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锦
2025年,作为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李锦,男,汉族,1978年10月出生,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24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第1页共7页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会,本
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出席董事会情况会情况独立是否连续两董事应参加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未亲自参出席次数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加会议李锦8800否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
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委员,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材料,积极与公司及相关方沟通,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具体参会情况如下表:
次数应参加参加次数委托出席会议会议次数次数缺席次数提名委员会2200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2 2 0 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200
第2页共7页(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
告等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多次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
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认真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在审议议案前,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对公司总部及其子公司湖南汇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郴电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分子公司
进行现场考察、会谈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
第3页共7页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重视与本人的常态化沟通,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能积极组织和准备会议材料与本人进行沟通和交流,就有关问题认真予以回复,不存在拒绝、隐匿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组织本人参加了监管部门开展的培训,本人认真学习了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对其合法合
规性作出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公司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增补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项,本人对该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认为此项关联交易实际执行及预计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
第4页共7页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对于规范公司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第5页共7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并按照公司的薪酬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公司治理制度新增及修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及修订了多项治理制度,本人参与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修订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十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8,
27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担保。除此之外,没有发现除上述担保以外的其他担保行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职责,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利用自己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认真审查及讨论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6页共7页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
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任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锦
2026年4月22日



