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受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25年12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清
黄伟新
朱继平
2025年12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继平
王清 黄伟新 朱继平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