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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截至月份:2024年2月29日狀態: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中國移動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2024年3月5日
I. 法定/註冊股本變動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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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已發行股份變動
1.股份分類普通股股份類別不適用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1)是
證券代號00941說明於香港聯交所上市的股份(「香港股份」)
多櫃檯證券代號 80941 RMB 說明 香港股份上月底結存20489935015
增加/減少(-)4149840本月底結存20494084855
2.股份分類普通股股份類別不適用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1)否
證券代號600941說明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人民幣股份」)上月底結存902767867
增加/減少(-)0本月底結存902767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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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已發行股份變動詳情
(A). 股份期權(根據發行人的股份期權計劃)
1.可發行股份分類普通股股份類別不適用可發行股份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1)是
可發行股份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1)00941
多櫃檯證券代號 80941 RMB 說明 香港股份股份期權計劃詳情上月底結存的股份期權本月內變動本月底結存的股份期權數本月內因此發行的發行人本月底因此可能發行的本月底可於所有根據計
數目 目 新股份數目 (A) 發行人新股份數目 劃授出的股份期權予以行使時發行的證券總數
1).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採納的230531197已行使-41498402263039874149840226303987226303987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行權價格:每股股份已失效-77370
55.00港元)
股東大會通過日期(如適用)2020年5月20日
2).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採納的604715786已失效-1590006045567860604556786604556786
股票期權激勵計劃
(行權價格:每股股份
51.60港元)
股東大會通過日期(如適用)2020年5月20日
總數 A (普通股): 4149840
本月內因行使期權所得資金總額: HKD 228241200
(B). 承諾發行將予上市的發行人股份的權證 不適用
(C). 可換股票據(即可轉換為將予上市的發行人股份) 不適用
(D). 為發行將予上市的發行股份所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安排,包括期權(但不包括根據股份期權計劃發行的期權)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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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已發行股份的其他變動 不適用
本月普通股增加/減少 (-)總額(即A至E項的總和) 4149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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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有關香港預託證券(預託證券)的資料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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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確認
我們在此確認,據我們所知所信,本公司在本月發行的每項證券(如第III部所述但未曾於根據《主板規則》第13.25A條所刊發的報表中披露)已獲本公司董事會正式授權批准,並在適用的情況下:
(i) 本公司已收取其在是次發行應得的全部款項;
(ii)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資格」項下所規定有關上市的一切先決條件已全部履行;
(iii) 批准證券上市買賣的正式函件內所載的所有條件(如有)已予履行;
(iv) 每類證券在各方面均屬相同;
(v) 《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規定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存檔的全部文件已經正式存檔,而一切其他法律規定亦已全部遵行;及(vi) 確實所有權文件按照發行條款的規定經已發送/現正準備發送/正在準備中並將會發送。
呈交者:黃蕙蘭
職銜:公司秘書
(董事、秘書或其他獲正式授權的人員)註
1.香港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
2. (i) 至 (viii) 項為確認內容的建議格式,可按個別情況予以修訂。如發行人早前已就某證券發行於根據《主板規則》第13.25A條 /《GEM規則》第17.27A條所刊發的報表中作出有關確認,則不需要於此報表再作確認。
3.在此「相同」指:
·證券的面值相同,須繳或繳足的股款亦相同;
·證券有權領取同一期間內按同一息率計算的股息/利息,下次派息時每單位應獲派發的股息/利息額亦完全相同(總額及淨額);及·證券附有相同權益,如不受限制的轉讓、出席會議及於會上投票,並在所有其他方面享有同等權益。
4.如空位不敷應用,請呈交額外文件。
5.如購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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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發行股份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購回的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可發行股份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購回股份的證券代號(如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可發行股份分類」應理解為「所購回股份分類」;及
·「發行及配發日期」應理解為「註銷日期」
6.如贖回股份:
·「可發行股份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贖回的股份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可發行股份的證券代號(如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應理解為「所贖回股份的證券代號(如於香港聯交所上市)」;及
·「可發行股份分類」應理解為「所贖回股份分類」;及
·「發行及配發日期」應理解為「贖回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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