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致用
2025年,是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新《公司法》全面落地实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迎来深刻变革的起始之年。
作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深知肩上承载的不仅是董事会的信任,更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对财务真实与公司合规的殷切期盼。本年度,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始终将“独立性”视为履职的基石,将“专业性”作为履职的生命线。作为一名注册会计师及资深审计从业者,本人充分发挥在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领域的专业特长,坚持“事前深入调研、事中严谨审核、事后持续跟踪”的工作原则,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重大关联交易审核及外部审计机构选聘等核心环节,敢于发表独立见解,严把财务质量关,切实履行了新公司法赋予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的监督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致用,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研究-1-生学历。曾任湖北武穴市水泵总厂财务负责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部副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技术与质控部主任,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党委委员、主管合伙人、质控部主任,内蒙
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北京
国富会计师事务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综合管理部主任。于
2024年12月23日,被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7月18日,被聘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2025年
12月31日,本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独
立董事兼职数量的限制性规定,本人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法规规定的上限。
独立性是独立董事履职的灵魂,也是本人坚守的职业底线。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密切关系。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议题密集且专业性强。本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每一次会议,确保在会前充分审阅议案材料,会中深入质询讨论,会后持续跟踪落实。
-2-1.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出席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实际参加董事会7次,股东会4次,亲自出席率达到100%,在所有会议中,本人均未出现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对于每一项议案,本人均坚持“不读懂不表决、有疑虑必追问”的原则,特别是在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时,本人本着谨慎原则利用专业优势,对财务数据的勾稽关系、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查,确保了董事会决策依据的真实可靠。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会出席董事会情况情况独立董董事会亲自以通讯方委托股东会亲自事姓名缺席应出席出席式参加会出席应出席出席次数次数次数议次数次数次数次数王致用7740044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
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召集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未出现缺席会议情况。
作为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召集人,本人深知该委员会在新《公司法》架构下的核心地位。本年度,本人召集并主持了7次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会议,重点聚焦于财务报告审核、内控评价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本人均组织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深度沟通,详细讨论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及初步审计结论,有效防范风险。此外,本人还积极参加了4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董事、高级管理人-3-员选聘等事项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详细情况,充分发表意见。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6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分别就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制度修订等事项展开讨论。
(二)日常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会计专业优势和实践经验,重点对公司财务核算、审计工作、内控建设等方面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
料并审议每项议案,深入了解具体情况,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2025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2.与事务所沟通情况。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风险委员会召集人,认真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监督职责,对-4-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及工作质量和成果进行了充分评估,在年度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与其就审计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确保了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就2025年年报审计计划、审计重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有序推进。
3.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
股东会与参会股东进行交流;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
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与投资者实时进行交流;时刻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
报道和评论,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提供相关建议,充分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4.学习及参加培训情况。2025年,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尤其是认真学习了国务院、证监会、上市公司协会以及证监局关于独立
董事的各项新规,积极参与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协会举办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持续进行学习,参加内蒙古证监局举办的“数字化赋能上市企业价值提升”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违规增减持、短线交易专题)”“最新监管动态及股票上市规则修订情况”等各-5-类培训。
5.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2025年度,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充分利用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线上交流等机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赴西安爱生集团、光电集团、兵器西安基地等进行调研,增强对投资公司及产业链的了解。作为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与公司证券、财务、审计等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对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提出了专业建议,为公司健康发展提供决策参考。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5个工作日。
结合实际,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明确独立董事职责与履职方式,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公务出行等服务保障,并通过组织调研、业务培训、事前沟通会等多种形式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良好的履职支撑服务。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聚焦独立董事应当特别关注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财务审计、风险识别及内部控制方面的专业优势,在关联交易审查、财务报告审核及高管选聘等核心领域开展了实质性监督工作。现将重点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是上市公司治理中的敏感领域,也是财务舞弊与利-6-益输送的高发区。作为具备注册会计师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对
2025年度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保持高度职业审慎,依照相关程序,对提交董事会的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发生情况及
2025年度预计发生情况、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
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
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议案、日常关联交易2026年度
预计发生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重点关注定价方法是否符合市场惯例,交易条件是否与非关联方一致。董事会在对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合理、公允,均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石。本人将定期报告审核作为履职的重中之重,以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视-7-角严把财务质量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2025年度,公司能够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翔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履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召集人,在公司年度审计及定期报告审阅过程中,特别关注收入确认的合规性、资产减值的充分性、子公司的管理风险、关联交易的合理性、资金使用情况等,并与公司经营层交换了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4月26日,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在年度审计期间,本人与事务所保持了多轮次的有效沟通,围绕潜在风险点与合规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本人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审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秉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专业素养扎实。该所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各项工作的合规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圆满履行了聘任合同约定的责任与义务。
-8-(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公司因任期届满等原因,共涉及7名董事和7名高管的提名与任免。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每位董事和高管候选人的简历、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进行了严格审查。
本人重点关注候选人是否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
是否具备履行董事和高管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经验、是否存在
与公司控股股东的不当关联等。在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关键高管的聘任事项中,本人充分发挥财务专业优势,对候选人的专业资质、从业经历及过往业绩进行了深度评估。经审阅候选人个人从业履历、任职资格合法,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职务要求,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
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对2020年
-9-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解锁及回购程序严格执行了激励方案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互评价
其他三位独立董事对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结果为称职。他们认为本人在履职中始终恪守独立性与勤勉尽责的原则,作为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在履行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召集人职责时,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严谨的风险意识,无论是在董事会还是专门委员会会议上,本人的发言均建立在充分研读材料与独立判断的基础上,能够从公司整体利益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出发,坦诚地发表见解,并积极与其他董事协作,共同致力于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三位同仁认为本人的工作认真、专业、有担当,在发挥会计专长、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委员会有效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是一位值得信赖的合作者。他们的这些反馈,既是对本人过往工作的肯定,也将激励本人在今后的履职中继续精进,不负信任。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全程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入开展现场调研、强化与各
-10-方沟通协作,本人在财务监督、风险防控、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特别是在新《公司法》实施背景下,本人积极推动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职能的实质化运行,将注册会计师的专业优势有效融入履职实践,为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提升和内控体系的完善贡献了专业力量。总体而言,本人认为2025年度履职情况符合监管要求,达到了预期效果。
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不断学习最新监管政策,提升履职能力,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共同努力,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致用
2026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