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8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12月2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林新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5 年度执行情况确认及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林新阳、王乐祥、刘继春、魏同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关于2026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关于拟投资化学木浆扩建项目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与会董事签字:
林新阳 王乐祥 刘继春
魏同秋 王全弟 郭华平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董年十二月二日
与会董事签字: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与会董事签字: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与会董事签字: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与会董事签字:
林新阳 王乐祥 刘继春
魏同秋 王全弟 郭华平
谢单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与会董事签字:
林新阳 王乐祥 刘继春
魏同秋 王全弟 郭华平
谢单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