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5证券简称:维远股份公告编号:2026-020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118号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8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5989280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5.862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玉东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均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6006769 98.9202 3758036 1.0442 128000 0.0356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8333969 99.5669 1431036 0.3976 127800 0.0355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8290769 99.5549 1436436 0.3991 165600 0.0460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8423169 99.5916 1326636 0.3686 143000 0.0397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8285869 99.5535 1462336 0.4063 144600 0.0402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8288869 99.5543 1355036 0.3765 248900 0.0692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8306669 99.5593 1437436 0.3994 148700 0.0413
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55926969 98.8981 3825236 1.0629 140600 0.0391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48921269 98.8746 3832036 1.0859 139500 0.0395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称比例
序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号
1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926976970.4614375803628.56561280000.9730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1156966987.9435143743610.92621487001.13032026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8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918996969.8549382523629.07641406001.0687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
918426969.8115383203629.12811395001.0604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7、8、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关联股东魏玉东、李秀民回避表决议案9。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雷娜、薛岩青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