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30Z031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目录序号内容页码
1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2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10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至1001-26(100037)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TE 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230Z0318 号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塑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塑股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华塑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华塑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1我们认为,后附的华塑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塑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此页为华塑股份容诚专字[2026]230Z0318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熊明峰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汤小龙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志伟
2026年4月15日
2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1]3335号)文件同意,本公司于2021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599.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3.94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80.06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188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40192.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92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8 号)文件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8733624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9999998.76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075032.4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924966.3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5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230Z005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2021 年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A 140192.00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B1 101307.37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B2 30257.3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3 -额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B4 2845.14项目的自筹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B5 1003.17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C1 834.57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C2 -20257.35
本期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3 24406.72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C4 -项目的自筹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C5 2.93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D1=B1+C1 102141.94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 10000.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24406.72额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D4=B4+C4 2845.14项目的自筹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D5=B5+C5 1005.96
E=A-D1-D2-D3-
应结余募集资金1804.30
D4+D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804.30
差异 G=E-F -
注:上表中小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净额为19692.50万元,募集资金于2025年5月到账。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692.50万元,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0.3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11月23日,本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2010010037665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
惠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6486080958585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定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126418685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
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5764191197)。
2024年10月21日,因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原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9月2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黎支行及保荐人国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原用于“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现变更为“年产5万吨 PVC 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已严格遵照履行。
2025年9月2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及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备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惠
3405016486080958585818041619.32
黎支行
3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1752835862871383.9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
499020100100376653-已销户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181264186854-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185764191197-已销户
合计18043003.23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5月29日,本公司与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海支行、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淮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0630795051000047)。
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用于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和
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
(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300MW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PVC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年产10万吨纳米碳酸钙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年产5万吨PVC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同时办理注销
4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手续。具体变更情况(截止日为2025年9月18日)如下:
单位:万元拟投入募集累计投入利息收入净节余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银行账号结余金额资金总额金额额的用途
2*300MW 热电机
永久补充流动
组节能提效综合改49902010010037665334336.0028344.8614.816005.95资金造项目年产20万吨固碱永久补充流动
12702.005684.38
及烧碱深加工项目资金
18126418685432.338487.20
29.99984MW 光伏 永久补充流动
13166.0011728.75
发电项目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958.099913.57
资金变更募集资金年产6万吨三氯氢投向至建设新
3405016486080958585839988.0019229.09硅项目募投项目“年/11803.43
产5万吨PVC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
合计100192.0064987.081005.2336210.15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9月1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涉及。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24406.72万元已进
5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行永久补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对“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进行调整,根据市场实际,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拟调整为年产10万吨固碱,并对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不再进行建设,并新增“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3 万吨 CPVC 项目”进行调整为“年产 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
“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年产 5 万吨 PVC 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年产 10 万吨纳米碳酸钙项目一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涉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6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0192.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236.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6162.7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8388.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7.19%截至期末累计已变更项项目可行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承投入金额与承截至期末投入进目,含部分调整后投资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预性是否发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诺投入金额本年度投入金额诺投入金额的度(%)(4)=
变更(如总额投入金额(2)使用状态日期效益计效益生重大变
总额(1)差额(3)=(2)/(1)
有)化
(2)-(1)两台热电机组分
2*300MW 热电机组
别于2022年12节能提效综合改造是34336.0028344.8628344.86309.4828344.86-100.006275.25是否
月、2023年11项目月转固
年产20万吨固碱及是,已部分2022年12月转
25868.005684.385684.38-5684.38-100.007303.49是否
烧碱深加工项目变更固
年产 3 万吨 CPVC 项
是-------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目是,为变更
29.99984MW 光伏发 2022 年 12 月转
后新增募-11728.7511728.75497.3011728.75-100.001465.64是否电项目固投项目是,为变更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2024年12月转
后新增募39988.0019229.0919229.0927.7919229.09-100.00-2935.83否否项目固投项目是,为变更-年产5万吨PVC改性 预计 2027 年 12
后新增募-11803.4311803.43--11803.43-不适用不适用否用纳米碳酸钙项目月转固投项目
8-1是,为变更
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新增募-23401.4923401.4923401.4923401.49-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投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否40000.0040000.0040000.00-4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140192.00140192.00140192.0024236.06128388.57-11803.4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公司“年产 3 万吨 CPVC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39988 万元,计划建设期为 24 个月,截至 2022 年末,该项目尚未开始投入建设。具体原因为由于该产品市场状况出现了较大变化,一方面国内市场 CPVC 处于饱和状态,供大于求,而且,国内 CPVC 材料使用厂商偏好进口,制约了国产 CPVC 材料的需求量;另一方面产品主要销往东南亚及南亚市场,但部分区域对产自中国的 CPVC 做出反倾销终裁,国外市场销量受限。继续实施 CPVC 项目,将会面临产品销路不确定,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尚未开始投资建设的“年产3万吨 CPVC 项目”,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9988 万元投资至“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投资总额为30759万元,募集资金超过投资总额的暂时留存新项目,待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经营需要,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2845.14万元。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7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0257.35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使用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闲置慕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000.00万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8-2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1. “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投资总额 34336 万元,累计投资 28344.86 万元并已结项。本
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对项目实施招标,有效控制预算,较可行性研究报告内的概算大幅下降;另一方面公司在确保项目目标和质量的情况下,实施项目全流程管控,不断优化设备选型,安装费用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实际投入较原预算大幅下降。
2.“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25868万元,前期经过变更后将项目投资总额调整
为12702万元,同时将项目产能由“年产20万吨固碱”变更为“年产10万吨固碱”,累计投资5684.38万元并已结项。本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主要系公司对该项目实施招标,加强过程管控,设备购置费、安装费用大幅下降。另外,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对该项目实施变更,将“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压缩为“年产10万吨固碱”,减少了项目投入。
3. “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总额为 13166 万元,累计投资 11728.75 万元并已结项。本项目节余的募
集资金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实施招标,强化内部控制;另一方面因材料市场下降,材料购置较预算减少。
4.“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投资总额为39988万元,累计投资19229.09万元并已结项。本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
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对该项目实施招标,有效控制了预算支出;另一方面在确保项目目标和质量的情况下,实施项目全流程管理,优化设计消除冗余。设备购置、安装费用得到大幅下降。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上表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包括相关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
注:上表中小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8-3附表2: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692.5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692.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692.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期末累计已变更项项目可行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承投入金额与承截至期末投入进
承诺投资目,含部分调整后投资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预性是否发承诺投资诺投入金额本年度投入金额诺投入金额的度(%)(4)=项目变更(如总额投入金额(2)使用状态日期效益计效益生重大变
总额(1)差额(3)=(2)/(1)
有)化
(2)-(1)偿还国拨
资金专项否7000.007000.007000.007000.007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应付款补充流动
否12692.5012692.5012692.5012692.5012692.5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资金
合计—19692.5019692.5019692.5019692.5019692.5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9附表3:
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变更后项目拟截至期末计划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对应的原项本年度实际投实际累计投入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预计效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进度(%)可使用状态日
目入金额金额(2)效益益否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1)(3)=(2)/(1)期
2*300MW 热 两台热电机组
电机组节能提 2*300MW 热 分别于 2022 年28344.86 28344.86 309.49 28344.86 100.00 3847.45 否 否
效综合改造项电机组节能12月、2023年目提效综合改11月转固永久补充流动造项目
5991.145991.145991.145991.14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资金年产10万吨
固碱及烧碱深5684.385684.38-5684.38100.002022年12月7303.49是否加工项目年产20万吨
29.99984MW 固碱及烧碱
11728.7511728.75497.3011728.75100.002022年12月1700.86是否
光伏发电项目深加工项目永久补充流动
8454.878454.878454.878454.87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资金年产6万吨
19229.0919229.0927.7919229.09100.002024年12月-2935.83否否
三氯氢硅项目年产3万吨年产5万吨
CPVC 项目 预计 2027年 12
PVC 改性用纳 11803.43 11803.43 -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月米碳酸钙项目
10-1永久补充流动
8955.488955.488955.488955.48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资金
合计—100192.00100192.0024236.0688388.57————
1.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公司根据市场实际分析,年产10万吨固碱足以满足目标客户的需要,对
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终止建设,有利于减少化石能源消耗,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使募集资金利用达到最优。新增募投项目“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主要为公司主营业务提供生产所必须的动力能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对“年产20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进行变动,调整为年产10万吨固碱,并对剩余产能和烧碱深加工项目不再进行建设,并新增“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成后,所发电量均为公司自用),本次变更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2. 公司“年产 3 万吨 CPVC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39988 万元,计划建设期为 24 个月,截至 2022 年末,
该项目尚未开始投入建设。具体原因为由于该产品市场状况出现了较大变化,一方面国内市场 CPVC 处于饱和状态,供大于求,而且,国内 CPVC 材料使用厂商偏好进口,制约了国产 CPVC 材料的需求量;另一方面产品主要销往东南亚及南亚市场,但部分区域对产自中国的 CPVC 做出反倾销终裁,国外市场销量受限。继续实施 CPVC 项目,将会面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
临产品销路不确定,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项目)
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尚未开始投资建设的“年产3 万吨 CPVC 项目”,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9988 万元投资至“年产 6 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投资总额为30759万元,募集资金超过投资总额的暂时留存新项目,待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经营需要,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使用。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3.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经营情况,有效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也为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对已结项的募投项目的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进行安排如下:(1)“2*300MW 热电机组节能提效综合改造项目”结余 5991.14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碱深加工项目”结余 7017.62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29.99984MW 光伏发电项目”结余1437.2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结余20758.91万元,其中11803.43
10-2万元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至建设新募投项目“年产 5 万吨 PVC 改性用纳米碳酸钙项目”,其中 8955.48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变更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实施新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表中小计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