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7证券简称:内蒙一机公告编号:临2025-022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
完成验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为: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募集资金投资的外贸车辆产
业化建设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节余募集资金
139296803.77元(含利息收入83094359.42元),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事项尚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2025年5月,公司利用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的“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
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项目的环保、消防、安全设施、职业卫生、建安工程质量和项目档案等已于前期按规定和要求通过了建设单位组织的专项验收,由相关领域内的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完成了现场竣工验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现拟将上述募投项目截至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基准日的节余募集资金139296803.77元(含利息收入83094359.42元),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节余募集资金占项目拟投资总额的33.1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1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 年 12月 26 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0378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9999998.04元(以下简称2016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54736680.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63317.66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12月26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
(二)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备注
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231000000.00—已终止
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143370000.00143370000.00已完成
综合技术改造项目114000000.00359400000.00已完成
节能减排改造项目19600000.0019600000.00已完成
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77000000.0077000000.00已延期
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154400000.00—已终止
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280000000.00420000000.00已完成
合计1019370000.001019370000.00
(三)2016年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情况
1.2018年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231000000元,“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154400000元,合计拟投入募集资金385400000元。该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2.2018年公司调整“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和“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由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80000000元增加至420000000元,增加140000000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由原计划投入
2募集资金114000000元增加至359400000元,增加245400000元。上述两个
项目合计增加募集资金投入385400000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和“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金额不变,原计划自有资金投入部分由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所增加募集资金投入代替,“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金额不足的
4110000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
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3.2019年4月26日,经公司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六届四次监事会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将“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将“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
12月。
4.2019年8月23日,经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六届五次监事会和2019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综合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期3年,至2022年6月。
5.2021年12月2日,经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六届十九次监事会和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由
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10月,“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由2022年6月延期
至2024年6月,“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4年6月,“外贸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12月。
6.2023年10月25日,经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七届七次监事会和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由2023年10月延
期至2025年4月,“外贸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3年12月延期至2025年6月。
7.2024年6月28日,经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七届十次监事会和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
二、2016年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
3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
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7年1月23日公司与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包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除通过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于2025年2月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华夏银行包头分行14650000000577148199287596.74协定
浦发银行包头分行4901015450000102495856502.03协定
招商银行包头分行7559040023101029200926.16协定
光大银行包头分行525018800006822830264044.42协定
合计334609069.35
三、“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该项目拟投资总额420000000.00元,全部为募集资金。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XYZH/2025BJAA10B0531),截至 2025年5月25日(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基准日),本项目累计完成总投资363797555.65元(含税38249469.49元),未付金额60704798.27元,募集资金实际节余
139296803.77元(含利息收入83094359.42元),占项目拟投资总额的33.17%。
四、“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概算投资结余的主要原因为通过采取工程量清单严
4控工程项目预算、竣工后通过审计结算减少实际费用等方式节约了资金。
(二)设备投资较概算投资结余的主要原因为通过公开招标、比价等竞争性采购方式控制了采购成本。
(三)待摊投资较概算投资结余的主要原因为实施过程中严控项目整体建设成本,基本未产生项目管理费、预备费等费用,未发生施工图审查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待摊费用整体节约比例较高。
(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根据项
目实施进度,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周期,通过理财、大额存单等方式取得了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合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形成了利息节余。
五、“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完成效果
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外贸产品车体下料、焊接、加工能力,补充了传行操系统齿轮、齿圈、框架、箱体、扭力轴等核心零部件精密加工能力,对履带底盘总装能力、轮式车辆装调能力、炮塔装调能力及车辆呈交配套能力进行了
自动化、数字化升级建设,完善了动力辅助系统及自动装填系统制造能力,拓展补充了试验测试能力及研发能力等,大幅提升公司外贸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支撑公司近年来承担的 VT4、VT5、VN1等外贸产品的生产、试验及交付,为外贸车辆品质提升奠定坚实的制造能力基础。
六、“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节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实际节余资金总额为139296803.77元(含利息收入83094359.42元)。为有效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拟将前述节余资金139296803.77元(含利息收入
83094359.42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
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及时办理资金划转和其他后续相关手续。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了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完成验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验收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5(www.sse.com.cn)的《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完成现场竣工验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将该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完成验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64.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
算审核报告(XYZH/2025BJAA10B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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