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2证券简称:国投中鲁公告编号:2026-043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国家
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新世达壹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
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产投建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湾区智能传感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改策源(重庆)私募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年8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87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96880827股股份、向
宁波市新世达壹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77282154股股份、向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69854312股股份、向广州
产投建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9105962股股份、向广州湾区
智能传感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9105962股股份、向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
展基金(有限合伙)发行23284770股股份、向科改策源(重庆)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328477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
二、同意你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72600万元的注册申请。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