本情况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六一北路396号华电公司福建总部大楼8层
股票简称 华电新能 股票代码 600930.SH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名称注册地区中国华电总部
有?无□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备注:华电福瑞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国华电全资子公司,数量变化备注:中国华电直接持股华电国际、华电产融数量增加为中国华电控股子公司
□?是?否□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备注:无偿划转完成
是否为上市公司备注:无偿划转完成后,是否为上市公司前后,信息披露义务
第一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上市实际控制人人均为上市公司实际
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对境内、境是否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备注:合计8家(含华电外两个以上上市备注:合计7家(含持股5%以上新能)公司的控制权华电新能)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权益变动方式
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可多选)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种类:有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直接持有0股;通过子公司华电福瑞、华电国际及华电产
上市公司已发行融间接持有30334626189股,持股比例72.72%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变动种类:股份增加;
益的股份变动的变动数量:12097142857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比例:29.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时间:划出方与划入方共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有权益的股份变公司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国有股份无偿划转
33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与上市公司之间
是否存在持续关是?否□联交易
是□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备注:华电新能系中国华电以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为主的新能源业
是否存在同业竞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中国华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华电新能不争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同时,本次划转不涉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拟于未来12备注: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中国华电现阶段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个月内继续增持市公司增持股份或处置已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是□否?定的情形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是?否□条要求的文件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本次为无偿划转,无需支付对价)资金来源是否披露后续计
是?否□划是否聘请财务顾
是□否?问
本次权益变动是是?否□
否需取得批准及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批准进展情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否?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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