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渤海汽车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专项独立意见。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同意《关于渤海汽车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渤海汽车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签字:
范小华长海博文李刚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