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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SUNTIEN GREEN ENERGY CORPORATION LIMITED*
新天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956)關連交易
LNG購銷合同
董事會謹此宣佈,新能供應鏈(作為賣方)與曹妃甸公司(作為買方)訂立購銷合同,據此,新能供應鏈將向曹妃甸公司供應不超過10553245立方米(約7538噸)LNG用於2#、6#兩座儲罐投產調試,預計交易總金額(含稅)最高為人民幣37.689百萬元。
新能供應鏈為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河北建投為持有本公司48.95%股權的控股股東,並直接持有曹妃甸公司29%的股權,因此曹妃甸公司為本公司的關連附屬公司。本次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下本集團的一項關連交易。由於本次交易所適用的最高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超過0.1%但低於5%,故本次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下有關申報及公告的規定,但可豁免遵守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董事會謹此宣佈,新能供應鏈(作為賣方)與曹妃甸公司(作為買方)訂立購銷合同,據此,新能供應鏈將向曹妃甸公司供應不超過10553245立方米(約7538噸)LNG用於2#、6#兩座儲罐投產調試,預計交易總金額(含稅)最高為人民幣37.689百萬元。
1I. 購銷合同
購銷合同的主要條款如下:
日期:2025年6月30日
訂約方: (i) 新能供應鏈(作為賣方);及
(ii) 曹妃甸公司(作為買方)
購銷氣量及交付:根據購銷合同,新能供應鏈將向曹妃甸公司供應不超過10553245立方米(約7538噸)LNG用於2#、6#兩座儲罐投產調試,具體數量以實際交付為準。
新能供應鏈應按約定的數量、質量和價格於2025年7月1日在河北新天唐山LNG接收站指定儲罐內交付LNG。在新能供應鏈出具的《關於交付液化天然氣資源的函》送達曹妃甸公司時,認定交付完成,相關貨物的損失風險、所有權及相關安全責任由新能供應鏈轉移至曹妃甸公司。
價格及定價基準: 新能供應鏈根據購銷合同向曹妃甸公司供應的LNG的價格為人民幣
3.5713元╱方(不包含接收站使用加工費用)。該價格乃參考2025年
7月上半月東北亞現貨到岸價格(JKM)12.338美元╱百萬英熱單位而定。本公司預計本次交易總金額(含稅)最高為人民幣37.689百萬元。
曹妃甸公司應於2025年7月1日前向新能供應鏈預付人民幣37.689百萬元,雙方在實際交付後按照購銷合同約定的程序和期限完成最終結算。預付款與實際應付金額有差額的,在結算時根據實際情況多退少補。
2II. 進行本次交易的原因及裨益
本集團透過曹妃甸公司投資開發唐山LNG項目及配套外輸管線項目。目前,唐山LNG項目一階段工程已投產運營,二階段一期2#、6#儲罐需要採購LNG以開展投產調試。本次交易一方面能夠有效保障LNG氣源採購、儲存、外輸、銷售等業務順利開展,加快構築本集團天然氣供應鏈一體化服務體系,另一方面能夠確保唐山LNG項目二階段一期4座儲罐及時完成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有助於唐山LNG項目開展合規運營。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購銷合同乃本集團於日常業務過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而合同條款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III. 上市規則的影響
新能供應鏈為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河北建投為持有本公司48.95%股權的控股股東,並直接持有曹妃甸公司29%的股權,因此曹妃甸公司為本公司的關連附屬公司。本次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下本集團的一項關連交易。由於本次交易所適用的最高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超過0.1%但低於5%,故本次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下有關申報及公告的規定,
但可豁免遵守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由於曹欣博士、秦剛先生、王濤先生及張旭蕾博士於河北建投任職,譚建鑫先生於曹妃甸公司任職,彼等已就批准本次交易的董事會決議案迴避投票。除上文所述者外,概無董事於本次交易中擁有重大權益,故並無其他董事就有關董事會決議案迴避投票。
3IV. 一般資料
本公司
本公司是華北領先的清潔能源公司之一,經營範圍包括:(i)對天然氣、液化天然氣、壓縮天然氣、煤層氣、煤製天然氣等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投資;(ii)投資開發風電等新能源項目;及(iii)新能源技術開發和技術服務。
新能供應鏈
新能供應鏈為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其作為完善天然氣購、儲、輸、銷一體化而打造的專業天然氣銷售平台,主要依託唐山LNG項目及配套外輸管線項目從事管道氣、 LNG銷售業務,承擔唐山LNG接收站天然氣資源分銷任務。
曹妃甸公司
曹妃甸公司於2018年3月22日根據中國法律成立,其主要投資開發唐山LNG項目(共三階段)、河北新天唐山LNG接收站外輸管線項目(曹妃甸-寶坻段)和河北新天唐山LNG接收站外輸管線項目(寶坻-永清段)。
曹妃甸公司由本公司、河北建投及曹發展分別持有51%、29%及20%的股權。河北建投為本公司控股股東,是經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國有獨資公司,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直接監管,主要從事能源、交通、水務、商業地產等基礎產業、基礎設施和省支柱產業的投資與建設。曹發展由曹妃甸國控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擁有100%的股權,而曹妃甸國控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由唐山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最終及間接擁有100%的股權。曹發展主要從事曹妃甸工業區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及城市運營職能。
4V. 釋義
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董事會」指本公司董事會
「曹妃甸公司」指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氣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的關連附屬公司「曹發展」指唐山曹妃甸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本公司」指新天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2010年2月9日在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和A股分別於聯交所主板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關連附屬公司」指具有與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相同的涵義
「控股股東」指具有與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相同的涵義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河北建投」指河北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的國有獨資企業,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上市規則」指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LNG」 指 液化天然氣
5「新能供應鏈」指河北建投新能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
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購銷合同」指新能供應鏈與曹妃甸公司簽署的日期為2025年6月30日的《液化天然氣購銷合同》
「人民幣」指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屬公司」指具有與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相同的涵義
「本次交易」 指 購銷合同項下由新能供應鏈向曹妃甸公司提供LNG的交易承董事會命新天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譚建鑫執行董事及總裁
中國河北省石家莊市,2025年6月30日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曹欣博士、李連平博士、秦剛先生、王濤先生及張旭蕾博士;
本公司執行董事為譚建鑫先生;以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郭英軍先生、陳奕斌先生及林濤博士。
*僅供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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