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安徽
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塑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1]3335号)文件同意,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599.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3.94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80.06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188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40192.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9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8 号)文件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8733624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99999998.76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075032.4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924966.3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5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230Z005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单位: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2021 年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A 140192.00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B1 101307.37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B2 30257.35
截至期初累计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3 -生额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B4 2845.14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B5 1003.17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C1 834.57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C2 -20257.3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24406.72本期发生额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C4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C5 2.93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D1=B1+C1 102141.94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D2=B2+C2 1000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24406.72生额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D4=B4+C4 2845.14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D5=B5+C5 1005.9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D5 1804.3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804.30
差异 G=E-F -
注:上表中小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净额为
19692.50万元,募集资金于2025年5月到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19692.50万元,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0.3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11月23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原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2024年10月21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5月29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海支行及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3、2025年设立“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9月2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及保荐人国泰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4、2025年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5年9月2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及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原用于“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现变更为“年产 5 万吨 PVC 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3405016486080958585818041619.3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1752835862871383.9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499020100100376653-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181264186854-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185764191197-已销户
合计18043003.23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三、2025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附表2: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845.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2880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上述资金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截至2025年9月1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24406.72万元已进行永久补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对“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进行调整,根据市场实际,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拟调整为年产 10 万吨固碱,并对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不再进行建设,并新增“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3 万吨 CPVC 项目”进行调整为“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年产 5 万吨 PVC 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年产10万吨纳米碳酸钙项目一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华塑股份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0192.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236.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6162.7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8388.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7.19%已变更项截至期末累计投截至期末投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累是否达项目可行性目,含部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入金额与承诺投入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现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诺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到预计是否发生重
分变更总额金额入金额的差额(%)(4)=用状态日期的效益
总额(1)(2)效益大变化(如有)(3)=(2)-(1)(2)/(1)
2*300MW 热电机 两台热电机组分别
组节能提效综合改是34336.0028344.8628344.86309.4828344.86-100.00于2022年12月、3847.45否否造项目2023年11月转固
年产20万吨固碱是,已部
25868.005684.385684.38-5684.38-100.002022年12月转固7303.49是否
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分变更
年产 3 万吨 CPVC
是-------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项目是,为变
29.99984MW 光伏
更后新增-11728.7511728.75497.3011728.75-100.002022年12月转固1700.86是否发电项目募投项目是,为变年产6万吨三氯氢
更后新增39988.0019229.0919229.0927.7919229.09-100.002024年12月转固-2935.83否否硅项目募投项目
年产 5 万吨 PVC 是,为变 - 11803.43 11803.43 - - -11803.43 - 预计 2027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改性用纳米碳酸钙 更后新增 转固项目募投项目是,为变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更后新增-23401.4923401.4923401.4923401.49-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注募投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否40000.0040000.0040000.00-4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140192.00140192.00140192.0024236.06128388.57-11803.4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公司“年产 3 万吨 CPVC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39988 万元,计划建设期为 24 个月,截至 2022 年末,该项目尚未开始投入建设。具体原因为由于该产品市场状况出现了较大变化,一方面国内市场 CPVC 处于饱和状态,供大于求,而且,国内 CPVC 材料使用厂商偏好进口,制约了国产 CPVC 材料的需求量;另一方面产品主要销往东南亚及南亚市场,但部分区域对产自中国的 CPVC 做出反倾销终裁,国外市场销量受限。继续实施 CPVC 项目,将会面临产品销路不确定,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五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尚未开始投资建设的“年产 3 万吨 CPVC 项目”,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9988 万元投资至“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投资总额为30759万元,募集资金超过投资总额的暂时留存新项目,待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经营需要,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845.14万元。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0257.35万元。2025年度,公司归还上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30257.35万元,新增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1. “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投资总额 34336 万元,累计投资 28344.86 万元并已结项。本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对项目实施招标,有效控制预算,较可行性研究报告内的概算大幅下降;另一方面公司在确保项目目标和质量的情况下,实施项目全流程管控,不断优化设备选型,安装费用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实际投入较原预算大幅下降。
2.“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25868万元,前期经过变更后将项目投资总
额调整为12702万元,同时将项目产能由“年产20万吨固碱”变更为“年产10万吨固碱”,累计投资5684.38万元并已结项。本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主要系公司对该项目实施招标,加强过程管控,设备购置费、安装费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大幅下降。另外,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对该项目实施变更,将“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压缩为“年产10万吨固碱”,减少了项目投入。
3. “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总额为 13166 万元,累计投资 11728.75 万元并已结项。本项目节
余的募集资金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实施招标,强化内部控制;另一方面因材料市场下降,材料购置较预算减少。
4.“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投资总额为39988万元,累计投资19229.09万元并已结项。本项目节余的
募集资金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对该项目实施招标,有效控制了预算支出;另一方面在确保项目目标和质量的情况下,实施项目全流程管理,优化设计消除冗余。设备购置、安装费用得到大幅下降。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上表中永久补充流动资产金额不包括相关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附表2: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692.5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692.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692.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变更项目,截至期末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截至期末投入项目达到预是否达项目可行性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截至期末承诺本年度投入本年度实现的
承诺投资项目含部分变更累计投入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进度(%)(4)=定可使用状到预计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资总额投入金额(1)金额效益(如有)金额(2)差额(3)=(2)-(1)(2)/(1)态日期效益大变化偿还国拨资金
否7000.007000.007000.007000.007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专项应付款
补充流动资金否12692.5012692.5012692.5012692.5012692.5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19692.5019692.5019692.5019692.5019692.5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附表3:
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截至期末计划累本年度实际实际累计投入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入募集资金总额计投资金额(1)投入金额金额(2)(3)=(2)/(1)用状态日期的效益预计效益生重大变化
2*300MW 热 两台热电机组分别
2*300MW 热电机组节
电机组节能提28344.8628344.86309.4928344.86100.00于2022年12月、3847.45否否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效综合改造项2023年11月转固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目5991.145991.145991.145991.14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年产10万吨固碱及烧
5684.385684.38-5684.38100.002022年12月转固7303.49是否
碱深加工项目年产20万吨固
29.99984MW 光伏发电 碱及烧碱深加
11728.7511728.75497.3011728.75100.002022年12月转固1700.86是否
项目工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454.878454.878454.878454.87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
19229.0919229.0927.7919229.09100.002024年12月转固-2935.83否否
目年产3万吨
年产 5 万吨 PVC 改性 预计 2027 年 12 月
CPVC 项目 11803.43 11803.43 -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用纳米碳酸钙项目转固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955.488955.488955.488955.48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100192.00100192.0024236.0688388.57————
1、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公司根据市场实际分析,年产10万吨固碱足以满足目标
客户的需要,对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终止建设,有利于减少化石能源消耗,降低二氧化碳排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放,使募集资金利用达到最优。新增募投项目“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主要为公司主营业务提供生产所必须的动力能源。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对“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进行变动,调整为年产10万吨固碱,并对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不再进行建设,并新增“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成后,所发电量均为公司自用),本次变更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2、公司“年产 3 万吨 CPVC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39988 万元,计划建设期为 24 个月,
截至2022年末,该项目尚未开始投入建设。具体原因为由于该产品市场状况出现了较大变化,一方面国内市场 CPVC 处于饱和状态,供大于求,而且,国内 CPVC 材料使用厂商偏好进口,制约了国产CPVC 材料的需求量;另一方面产品主要销往东南亚及南亚市场,但部分区域对产自中国的 CPVC 做出反倾销终裁,国外市场销量受限。继续实施 CPVC 项目,将会面临产品销路不确定,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尚未开始投资建设的“年产3万吨 CPVC 项目”,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9988 万元投资至“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投资总额为30759万元,募集资金超过投资总额的暂时留存新项目,待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经营需要,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3、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经营情况,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也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对已结项的募投项目的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进行安排如下:(1)“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结余5991.1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产;(2)“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结余
7017.62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产;(3)“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 结余 1437.25 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产;(4)“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结余20758.91万元,其中11803.43万元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至建设新募投项目“年产 5 万吨 PVC 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其中 8955.48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产。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上表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包括相关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