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6证券简称:博汇纸业公告编号:2026-011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公司办公楼第三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6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9483834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4.495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新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591987749 99.5207 2778600 0.4671 72000 0.0122
2、议案名称:《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591946649 99.5138 2765500 0.4649 126200 0.02133、议案名称:《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591939449 99.5126 2815200 0.4732 83700 0.0142
4、议案名称:《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592012249 99.5248 2754700 0.4631 71400 0.0121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A股 591957596 99.5157 2788953 0.4688 91800 0.01556、议案名称:《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591922049 99.5097 2872800 0.4829 43500 0.0074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分段情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况
(%)(%)(%)
持股5%以上
537225837100.000000.000000.0000
普通股股东
持股1%-5%
29484030100.000000.000000.0000
普通股股东
持股1%以下
2522958289.6940281520010.0083837000.2977
普通股股东
其中:市值
50万以下普1178118292.85968222006.4806837000.6598
通股股东市值50万以
上普通股股1344840087.0931199300012.906900.0000东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5471361294.968228152004.8864837000.1454利润分配预案》5《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5473175994.999727889534.8408918000.1595控审计机构的议案》6《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
5469621294.938028728004.9864435000.0756
酬确认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经本次股东会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解树青、肖潇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