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审议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渤海汽车国际有限公司融资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收
购 BTAH25%股权等经营活动资金所需,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1(本页无正文,为《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毛新平长海博文李刚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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