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我们认为:
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所聘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
的个人简历、任职资格以及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确定的市场禁入的情况。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上述人员的聘任。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参会独立董事签字:
赵勇军:
黄新建:
温泽彬:
曾勇: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