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2016年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
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及表决《关于继续使用2016年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募集资金属于配套募集资金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部分,其使用方向及额度严格按照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承诺用途执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事项,符合公司整体经营管理的需要,能够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赢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事项。(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2016年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戈德伟___________邓腾江___________
徐佳宾___________王洪亮___________
赵杰___________苑士华___________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