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北汽模塑科技
有限公司51%股权、海纳川安道拓(廊坊)座椅有限公司51%股权、英纳法智
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廊坊莱尼线束系统有限公司5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在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情况的核查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机构;
5、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因本次交
1易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况。
三、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规
要求、市场惯例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不存在其他因本次交易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况,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2(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签名:
闫法涌马飞远冯原谌东伟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吕佳陈健李世政
并购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张钟伟
内核负责人签名:
张耀坤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刘乃生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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