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与调研,勤勉尽责,积极承担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现将本人2025年度相关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杨鹏先生,1971年9月出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17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远骥私募基金管理(嘉兴)有限公司合伙人、合规风控负责人,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石家庄天同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团委书记,西南证券富华大厦营业部部门经理,金信证券富华大厦营业部部门经理,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人、资产经营部副经理、金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
员、公司外派董事,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另类投资处处长,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另类投资事业部资深投资经理,远骥私募基金管理(嘉兴)有限公司监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本人应出席11次,实际出席11次;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5次,本人应出席5次,实际出席5次;会议出席率均为
100%,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况。
2.坚持独立、客观、充分原则发表决策意见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对议案及其他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在会上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重点议案审议事例如下:
(1)公司2024年内审总结及2025年计划
(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3.跟踪董事会决议执行,推动董事会决议有效落实等情况。
1主动对董事会执行情况如重大投资项目开展现场调研。
4.投弃权票、反对票以及存在疑虑或较大风险的议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无提出异议的情形,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4次
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2025年履职期间内,本人应参加公司召开的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5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1次,均亲自出席,出席率为100%,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相关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专门会议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形。
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8次,履行年报审计职能,监督及评估年度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公司财务事项,监督内部控制的建设,审议聘任财务负责人等,本人结合公司治理的经验以及借助财务专家的丰富经验,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和建议。参加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候选人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高管候选人8人次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提出肯定的意见。参加1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讨论发展生物基新材料规划。
2.报告期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4次,审议通过了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部分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日常关联交易议案,2024年度、2025半年度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等事项。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其他独立董事充分沟通,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形,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2(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审议了年度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年度总结及下年度计划,并在审计过程中、工作完成后,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日常与投资者交流及信息披露情况,督导公司在合规范围内,及时有效回应投资者关切。通过参加股东会和业绩说明会,关注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了解中小投资者的关切和需求,并在履职过程中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调研等情况
2025年度现场履职时间超过15天。除现场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外,还开展专题
调研6次,与其他外部董事共同撰写子公司骏泰科技战略规划调研等4份调研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
(七)学习情况
通过参加公司党委组织的第一议题集中学习,结合自学,重点理解新发展理念在国企改革中的应用。加强业务学习,了解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态势、监管政策、企业改革发展等情况。2025年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湖南省国资委、公司等组织的培训特别是独立董事相关培训共7次。
(八)监督问效
列席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等会议,积极参加公司调研,就企业战略发展等提出建议4条。与内部董事和经理层开展沟通交流,围绕企业经营管理、改革发展和风险防控等问题交换意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通过调研、会谈、电话及其他通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证券事务办公室相关人员保持沟通。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交流,认真组织会议并传递和根据要求进一步补充相关会议文件;及时汇报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现场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使独立董事能够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对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并及时落实,充分保证独立董
3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进行了审慎判断: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方式,对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意见。
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部分调整、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交易基于
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遵循公平互利的交易原则,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进行了审议,认为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原则,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合理,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2025年上半年存储于该公司的资金独立性、安全性有保障,风险可控。
对于公司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进行了审议,认为该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公司2025年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
三季度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公司内控有效。
(四)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
4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以往年度审计任务。公司续聘程序合法,支付的报酬水平公允、合理。
(五)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产生董事7名,聘任了包括财务总监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8人次,程序合法规范。相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四、总体评价
本人2025年12月17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任职期间,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参加调研、建言献策,发挥了专业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杨鹏
二〇二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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