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责,有效发挥了监督及决策支持的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八届董事会审
计风险防控委员会由5名成员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召集人为王致用先生,委员为王永乐先生、陈阳先生、杨为乔先生、苑士华先生。其中王致用先生是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报告期内,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化。
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委员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超过半数,并由具备会计专业经验和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各位委员的专业背景及从业经历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1-二、履职情况
2025年,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和通讯
表决方式共计召开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名称审议事项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审议通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年报
12025/4/11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计初稿》。
1.审议通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
22025/4/24案》;
会2024年年度会议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与投资预算报告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16.审议通过《关于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发生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发生情况议案》;
18.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2-序号召开日期会议名称审议事项额度议案》;
1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2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
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32025/7/18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
42025/8/22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议案》。
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
52025/10/2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
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
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议
62025/12/10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6年度预计发生情况议案》。
1.审议通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2025年报审计计划(预审)阶段》;
72025/12/26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2.审议通过《财务工作2025年度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思路》。
三、重点工作
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高度关注资本市场监管政策的动态变化,确保公司治理实践与监管要求同步演进,有效防控因法规变化带来的运营与合规风险,具体工作如下:
(一)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将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作为履职核心。报告期内,在本年度所有定期报告披露前,均-3-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议。通过对关键财务数据波动、重要报表项目的深入分析,确保财务报告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维护资本市场公信力。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相关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全面履行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与评估职责。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多次正式沟通,听取其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初步发现及审计进展的汇报,尤其关注高风险审计领域的应对程序。在审计结束后,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质量及审计费
用合理性进行了全面核查和评价,认为其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并据此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建议。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积极履行其监督职责,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了持续性的指导与监督。委员会支持内部审计部门依法依规独立行使监督权,并就内部审计资源的配置、工作方法的改进及人员专业能力的提升给予指导,旨在推动内部审计在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改善运营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
-4-设计与运行。委员会督导了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阅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重点关注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资金管理等关键流程的控制有效性,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合理、运行有效,不存在重要缺陷、重大缺陷,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要求。通过监督内部控制评价,推动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持续优化,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五)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025年,为响应监管机构关于推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提升内部监督效能的要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定,结合自身治理架构的升级部署,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议案》,依法取消了监事会设置,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严格遵循《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委员会通过有效监督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审慎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深入指导公司风险与内控体系建设,并依法行使相关监督职权,切实发挥了在完善公司治理、强化风险管控、保障信息披露真实性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委员会的工作聚焦公司经营实际与重大风险,为维护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5-营活动的合规性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总体而言,委员会本年度运作规范、高效,履职到位,达到了既定监督目标。
展望2026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将持续提升履职效能,致力于推动监督工作从合规驱动向价值创造型深化。将以更具前瞻性的视角审视风险,重点关注宏观政策变化、新兴业务及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与挑战,关注其中蕴含的机遇。工作核心将聚焦于:进一步深化对财务信息生成全过程的穿透式监督,推动内部控制与业务流程的智能化融合,构建审计、风险、合规“三位一体”的协同监督体系,并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常态化监督。委员会将不断提升专业判断力与风险洞察力,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履职,助力公司夯实稳健运营根基,护航公司战略目标实现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委员:
王致用王永乐陈阳杨为乔苑士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
-6-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