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该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具备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26年9月8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清
黄伟新
朱继平
2026年9月8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继平
王清 黄伟新 朱继平
202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