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海油能源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事前审核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
资料,认为资料充分、详实,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
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
求,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且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宗文龙姜小川王月永
2023年4月6日
(此页以下无正文)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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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宗文龙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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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姜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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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月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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