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3证券简称:爱柯迪公告编号:临2026-070
转债代码:110090转债简称:爱迪转债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七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爱柯迪”)于2026年9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七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6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七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9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公
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七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七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第七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1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七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二、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情况《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753人,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1618.65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7%。其中:首次授予1294.9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80.00%,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6%;预留323.7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20.00%,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1%。
现有1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故以上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4.01万股。
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及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753人调整为738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2)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94.92万股调整为
1280.91万股,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3.73万股调整
为300.00万股(预留比例未超过20%),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618.65万股调整为1580.91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2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中关于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爱柯迪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
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爱柯迪及爱柯迪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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