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35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68944214 股,并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6000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40968944214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对应新增发行
股数745341500股,由此公开发行总股数扩大至5714285714股,公司总股本由40968944214股增加至4171428571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9209110462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05175252股。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
式形成的限售股,解除限售股份合计724638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4%。
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6年1月16日上市流通。
1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各配售对象承诺其最终获配股票数量的70%(向上取整计算)的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724638355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2、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16日。
3、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数量持有限售股占公本次上市流通剩余限售股数序号股东名称
(股)司总股本比例数量(股)量(股)
1网下发行限售股份7246383551.74%7246383550
合计7246383551.74%7246383550
注: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明细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4、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发限售股7246383556
合计724638355-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类别变动前(股)变动数(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9209110462-72463835538484472107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5051752527246383553229813607
股份合计41714285714-4171428571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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